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一)

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离婚后一方死亡遗产继承首先是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再将个人财产作为遗产按照相应继承程序继承。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离婚后,原夫妻关系已经解除,在解除夫妻关系的同时,就已经完成了财产分割,该人财产的继承与原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也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首先,协议的有效与否主要看它签订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如果签订时为有效条件,内容又不违法,那它当然是有效的。协议有效须具备的条件:,1.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2.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只要该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又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协议一方去世后,根据婚前签订的协议,另一方就不能再主张继承对方的财产。,夫妻财产继承原则是: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权原则等。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一方死亡后财产怎么分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离婚后,夫妻双方不再具有法定权利义务,不能相互继承对方财产。所以离婚一方死亡后,有遗嘱的,财产由遗嘱指定人继承,没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法定继承顺序中的配偶指一方死亡时的现任配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配偶死亡后财产继承权问题 (三)

贡献者回答离婚一方离世后,应首先剥离其共同财产中的配偶份额,余下的与死者个体财产方为遗产范畴。此后,依照遗嘱分配遗产;若无遗嘱,则父母、子女循规法定继承顺序享有权利;若无上述受益人或他们声明放弃,由死者之手足及祖辈外祖父母来承继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二婚夫妻一方死亡还有再婚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四)

贡献者回答如果二婚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基于离婚关系不享有财产继承权。以下是详细解释:

离婚后丧失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即脱离法律关系,因此若二婚夫妻中一方死亡,另一方由于已经离婚,不再享有对该方财产的继承权。

遗产继承顺序:根据《继承法》,遗产继承按照顺序进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若死亡一方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再婚不影响继承顺序: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讨论是基于离婚关系下的继承权。如果二婚夫妻未离婚,则在一方死亡时,另一方作为配偶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再婚本身并不直接影响继承顺序,但再婚后的配偶将成为新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综上所述,二婚夫妻中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如果已离婚,则不享有对该方财产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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