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同意盖的厂房算违建吗 (一)

优质回答如果村委仅仅是口头同意建房,没有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算违建。因为相关部门规定农村居民想要建造房子,必须要村委会主任出具相关的书面证明文件。并且还需要村委会主任会在文件上面签字盖章。
一、经村委会批准建房算违建吗?
只要是下方情况,就是违建,即使是村委批准也是违建:
1、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耕地只能用来种植粮食或者农作物,不能随意改变它的用途。
2、没有经过批准就私自建造的房屋:农民盖房子必须要先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各项手续都办全了之后才能动工建造。要是没有经过批准就建造的房屋,那么属于违章建筑,要被拆除、罚款。
3、超高建造的房屋:农民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子以后,不管是高度还是宽度都不能超过规定的标准。高度方面一般是不能超过三层,每层不能超过3。3米。
4、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的房子:农村建房需要报批,后进行审核,只有审批通过,有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之后才可以建房,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建房也属于违法建筑。
5、违反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而乱改滥建房子:不符合城乡土地总体利用规划,而乱改乱建的房子也属于违章建筑。
二、建房申请得不到村委会批准怎么办?
如果村民符合申请建房条件,而村委会无故不不批准的,该村民可以约请本村十分之一的村民提议召开村民会议,来讨论是否准许其建房。如果到场的村民中有半数同意其建房,该村民可以到乡政府申请建房许可,如果村委会仍不同意的,可以到乡政府提出申诉和控告。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三、无房居住申请建房,村委会批准了,XX土所不批准,该怎么办?
村里同意是第一步,然后需要自己写个建房申请,本村民组组长、会计外加3个本村村民签字画押。再到村部找到村支书或者村主任盖村委会盖章。把申请拿到乡镇国土所找片区负责人或者直接找所长,要先查看一下你要建房那块地的土地类别情况。如果是国家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域,是肯定不让建的,如果不是的话,相对就容易多了,主要就是你的那块地是属于什么地类,如果你是拆旧建新的话,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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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文》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集体建设用地上盖房子是否算违建 (二)
优质回答在未经当地政府批准并且与最初申请用途不符的情况下,无论您在何种属性的土地上搭建任何形式的房屋或附着物,皆应视为违规建筑。
首先,要知道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归属各村庄集体所有,这点在集体土地承包合同中有明确文字说明,即所签订的每份承包协议均禁止随意更改土地用途,需要遵循相关的合约规定。
其次,我们国家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对于集体土地用途的严格管理也做了明确的说明,各地政府对土地用途实行统一严格的管控。
凡是牵扯到改变集体土地的使用用途的任何行为,特别是涉及到房屋建设和附属设施的建设,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以及规划申报。
集体的土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吗?盖好房子村民可以来要土地吗? (三)
优质回答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集体土地或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集体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上面盖房子。 在依法登记的集体土地上盖房子,房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扩展资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参考资料来源
铁路地皮盖房子算违建吗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如果铁路地皮属于自家宅基地,建房经批准不属于违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本村已建房屋的不可以再次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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