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如何确认民间借贷关系 (一)

民法典如何确认民间借贷关系

优质回答确认民间借贷关系,主要依据提供的证据,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来说:

提供证据:

关键文件:确认民间借贷关系的首要步骤是提供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借条、借据、欠条、借款合同等关键文件。

法律规定:

债权凭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债权人资格:如果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未在凭证上标明债权人身份,在提起诉讼时,法院仍可受理。但若被告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指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法院会进行审查,并在确认原告确实不具有债权人资格后,裁定驳回起诉。

综上所述,确认民间借贷关系主要依赖于双方提供的借条、借据等关键证据,并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债权凭证的合法性和债权人资格的明确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二)

优质回答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一条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二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以及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 (三)

优质回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关于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规定如下:

一、调解、和解的适用

该条款规定,当事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可以通过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这体现了司法实践中的灵活性和效率性,鼓励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以减少诉讼成本和时间。

二、调解、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当事人达成的调解或和解协议,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通常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一旦双方达成协议,就应当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三、调解、和解与诉讼程序的关系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当事人选择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解决纠纷,法院通常会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引导。调解或和解成功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或撤诉,从而正式结束诉讼程序。

四、注意事项

当事人在调解或和解过程中,应当保持诚信,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对方达成不利于自己的协议。调解或和解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或引发新的争议。如果调解或和解协议涉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敏感问题,当事人应当谨慎考虑,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综上所述,该条款为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提供了一种灵活、高效的解决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哪几种借贷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四)

优质回答以下几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这种行为涉及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后,再将这些资金转贷给他人,此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存款方式取得资金转贷:通过非法手段筹集资金再转贷给他人,这种借贷关系同样不受法律保护。

无资质放贷人面向公众提供借款:如果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且没有合法的放贷资格,其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的借款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

明知借款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借款:出借人在明知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然提供借款,这种借贷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贷关系,都不受法律保护。

违背公序良俗的借贷行为:借贷行为如果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也将不受法律保护。

内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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