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犯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一)

虚假诉讼犯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最佳答案虚假诉讼罪并非自诉案件,而是属于公诉案件。在发现虚假诉讼行为时,受害者应持有初步证据或线索,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检察院举报。自诉案件的范围已由法律明确规定,除这些特定自诉案件外,其他犯罪行为均归为公诉案件范畴。在自诉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与证明责任落在了被害人的肩上。若受害者未能搜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罪行,法院将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被告人无罪。这是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之间最主要的区别。

自诉案件的类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中有明确规定,有兴趣的读者可自行查阅。相比之下,虚假诉讼罪由于其危害性及复杂性,通常无法由受害者独立举证和追究,故被归为需由国家公权力介入的公诉案件。这类案件一旦发现,应立即向相关执法机构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行动,维护社会公正与法律尊严。

综上所述,虚假诉讼犯罪不应被视为自诉案件,而应被视为公诉案件。受害者应积极参与,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报告,共同维护法律的公正与社会秩序。了解虚假诉讼罪的特点与处理方式,对于保护个人权益和维护社会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恶意诉讼是否属于诈骗罪? (二)

最佳答案恶意诉讼不属于诈骗罪。以下是详细解释:

恶意诉讼的定义:恶意诉讼包括恶意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这些行为若情节严重,将分别构成不同的罪名。

恶意刑事诉讼与诬告陷害罪:在恶意刑事诉讼中,如果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且情节严重,则构成诬告陷害罪。这表明恶意刑事诉讼的定性并非诈骗罪。

恶意民事或行政诉讼与虚假诉讼罪:对于恶意民事或行政诉讼,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构成虚假诉讼罪。同样,这也表明恶意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定性并非诈骗罪。

诉讼诈骗行为与诈骗罪的区别:诉讼诈骗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即没有犯罪中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直接对应性。此外,诉讼诈骗结果的发生主要源于法律调节社会关系的局限和受害人举证、质证能力的问题,而非诈骗行为本身。因此,诉讼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综上所述,恶意诉讼,包括其各种类型,均不属于诈骗罪,而应依据其具体情况分别定性为诬告陷害罪或虚假诉讼罪等其他罪名。

虚假诉讼罪证据不足民事案件如何确定其行为? (三)

最佳答案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民事纠纷案件中存在提供虚假诉讼行为,涉嫌虚假诉讼罪但是经立案侦查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虚假诉讼罪的指控,判定当事人无罪,但是如果虚假诉讼行为造成民事案件侵权赔偿责任应当承担,但是认定构成虚假诉讼罪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处罚责任。 (一)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属于虚假诉讼行为:

1. 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

2. 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

3. 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

4. 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

5. 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

6. 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

7.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他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8. 向人民*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二)司法实践中,下列行为也应认定为虚假诉讼行为:

1. 在立案过程中,通过捏造当事人信息或与他人串通虚构当事人信息等方式骗取*立案或谋取其他非法利益;

2. 捏造、伪造租赁协议虚构债权债务;

3.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或部分清偿的事实,仍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

4. 在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过程中,捏造身份关系提起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等诉讼行为;

5. 基于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向人民*申请支付令;

6. 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进行虚假陈述,伪造、变造、隐匿、毁灭证据或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等行为;

7. 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综上所述,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实施虚假诉讼的行为,并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罪从重处罚。

原告捏造事实虚假诉讼构成犯罪吗? (四)

最佳答案原告捏造事实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具体的判刑标准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行为人带有非法目的虚假诉讼的,在我国的人民法院方面认定了虚假诉讼事实的存在的情况下,此时是需要判处刑罚的。 一、原告捏造事实虚假诉讼构成犯罪吗?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4、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所谓“捏造事实”,是指行为人虚构、臆造根本不存在,与真实情况相悖的事实情况,既可以是完全捏造,毫无真实成分,也可以是存有部分真实成分,部分捏造。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如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即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提起的诉讼。

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在说到对虚假诉讼行为的处罚时,其实大部分时候都是按照虚假诉讼罪的量刑标准,同时还需要结合实际的情节才行。从《刑法》第307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在认定构成了虚假诉讼罪之后通常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另外,我们也要注意,单位也是可能构成此罪。

虚假诉讼的行为是我国的法律法规严厉的打击的,此时是要被予以刑事处罚的,如果是对其他的人造成损害的,也是应该及时的予以赔偿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虚假诉讼的犯罪行为中,一般是要求行为人造成了危害后果的。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甲的行为在法律上应如何定性除了虚假诉讼罪还有其他可能的罪名吗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