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误致他人轻伤怎么判

失误致他人轻伤怎么判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人们有时可能会因一时疏忽或意外而误伤他人。当这种行为导致他人受轻伤时,法律会如何评判?本文将深入探讨失误致他人轻伤的法律后果,包括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刑事责任探讨
在我国刑法体系中,对于过失犯罪的处理通常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对于过失致人轻伤的情况,一般来说,由于主观恶性较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过失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的安全规定或在特定情境下(如业务活动中),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重大责任事故罪。
具体而言,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才构成刑法上的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而对于轻伤,刑法并未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因此一般不会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可以完全逃避法律责任,因为民事赔偿责任仍然不可忽视。
二、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即使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行为人仍需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
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这些费用的计算需要依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相应标准。例如,医疗费需要提供正规病历、诊断证明及缴费凭证;误工费则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护理费则按照护理期限和标准来确定。如果行为人能够积极赔偿并获得受害者的谅解,这将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法律程序与注意事项
在发生误伤事件后,行为人应首先确保受害者的安全,并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同时,行为人应主动与受害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表达歉意并商讨赔偿事宜。
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行为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调解和审判工作,尊重法律判决并积极履行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
在处理误伤致人轻伤的事件时,行为人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行为导致事态升级。
2. 及时与受害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表达歉意并商讨赔偿事宜。
3. 尊重法律判决,积极履行赔偿责任,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总之,失误致他人轻伤虽然不一定构成犯罪,但行为人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行为人应尊重法律、积极沟通、妥善解决赔偿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开塔吊把人砸成轻伤,责任算那方 (一)
答如果塔吊司机的行为是有预谋的,那么他个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可能触犯故意伤害罪。这不仅因为他有预谋,还因为他的行为给他人带来了伤害。
然而,如果塔吊司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出现失误导致的事故,那么责任则可能由施工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塔吊司机的行为被视为职务行为,因此他的个人责任可以被免除。
在工作失误的情况下,施工方需要对塔吊司机进行培训和监督,以确保他能够按照规定操作设备,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如果施工方未能尽到相应的职责,那么他们将对事故负责。
无论是蓄意还是失误,塔吊司机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他人受伤,这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不便。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施工方,都需要对塔吊司机的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受害者来说,他们有权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在追究责任的过程中,受害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塔吊司机的行为与他们的受伤存在因果关系。
总之,塔吊司机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他人受伤,无论是蓄意还是失误。在这种情况下,相关责任方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以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适当的赔偿和关怀。
防卫过当致人轻伤怎么判 (二)
答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判决如下:
1、防卫过当致人轻伤二级的,可以选择两种赔偿方式:一是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伤残等级赔偿等;二是按照被害人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如果防卫过当者积极赔偿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3、被多人殴打还手致对方轻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并立即报警处理;
4、正当防卫不属于防卫过当,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
1、定义:防卫过当是指在进行正当防卫时,由于对危险程度的判断失误或防卫行为的力度控制不当,超出了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防卫过当可能会被认定为过失犯罪;
3、刑事责任:如果防卫过当导致他人轻伤,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相对于故意犯罪,刑事责任会有所减轻;
4、民事责任:除了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外,防卫过当还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需要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综上所述,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判决包括两种赔偿方式,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可免刑责,多人殴打的还手需承担费用并报警,而正当防卫则不应负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旨在平衡个人自卫权利与法律责任,确保防卫行为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得到适当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造成轻伤二级怎么赔付? (三)
答造成轻伤二级进行赔付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内容,譬如医疗费、误工费等。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所以在各项费用上的花费也是不同的,这就要求我们在计算赔付金额的时候,要考虑各地的具体的收入水平。 一、轻伤二级需要赔付的具体要求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二)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六)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八)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用人单位职工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此项标准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权利。
二、轻伤二级赔付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造成轻伤二级,在进行完毕应有的赔付以后,还需要再次承担法律责任。赔付应当属于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是要由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行为人自己也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他有可能触犯了故意伤害罪等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罪名。
哪些属于轻伤二级的标准 (四)
答轻伤二级包括哪些,一般造成轻伤之后公安机关就会派人过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我们也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就为大家分享轻伤二级包括哪些。
一、轻伤二级量刑标准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符合条件的,最低可以处缓刑。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轻伤标准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轻伤二级包括哪些2
一、轻伤二级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轻伤二级的标准是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节录)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至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百分之十,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百分之十五;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二、谁承担司法鉴定的费用
根据鉴定费用之证据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的法律性质可知,鉴定费用的收取和负担应遵循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原则性规定。一方面,鉴定人对法院负有公法协力义务,具体表现为鉴定人负有向受诉法院陈述鉴定意见的义务与出庭说明鉴定意见的义务,与此相应,鉴定人则有权请求受诉法院给付鉴定费与鉴定人出庭费这两种费用。
另一方面,基于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法上之费用负担义务,两种费用均应由当事人预交和负担。具体而言,鉴定费用的支付路径是:由当事人预交给法院,待鉴定活动结束后由法院支付给鉴定人。
在我们国家一旦遭受到他人的侵害之后,身体确实存在着伤害,那么就应当及时的到相关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司法鉴定,只有确定了伤残等级才能够确定最终的赔偿的费用,只要达到轻伤,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轻伤二级包括哪些3轻伤二级的民事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二)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
(三)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四)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五)交通费
受害人到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交通费应予赔偿。
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电(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船)的除外。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六)住宿费
必须到外地医院治疗的受害人,因医院无床位或其他原因的限制确需候诊且伤情不允许往返家中,或者往返家中的交通费高于住宿费的,其本人和必要的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应予赔偿。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七)营养费
经法医鉴定或治疗医院证明,受害人伤情严重,确需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其费用可以酌情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侵害人探视受害失时携带的食品,一般应当视为赠与。
(八)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因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肉体痛苦或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创伤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五节致残程度分级的规定:
5.2二级
5.2.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
1)精神障碍或者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随时需有人帮助;
2)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
3)偏瘫(肌力2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
5)非肢体瘫运动障碍(重度)。
5.2.2头面部损伤
1)容貌毁损(重度);
2)上颌骨或者下颌骨完全缺损;
3)双眼球缺失或者萎缩;
4)双眼盲目5级;
5)双侧眼睑严重畸形(或者眼睑重度下垂,遮盖全部瞳孔),伴双眼盲目3级。
5.2.3颈部及胸部损伤
1)呼吸困难(极重度);
2)心脏移植术后;
3)肺移植术后。
5.2.4腹部损伤
1)肝衰竭晚期;
2)肾衰竭;
3)小肠大部分切除术后,消化吸收功能丧失,完全依赖肠外营养。
5.2.5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双上肢肘关节缺失,或者一上肢肘关节缺失伴一下肢膝关节缺失;
2)一肢缺失(上肢肘关节,下肢膝关节),其余任二肢体各有二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
3)双上肢各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5.2.6体表及其他损伤
1)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90%;
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轻伤二级赔多少钱 (五)
答轻伤二级鉴定标准如下:第一、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厘米。第二、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平方厘米;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平方厘米。第三、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平方厘米。第四、颅骨骨折。第五、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第六、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轻伤二级量刑的标准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轻伤二级赔偿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失误致人轻伤二级怎么判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