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与指控
- 被告人辩护与律师策略
- 辩护过程与关键突破
- 审判结果与后续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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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罪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非法采矿罪的无罪辩护是一项复杂且充满挑战的法律工作,它不仅要求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还需要对矿产资源法律事务有深入的理解和实践经验。本文将详细介绍一起成功的非法采矿罪无罪辩护案例,展示如何通过精准把握法律要件和有效辩护策略,为当事人赢得清白。
#### 一、案件背景与指控案件背景与指控
本案涉及某矿业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和外聘经理范某。公安机关指控该矿业公司在2011年3月至2021年6月间,存在多项非法采矿行为,包括越层越界开采、在修建村路时非法开采路边矿以及超生产规模生产石英岩矿,总非法采矿量高达11万余吨,非法销售金额超过1700万元。
具体指控包括:一是某矿业公司越层越界开采,指控土石方重量总计88,600.1372吨,价值1279万余元;二是在修建村路时非法开采路边矿,指控该公司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石英岩矿22,574.12吨,价值447万余元;三是该公司超生产规模生产石英岩30余万吨,价值6千余万元。
#### 二、被告人辩护与律师策略被告人辩护与律师策略
被告人陈某辨称:案涉采矿权在2000年至2022年间经历了多次变更,包括开采深度、拐点、位置和面积的变化,陈某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案涉采矿权,取得采矿权时矿山已经开采,陈某开采期间从未超层越界,因此认为自己和某矿业公司均没有非法采矿行为,不构成非法采矿罪。
外聘经理范某称:自己是打工者,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但认罪认罚,交纳了罚金,被取保候审。
矿业律师曹旭升一审辩护要点:
-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涉及多个时间段,多个地点,多个行为人的复杂情况,导致事实难以查清;证据之间相互矛盾,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公诉机关矿与非矿不分、合法与非法不分、综合利用行为认定为非法。
- 追诉时效问题:部分指控行为已经超过追诉时效;公诉机关未能区分不同时间段、不同行为人分别实施的行为。
- 采矿权变更问题:采矿权的开采范围、深度、坐标拐点等在多年间发生了多次变更,这些变更使得越界开采的事实难以界定;历史他人开采问题和行政管理问题导致事实无法查清。
- 修路行为的合法性:修路行为是经过设计、审批的合法行为,不应视为非法行为;修路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是合法剥离物,并非矿石;修路产生的剥离物进行综合利用行为是国家鼓励行为而非犯罪行为。
- 鉴定报告的问题:鉴定报告存在技术性和程序性问题,取样和测试方法不规范;鉴定结论没有区分矿与非矿、合法数量与非法数量。
辩护过程与关键突破
在辩护过程中,律师团队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发现了案件中的多个关键问题。首先,他们指出公诉机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模糊和矛盾之处,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其次,律师团队成功揭示了采矿权变更的复杂性和历史背景,为被告人陈某的辩解提供了有力支持。
此外,律师团队还着重强调了修路行为的合法性以及综合利用行为的正当性,有效削弱了公诉机关的指控。在鉴定报告的问题上,律师团队通过引入矿业专家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鉴定报告提出了有力的质疑,成功揭露了其存在的问题。
#### 四、审判结果与后续影响审判结果与后续影响
经过一审、二审的激烈辩论,最终法院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陈某无罪。这一结果不仅为陈某洗清了冤屈,也为矿业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然而,尽管赢得了无罪判决,但矿业公司却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设备锈蚀报废、办公场地荒废、采矿许可证到期无法延续等问题接踵而至,使公司陷入了困境。陈某及家人也因此背负了沉重的债务和心理负担。
本案的胜诉虽然为当事人赢得了法律上的胜利,但也暴露出矿产资源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政监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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