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包括()。 (一)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包括()。

贡献者回答【答案】:A、B、C、D

本题考查法理学。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即国家应制定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即指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即指执行的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即指任何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说法均是正确的。

故正确答案为ABCD。

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新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16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依法治国16字方针旧版 (二)

贡献者回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中国迎来了法治的“柳暗花明”。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性,并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由此,中国开启了法治建设的历史性进程。正如邓小平于1992年在深圳所言:“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扩资资料

新16字方针:

1、科学立法:科学立法,体制先行。要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了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2、严格执法: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

3、公正司法:实现公正司法,归根结底还要靠制度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4、全民守法:小到文明行走,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16方针几年提出 (三)

贡献者回答2012年11月8日在党的十八大上提出。

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十六字是中国新时期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方针”,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衡量标准。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持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扩展资料

新十六字方针意义:

1、新十六字方针把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2、新十六字方针促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对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提出更高的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依法治国新老16字方针有什么区别 (四)

贡献者回答1、内容不容

老16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新16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提出时间不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新的16字方针,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

3、意义不同

老16方针是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之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为紧迫。

新16字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是依法治国的目标并未全部达成,实现政治文明的征程仍在路上,需要我们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克服法治发展过程中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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