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条例背景与目的
- 二、供热规划与建设
- 三、供热市场准入与退出
本文提供了以下多个解答,欢迎阅读:
黑龙江省供热条例最新版

黑龙江省作为中国北方的重要省份,其冬季严寒的气候条件使得城市供热成为关乎民生的大事。为了保障居民温暖过冬,黑龙江省政府不断更新和完善供热条例。最新版《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在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供热工作的安全、稳定与高效。
一、条例背景与目的
最新版《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自2011年首次通过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该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城市供用热管理,保障安全稳定供热,规范供热采暖行为,以改善民生、节约能源,并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条例内容不断与时俱进,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二、供热规划与建设
条例中对供热规划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县供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供热专项规划,该规划需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批准,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应遵循统筹安排、合理布局、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重点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取消分散锅炉供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供热专项规划,确需变更的需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在供热设施建设方面,条例规定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应符合供热专项规划,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承担设计和施工。在已建成和规划建设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不得批准新建、扩建自备热电厂和永久性锅炉。市、县人民政府应制定计划拆除或改造已有分散锅炉,并入集中供热管网。
三、供热市场准入与退出
供热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供热单位需取得供热主管部门核发的
- 1、黑龙江供暖最新规定?
黑龙江省供热条例最新版的相关问答
黑龙江供暖最新规定?
答《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
具体收费标准
(一)普通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9.37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39.14元。
(二)节能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6.54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4.41元。
(三)普通非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1.36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3.16元。
(四)节能非居民住宅基础热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24元;计量热价:每百万千焦48.97元。
收费时间是供暖前半个月。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黑龙江省供热条例。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