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民法典婚姻法1079条规定
- 2、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关于房产
- 3、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规定是什么?
- 4、2024民法典婚姻法新规房产规定是什么?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民法典婚姻法1079条规定 (一)

优质回答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家庭暴力证据该怎么收集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就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
对于公安就关的出警记录在代理律师去调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提供,但对于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派出所)往往以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作为公安机关的内部材料不对外出具为由拒绝提供,律师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诉讼中,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
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进行劝阻、调解,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鉴定机构关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婚姻法新规关于房产 (二)
优质回答1. 婚后共同财产购房:
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该房产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
若双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买房产,并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此情况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此情况涉及《民法典》中的一项重大变化。与旧《婚姻法》不同,现在若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买房产,并将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产若无特别约定,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通常会判决双方各拥有一半的房产份额。
4. 婚前个人或父母出资购房:
若一方在婚前以个人或父母出资全款购买房产,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法院会认定该房屋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
5. 婚前购房,婚后参与还贷:
若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另一方参与还贷,则房屋仍属登记一方个人财产。但另一方有权要求一半的婚后共同还贷本金及对应房屋增值。
6. 婚前全款或贷款购房,婚后变更产权登记:
若一方婚前全款或贷款购房,婚后将产权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房产仍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加名视为赠与对方一半,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平均分割,但法院也会考虑出资情况,做出公平判决。
7. 婚前双方或父母出资购房:
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或双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并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视为按份共有,离婚时按出资比例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规定是什么? (三)
优质回答《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规定增加了离婚冷静期,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7条明确的规定的第一个冷静期是30天的时间,这是必须要经过的,第二个冷静期30天,应当是双方当事人亲自申领离婚证的期限。 一、《民法典》《婚姻法》新规离婚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077条。
增设了两个三十日:第一个三十日,是必须经过的冷静期;第二个三十日是冷静期届满后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申领离婚证的期限。
根据该规定,一方要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以是在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主动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撤回,也可以在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满六十日期间不向婚姻登记申请发离婚证的方式撤回。这就意味着如果要协议离婚成功,双方必须两次亲自前往,协议离婚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法律离婚财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果是“小家庭”与“大家庭”一起共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大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区分出来。
2、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关于离婚方面的一些事项大家可能并不是特别的清楚,而离婚已经规定在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当中,目前如果要想登记协议离婚的话,可能时间上是比较长的,因为增加了离婚冷静期限。
2024民法典婚姻法新规房产规定是什么? (四)
优质回答民法典婚姻法新规房产规定是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而且房产证也是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的,那么应当是认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他财产的认定,但是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谁出钱应当是属于谁的。 一、民法典婚姻法新规房产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于房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按规定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房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处置注意保留证据
是否是婚前财产的判断主要有两个时间点决定,一是结婚登记时间,二是财产取得时间。一般情况下,在结婚登记时间之前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在结婚登记时间之后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没有证据证明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完全是由婚前财产转化而来的,会认定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二、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大家都是非常敏感的,因为毕竟会涉及到财产第一方面的问题,而且既然已经离婚,那么就是说明双方当事人的感情确实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必须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的明确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婚姻法民法典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黑律帮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