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掉毒瘾的方法有哪些? (一)

戒掉毒瘾的方法有哪些?

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矫正吸毒人员的自卑心理要坚持“尊重、理解、关心”的原则,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把心理疏导和培养自信有机地结合起来,注重自我、注重点滴,循序渐进地使吸毒人员从自卑心理阴影中走出来。

(1)认清毒瘾

我们一定要深深懂得吸毒摧残身心,危害社会、家庭,害人害已。我们一定要知道毒瘾难戒,要在思想上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又要消除戒不了的悲观想法,对戒毒应持务实的态度。既不要过于乐观又不要一味自卑而对戒毒悲观失望。

(2)自我激励

如果我们在戒毒过程中有了积极表现,哪怕是十分细微的进步,都要激励一下自己,比如我们可以在自己的日记本上给自己画一面小红旗,写上我们又攻克了一个阵地,然后立即再给自己提出新的要求,争取有更大的进步,这样我们就会有更大的信心,也才能最终克服毒瘾。

(3)确定目标

我们可以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和行为计划,在制定目标时,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自己能够完成的目标。这样我们才会真正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树立戒除毒瘾的决心,鼓起戒毒的勇气。

(4)克服自卑

我们吸毒人员的自卑心理主要来自心理方面的压力,心理方面的压力越大,自卑心理也越强。

我们吸毒人员除了实现戒除毒瘾的目标外,可能会关心自己是否被亲戚朋友遗弃,被社会歧视,以前的工作是否能找回,还能不能像正常人一样重新生活等。

这些心理虽然是正常的,但是会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自卑,因此,我们一定要学会自我减压,坚信只要自己戒毒成功,一切都会好起来,即使自己不能完全恢复自己原来所有的一切,只要自己戒毒成功,也比让毒瘾控制自己好上百倍。

中国人民禁毒法第四条规定 (二)

中国人民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吸毒者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从医学的角度看,吸毒者也是病人。因此,吸毒者具有双重身份。要正确地对待吸毒者,既不要把吸毒者当作犯罪分子歧视他们,又要区别于一般病人,严格管理,依法科学戒毒。

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心理发育时期.好奇心重,判别是非能力不强,抵制毒品侵袭的心理防线薄弱,加之对毒品的危害性和吸毒的违法性缺乏认识,最容易受到毒品的侵袭。部分省份的吸毒者中,80%是青少年。因此对青少年进行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的教育是禁毒预防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二条 本法所称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第五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第六条 县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网上通缉吸毒人员吗? (三)

不会的,吸毒是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会被通缉。

吸毒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处10日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吸毒的,在上述幅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吸毒成瘾的,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

吸毒人员既是病人又是 (四)

1、吸毒人员是违法者也是受害者。吸毒者是社会中的一类特殊群体,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病人,同时还是受害者,吸毒能使人上瘾,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破害家庭。单独的吸食毒品行为不属于犯罪,但可以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者强制措施,对吸毒成瘾的,公安机关有权力直接强制隔离戒毒。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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