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证,作为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的法律凭证,其开具和使用均需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那么,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开拘留证呢?一般而言,当公安机关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时,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开具拘留证。而拘留证一旦开出,通常意味着拘留行为即将执行,是的,拘留证开出一般都是需要拘留的,这是法律程序严谨性与合法性的体现。

逮捕证和拘留证有什么区别? (一)

逮捕证和拘留证有什么区别?

贡献者回答逮捕证和拘留证的区别体现在发证机关不同以及法律后果不同。对当事人进行拘留行为只是一种行政处罚。而对当事人进行逮,可能就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逮捕的后果要更强一些。

一、逮捕证和拘留证有什么区别

逮捕证跟拘留证区别:

1、发证机关不同。逮捕证是由人民检察院签发的,一般是对有可能判处有期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签发的,交公安机关执行并关押。拘留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有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并关押。

2、法律后果不同。逮捕证是针对可能判处有期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而拘留证针对是有的就是一种处罚,有的也是针对犯罪嫌疑人。

逮捕证具有法定的强制力。它既是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身份证明,又是执行逮捕的法律凭证,被逮捕人应当接受逮捕,如抗拒逮捕,则可以使用械具,甚至武器。如有其他人员阻挠逮捕,也可以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二、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如果没有批捕,其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由办案机关决定。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三、不能取保候审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综上所述,逮捕证和居留证的法律效力都是不一样的。在公安机关面对需要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且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拘留证和拘留通知书的区别 (二)

贡献者回答两者的区别有性质不同、内容不同、法律效力不同。

1、性质不同:拘留通知书是通知家属或单位,而拘留证是给被拘留人的证书。

2、内容不同:拘留通知书是告知被处罚人有被行政拘留的事实,并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包括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羁押期限等信息;而拘留证则记录了被拘留人的个人信息、拘留时间、拘留地点等信息。

3、法律效力不同:拘留通知书仅具有告知作用,而拘留证则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被拘留人被行政拘留的凭证。

应该在什么情况下开拘留证? (三)

贡献者回答拘留证只有在对相关犯罪人员进行拘留的时候,才可以开具。拘留证是公安机关对他人进行拘留的重要凭证,在对他人进行拘留以后,根据自己的侦查情况决定对他人的处置,是进行羁押还是进行释放。 一、什么情况下能开拘留证

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向被拘留人出示的法律凭证。是在领导批准的《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基础上签发,为公安机关专用文书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局执行拘留的时候出示拘留证。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拘留证应该有公安机关的部门领导进行审核,签发,然后公安机关携带领导开具的拘留证向犯罪嫌疑人提出拘留,并且出示拘留证。并且被拘留人应该在拘留证上面签字并按手印,如果被拘留人拒绝的,仍然可以进行拘留,只是要在拘留证上将这一情况进行注明。

拘留证开出是一定要拘留吗 (四)

贡献者回答拘留证开出不一定意味着一定要执行拘留。

具体解释如下: 拘留证的法律性质:拘留证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符合拘留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开具的法律文书,用于证明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 拘留的执行条件:虽然拘留证已经开出,但是否执行拘留还需考虑多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证据情况、社会危险性评估等。如果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不符合拘留条件,或者存在其他不宜执行拘留的情况,可以不执行拘留。 法律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需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拘留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因此,拘留证的开出只是表示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执行拘留。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黑律帮网关于拘留证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