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

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

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是两种在法律领域具有显著区别的犯罪行为,它们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可能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影响社会的经济秩序和公众的利益。本文将对这两种罪名进行详细阐述,以便读者能够更清晰地理解其间的差异。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的,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这种犯罪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财产,从而遭受财产损失。

诈骗罪的行为方式多样,包括但不限于虚构投资项目、冒充公职人员、利用虚假身份进行网络交友等。这些手段的目的都是为了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进而获取其财物。在量刑方面,诈骗罪的刑罚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更重的刑罚。

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与诈骗罪相比,集资诈骗罪在犯罪客体、犯罪对象、行为方式以及法定刑设置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在犯罪客体上,集资诈骗罪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这使得集资诈骗罪在性质上更为严重,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也更为广泛。其次,在犯罪对象上,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资金,通常是通过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方式实施。这使得集资诈骗罪的受害者范围更广,社会影响也更大。

在行为方式上,集资诈骗罪一般表现为虚构集资用途,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这种行为方式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隐蔽性,使得被害人难以察觉并防范。最后,在法定刑设置上,由于集资诈骗罪不仅侵害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对金融秩序造成了破坏,因此其法定刑相对较重。

注意事项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提高对这两种犯罪行为的警惕性,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对于涉及集资的活动,要审慎判断其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盲目跟风投资。同时,对于任何形式的诈骗行为,我们都应保持警惕,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语和承诺,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和资金账户密码。在遭遇诈骗行为时,要及时报警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加强对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的打击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金融素养,构建完善的信用体系和金融监管机制,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秩序的良好运行。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一)

优质回答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与客观行为表现形式的不同。

首先,犯罪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既包括金钱也包括财物。与此相反,诈骗罪的对象则为特定的人或单位,行为人针对特定目标实施诈骗,获取其财物。

其次,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也存在差异。诈骗罪的客观表现主要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诱使被骗人交付财物。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则更加广泛,它包含于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中,是更为特殊且针对集资活动的一种诈骗。

另外,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在法律定性上,集资诈骗罪作为特殊法条,其行为被包容在诈骗罪中。因此,对于以诈骗手段骗取集资的行为,应当依据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

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对象的特定性与非特定性,以及客观行为表现形式的差异。在法律实践中,集资诈骗罪是对特定诈骗形式的更为精准的界定,旨在更好地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与经济安全。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二)

优质回答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但诈骗罪的对象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财物。

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对于诈骗罪而言,集资诈骗罪属于特别法条,因此,对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的,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论处。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构成要件的内容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且数额较大。

根据前述《集资案件解释》,只要客观行为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参见本章第五节“十”),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就以集资诈骗罪论处。然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不以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为前提。换言之,只有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才能成立集资诈骗罪。诈骗罪的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集资诈骗罪的构造与诈骗罪的构造相同。刑法第192条所规定的“诈骗方法”就是指“欺骗行为”。欺骗行为,表现为向受骗者表示虚假的事项,或者说向受骗人传递不真实的资讯,但这种欺骗行为必须是使受骗者陷入或者继续维持(或强化)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的行为。就集资诈骗而言,只要某种行为足以使对方陷入“行为人属合法募集资金”、“行为人属正当募集资金”、“行为人的集资获得了有权机关的批准”、“出资后会有回报”等认识错误,进而导致对方“出资”,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集资诈骗罪中的诈骗方法。至于行为人是就事实进行欺骗,还是就价值进行欺骗,均不影响欺骗行为的性质。因此,对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只能进行实质的限定,而不可能穷尽其具体表现,故不能人为地将集资诈骗罪的欺骗行为局限为几种特定的手段。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集资仅限于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不包括募集资金以外的财物。集资行为必须面向社会公众,但不要求实际上已经骗取了多数人的资金。

非法集资表现为虚假承诺回报。承诺还本付息或者承诺分红的,承诺以货币、股权、债权或实物回报的,都符合承诺回报的要素。首先,承诺回报必须是虚假的,而不是真实的。其次,承诺回报应限于行为人承诺“只要出资即可通过出资行为获得回报”,而不是指承诺出资人在出资后通过出资人的生产、经营等行为可以获得报酬。最后,所承诺的回报不必具有确定性。换言之,集资诈骗的行为人,既可能通过虚构确定的回报骗取资金,也可能通过虚构不确定的回报骗取资金。实践中发生的虚拟股票交易骗取股民资金的案件,便属于后一种情形。再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发行彩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也成立集资诈骗罪。虽然彩票的中奖率极低,购买者获得回报的可能性极小,但以非法发行彩票的方式实施集资诈骗的行为人,通过彩票的特点承诺了回报的可能性。由此可见,只要承诺的回报具有可能性即可。

成立集资诈骗罪还要求数额较大。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的,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二)责任形式

责任形式为故意,此外还要求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具体表现为具有不归还集资款的意思。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区别 (三)

优质回答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对象和客观行为。诈骗罪的对象是特定个人或单位,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则是不特定多数人的集资资金。诈骗罪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骗人交付财物,而集资诈骗罪则包括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的行为,属于特别法条。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对象是存款人的金钱,且只能以存款形式出现,而集资诈骗的对象更广泛。 诈骗罪的量刑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处以1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而集资诈骗罪若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罚更为严厉。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非唯一的量刑依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集团首要分子等都会影响判决。集资诈骗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区别在于犯罪目的、客体、行为方式和数额要求,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则关注非法获得使用权而非占有,犯罪主体和后果要求更为严格。

扩展资料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是什么 (四)

优质回答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主要区别如下:

犯罪对象不同:

集资诈骗罪:其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这些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这意味着,集资诈骗罪通常涉及广泛的受害者群体,他们因为相信某种投资或集资计划而交付资金。诈骗罪:其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诈骗行为人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这种情况下,受害者通常是明确且具体的。

客观行为表现形式不同:

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它表现为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这种行为被视为特别法条,即如果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这意味着,集资诈骗罪不仅涉及诈骗行为,还涉及非法的集资活动。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它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被骗人交付财物的原因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营利或购买某物。诈骗罪更侧重于诈骗行为本身,而不涉及非法的集资活动。

综上所述,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在犯罪对象和客观行为表现形式上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有助于法律专业人士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这两种犯罪,并依法进行定罪量刑。

非法集资罪与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五)

优质回答集资诈骗罪,乃广泛指代以非法占有所图为基础,违背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之规定,利用欺骗手法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从而严重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并侵犯了公共和私人财产权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犯罪行为。

至于诈骗罪,它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标,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实情况,故意欺骗他人并从他们那里获取相当数量的公私财产来源的行为。

这两种犯罪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首先,犯罪的对象环节存在显著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的受害者群体往往是非固定性的广大公众,他们以集资牟取利益的资金作为侵害对象,包括、但不仅限于货币和财产;

而诈骗罪的受益者仅为特定个体或者集体,其行为呈现为针对特定人群或组织开展诈骗活动,进而从中获得财富。

其次,这两种犯罪在客观行径上的表现方式也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

诈骗罪的实质在于运用欺诈手段迫使受害者直接交付财物,这些财物可能用于投资盈利,或者是以购买某种物品为目的。

然而,与之相对照的,集资诈骗罪却被纳入特别法条款范畴之内,因此,对于那些以诈骗方法获取集资的行为,应按照集资诈骗罪依法加以严厉打击和惩处。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诈骗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黑律帮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