医院多收费赔偿标准 (一)

医院多收费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等。

医院多收钱被发现需要赔偿么 (二)

医院多收钱需要赔偿。

1. 发现医院多收费时,应及时与记账护士核对,确认是否存在错误。

2. 保留病历、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据,这些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3. 向医院的相关职能科室举报,维护合法权益。

4. 如果确认医院存在乱收费行为,可以依法要求医院进行三倍赔偿。

医院收费的监管机制:

1、收费标准公示:医院需在显著位置公布各项服务的收费标准,确保患者明白费用构成;

2、医疗服务协议:医院与患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费用支付事宜;

3、监督举报渠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窗口,接受患者对医院收费的投诉和监督;

4、定期审计检查:医院财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确保收费行为合规,防止多收费用的情况发生;

5、患者教育与沟通:医院通过宣传栏、讲座等方式,教育患者了解医疗费用相关知识,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

综上所述,当患者发现医院存在过度收费行为时,应立即与记账护士核实并保留相关证据,通过向医院职能科室投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在确认医院乱收费后,依法追求最高三倍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四十一条

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医院多收费了怎么赔偿 (三)

法律分析: 可以要求返还多受的费用 没有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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