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财产期限多长时间 (一)

保全财产期限多长时间

最佳答案一、保全财产期限多长时间

1、保全财产期限是三年。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故财产保全期限为三十日。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六条

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非经查封、扣押、冻结不得处分。对银行存款等各类可以直接扣划的财产,人民法院的扣划裁定同时具有冻结的法律效力。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对方财产被多人轮候保全了,法院会如何执行?是否所有都能参与财产分配? (二)

最佳答案对方财产被多人轮候保全,法院会根据情况进行强制执行,不是所有都能参与财产分配。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查封的债权人对查封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即当债务人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主要财产因为一个债权被查封、扣押、冻结,除此之外已没有可以用来偿还债务的其他财产时,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此时查封在先的债权人不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诉讼保全的财产其他债权人可以参与执行分配,如果财产有担保物权的,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没有担保物权的,按保全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保全财产能否直接扣划 (三)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诉讼保全的财产不可以划走,诉讼保全的时效根据财产的不同性质,时效是不一样的,如不动产是两年,而动产是一年的时间。当然,诉讼保全的时效时间一过,就自动解封了。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被保全的房子最终会怎样 (四)

最佳答案1. 房子被保全后,在履行生效裁判规定的义务后,通常不会产生不利后果。在诉讼中进行的财产保全措施,对涉及的房产主要是冻结交易,不会对其所有权造成影响。

2. 对于产权不清或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一般不会采取保全措施。如果最终判决难以执行,被保全的房产可能会被拍卖。

3. 房屋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被保全人的房屋采取查封、冻结等措施,禁止房屋所有人进行出售、转让等行为。在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自行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4.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

5.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于情况紧急的情况,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果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如果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对于被保全的财产能否处分,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