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规定--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规定

取保候审规定--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规定

取保候审规定——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规定

介绍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这一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等待审判期间暂时获得自由,但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定和限制。本文将详细介绍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以便公众更好地了解和遵守。

正文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表明罪行相对较轻,取保候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主要考量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即使其可能面临较重刑罚,但如果其人身危险性较低,且具备固定居所和稳定社会关系等条件,也可适用取保候审。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体现了司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特殊群体的保护。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这主要是为了避免超期羁押,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取保候审的执行与监督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执行机关在执行取保候审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同时,执行机关应当依法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的情况,及时掌握其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变动情况,预防、制止其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包括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对同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案件性质、情节、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确定具体的保证方式。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数额应根据案件情况确定,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被取保候审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保证金应当由县级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

四、取保候审的变更与解除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案件进展需要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机关应当及时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案件办结后,决定机关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注意事项

取保候审虽然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并非无条件适用。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强制措施的变更或法律制裁。同时,公众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司法公正。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取保候审规定,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