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损坏他人房屋如何处理 (一)

答恶意损坏他人房屋如何处理,需视情况而定:
1、当事人的房屋被他人损坏的,应当立即去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会对损坏的情况进行调查,认定损害行为不严重,只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属于犯罪行为的,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损坏房屋的情节不严重,属于违法行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给予一定期限的拘留,以及一定数额的罚款;属于犯罪行为的,应当立即立案,对损坏行为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应当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3、行为人承担责任后,受害人还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的房屋损失,损失的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损坏情况进行确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处罚。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6岁的人犯本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综上所述,故意毁坏他人房屋,如果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故意破坏我家房子怎么办 (二)
答【法律分析】:房子被别人损坏,可以让对方修复或者赔偿以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社区或村委会出面协商。还可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故意毁坏别人房屋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它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损坏他人房屋赔偿标准 (三)
答法律分析:损坏他人房屋,属于侵害他人财产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要照价赔偿。不过,也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侵害财产犯罪,比如说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财产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本罪的客体是社会主义财产关系,包括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以及公民私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关系。这种财产关系的物质表现是各种具体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因宅基地纠纷以暴力手段破坏他人房屋应该受到法律怎样的处罚 (四)
答恶意破坏他人财产,情节较轻的会受到治安处罚,情况严重的构成故意毁坏财产罪。
法律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2、《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案例:因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型,购房者谢某心生怨气,驾车进入小区任意损毁设施器材。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检察院以谢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1月,谢某认购了位于永宁县望远镇中拓世纪城一套房屋,协议约定,房屋为两室两厅、把边户型、南北通透。2017年10月,开发商交付房屋,谢某发现所交付的房屋为中间户型,与购买时约定不符,为此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均未果。
2017年12月5日22时许,谢某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一气之下,他驾车来到中拓世纪城小区。因保安睡着,未及时打开小区门口升降杆,谢某撞杆而进,在小区内转了一圈后准备离开时与保安发生争吵,就用脚踹毁隔离栏。保安及时报警,将谢某当场抓获。经鉴定,中拓世纪城小区被损坏物品共计价值1.2万余元。
归案后,谢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懊悔,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对于故意毁坏他人房屋是什么罪名,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