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如何证明 (一)

业主委员会主体资格如何证明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应当由业主提起集体诉讼,可以推选代表。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新民法典业主大会可以作为民事主体打官司吗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

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既可以作为原告起诉,也可以作为被告应诉。理由是:

(1)从制度设计的价值上看,设立业主委员会的根本意义,就是为了使构成群体的业主实施民事活动更加有序化、制度化及效率化,使作为个体的业主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业主委员会产生于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选举,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业主的权益代表。业主委员会并非各个业主的一种简单聚合,有一定的组织性和稳定性,并且长期固定存在。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会有越来越多的公共权益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应该给予其诉讼的权利。(2)从实体法规定看,业主委员会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有权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实际上肯定了业主委员会具备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民事主体资格,这是其可作为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基础。

(3)业主委员会符合民事诉讼主体中的“其他组织”的要求。业主委员会是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具有合法的地位,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运营财产。

(4)虽然业主委员会的行为要受业主大会的约束,对外从事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权利义务也最终由全体业主承担法律后果,但是这并不妨碍其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为民事主体和民事诉讼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没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不意味不能成为诉讼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律依据 (三)

最佳答案业主委员会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地方立法、正直的专家学者们等等,普遍确认了业主委员会作为民事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于此仅举部分条款与论述,以供为业主维权者之需:

(1)、《物权法》第七十五条【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的注释】“业主大会是业主的自治组织,是建设区划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机构,可以代表业主行使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共同管理的权利,并对小区内的业主行使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做出限制性规定,以维护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2)、《物权法》第83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这些法律条文都表明,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3)、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五条(住建房[2009]274号):

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①、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②、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③、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⑨、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4)、《物业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5)、《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业主大会职责】:

①、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②、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③、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④、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统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⑤、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⑥、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7)、《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

(8)、《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性质与职责】: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①、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②、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这里就产生了签约双方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关系)

③、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④、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⑤、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9)、《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物业交接】:“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物业管理的)资料交给业主委员会。

(11)、《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12)、《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管理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从其履行职责的范围看,有权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有权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因而赋予业主委员会在特定领域代表业主并以自己的名义出面从事一定的活动,并不违反相关法规的规定。

而且,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起诉和应诉,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对群体性、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审理。故在涉及规划许可等行政案件中,如果相邻小区业主认为规划许可等有关行政行为侵犯该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经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在审查业主委员会的起诉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受理时,应当对以下问题严格审查:

①、依法召开小区业主大会;

②、提交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通过的业主大会决议;

③、业主大会决议中对诉讼费用如何承担有明确决议。如业主委员会起诉时未提交上述有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限期提交。逾期不提交的,则以诉讼主体不适格不予受理。

(14)、《沈阳市物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管理企业因履行物业管理聘用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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