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房屋的租金能否进行减免? (一)

疫情期间房屋的租金能否进行减免?

疫情期间房屋的租金可以进行减免,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分析:

法律依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协商处理:如果租赁合同对因疫情减免租金并无特别约定,承租人可与出租方协商,以情势变更为由请求减免租金、延长租期、延期支付租金、变更租赁合同等。双方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法律程序:若协商不成,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请注意,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房东免租,房东在法律上并没有减免房租的义务。

综合考量:在处理疫情期间的房租支付问题时,应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并非所有情况下承租人都能够成功减免租金,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文件吗? (二)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是有文件规定的,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出台了文件,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无力支付租金的人员,可以在向出租人申请减免的基础上,由出租人来进行协商处理有关减免的情况。

一、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有文件吗

有相关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中明确,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免租金两个月的企业,按免租金月份数给予房产税困难减免。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二、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情势变更原则法律上没有规定,最高法院根据审批需要在司法解释中进行了规定: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对于疫情基因导致当事人无力承担租金的,是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合法的提出的,特别是对于相关问题的处理上,应当坚持以协商的原则来进行办理,因为相关情况是需要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作出决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三)

国家没有规定关于疫情期间的房租减免政策,而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所规定的房屋减免政策大多也都是针对企业的,即便如此,也并没有详细的规定必须要给企业减免多少钱的租金,租金减免的时间也都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分析。

一、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没有明确的规定,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这样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若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根据合同规定,看是否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金的条件,可以的话,也是可以主张减免租金的。

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是使用房屋,因疫情防控需要致使承租人在短时间内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虽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但因系不可归责于承租人、出租人的原因所致,如为此发生纠纷,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根据公平原则视情适当延长租期、减免租金,合理分担因疫情防控导致的不利后果,承租人以此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应予以支持。

二、疫情期间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三、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因疫情无法搬家,责任在承租人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疫情特殊时期,导致您无法按期搬家退房给房东。因此房东并不能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但是现在房屋毕竟还是由承租人占用,因此在占用期间承租人仍然应该继续支付房屋占用费。

综上所述,疫情期间的房屋减免政策是不存在的,或者说自己要及时的关注本地政府部门对这个问题所做出的公告。但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普通房屋租赁合同想减租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跟房东协商,而且房东是可以拒绝减租的。

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是真的吗? (四)

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政策是否真实存在?

疫情期间,确实存在房租减免的政策,但这取决于当地政府是否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支持政策。如果没有相关政策,那么房租减免就不会自动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根据疫情造成的不可抗力情况,与房东进行协商,提出合理延期支付房租或请求减免房租的申请。

房租减免的依据是什么?

房租减免的依据主要在于法律对于不可抗力的定义和情势变更原则。根据《合同法》第117条和《民法总则》第180条,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外,《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对情势变更原则进行了规定,允许在合同履行中,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或无法实现目的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

针对疫情的特殊措施有哪些?

针对疫情,金融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被要求在信贷政策上对受疫情影响的人群给予倾斜,如感染新型肺炎的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等,在个人信贷还款安排上灵活调整,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此外,对于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确保应赔尽赔。

如果因疫情无法缴纳房租,应该怎么做?

如果确实因为疫情而没有能力缴纳房租,建议首先与房东进行友好协商。在一些地区,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房屋减免的政策,并提供政府补贴,以帮助市民和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依据政府的支持政策,与房东协商减免房租的事宜。

政府规定疫情期间减免房租吗 (五)

政府在疫情期间确实有规定减免房租的政策。具体来说:

政府鼓励与规定:

各地政府为了减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疫情期间的经营压力,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房租减免政策。这些政策通常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和企业,旨在帮助它们度过难关。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17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疫情作为一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因此,在疫情期间,如果因疫情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减免。

个人业主的鼓励:

除了针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免政策外,政府也鼓励个人业主在能力范围内减免租房的房租,以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挑战。

综上所述,政府在疫情期间确实有规定和鼓励房租减免的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压力,共同应对疫情带来的经济影响。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2021年国家因疫情免房租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黑律帮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