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怎么来的 (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怎么来的

贡献者回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的。以下是关于其起源和历史发展的详细解释:

起源背景: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标志着消费者运动的开始。1936年,全美消费者联盟建立,进一步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成立: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消费者运动在发达国家的活跃,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该组织的成立促进了全球范围内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合作与交流。

3月15日的选择:

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这四项权利逐渐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为了纪念肯尼迪的这次演讲,以及推动全球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设立宗旨:

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共同为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而斗争。

后续发展:自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会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198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进一步督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二)

贡献者回答1. 历史由来: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消费者应享有“四项权利”:安全、信息、选择和表达意见。

2. 315标志:肯尼迪的这四项权利逐渐被全球消费者组织接受,成为基本目标。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将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提升全球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和行动。

3. 全球活动:自1983年起,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消费者组织都会举办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展现消费者力量。活动包括发布公报、介绍组织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在学校发放资料、组织演讲和竞赛,以及评定最严重的消费者利益损害事件等。

4. 我国纪念:1987年起,中国各地消费者组织在每年的3月15日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纪念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及成果,推动社会关注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这些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要活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内容 (三)

贡献者回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内容如下: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消费者具有的权利:

1.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 知悉真情权: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 依法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黑律帮网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