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公安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 2、不允许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几种
- 3、公安为什么主动让办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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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不能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

优质回答公安机关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时,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均不宜采用取保候审这种刑事司法保障制度。其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涉嫌犯有严重罪行;其次可能被法院判处较为严厉的刑罚;此外,犯罪嫌疑人群体还具有逃逸或者妨碍刑事诉讼进行的潜在风险;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即他们身上具备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危害性。举例来说,对于那些预计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若不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公安机关往往会依法采取其他更为严格的强制措施来加以应对。
不允许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几种 (二)
优质回答不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只要有两种,一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二是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终结,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会将案件送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开庭审判,依法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判刑。因此,被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一定要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证随传随到。 一、不允许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几种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得取保候审的有两类人,一是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二是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同时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有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会根据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经济状况、案件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情况有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刑事案件中,很多人以为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就等同于不用再追究刑事责任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取保候审不等于不追究刑事责任。通俗来讲,取保候审就是采取保证的方式,让犯罪嫌疑人、被告回家等待开庭审判。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服刑,那么被取保候审人还是要继续服刑的。但一般能够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案件大多存在证据不足或犯罪情节较轻的问题,所以取保候审后被判处缓刑的概率也要大的多。
公安为什么主动让办取保 (三)
优质回答1。公安机关主动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其原因有:一种情况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另外一种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超过37天,检察院又没有批准逮捕。继续羁押就超期羁押。
1。公安机关主动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其原因有:一种情况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另外一种是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超过37天,检察院又没有批准逮捕。继续羁押就超期羁押。
2。刑事拘留满了三十天公安主动取保候的原因有可能是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羁押期已满的,或者情节轻微认为没有逮捕必要的公安机关会主动为犯罪嫌疑人取保,公安主动取保候审的具体原因如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患严重疾病,生活不动自理的,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
取保候审要交多少钱
1、取保候审数额规定: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一)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二)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三)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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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公安机关违规适用取保候审类案监督模型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黑律帮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