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把我朋友打成轻伤害,我朋友可以要求他们履行什么责任?
- 2、一审案件中有一个原告,两个被告甲和乙,乙是甲的原代理人.原告起诉要求乙与甲一
- 3、原告同意调解,两个被告中,一个同意调解,另一个不同意,怎么办?
- 4、什么是参与度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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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朋友打成轻伤害,我朋友可以要求他们履行什么责任? (一)

最佳答案乙如也拿砖头参与殴打你朋友按同案犯处理!其他二人应该没有参与殴打你的朋友,最多按治安条例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所进行的诉讼活动。其本质上是具有民事诉讼特征的经济损害赔偿,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审案件中有一个原告,两个被告甲和乙,乙是甲的原代理人.原告起诉要求乙与甲一 (二)
最佳答案您好。请问甲和乙的关系是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吗,还是代理其他民事行为的代理人?法律上的代理有很多……如果两个人不是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则他们都是本案的当事人,是共同被告的话,不可以代理。
目测这个应该是一个民事案件。根据民诉法相关规定,在二审期间,上诉一方为上诉人,没有上诉一方为被上诉人,都上诉了都为上诉人没有被上诉人,若原审中必要共同被告人的其中一个上诉了,另一个人,如果上诉的内容涉及了他的权利和义务,这个人要被追为共同上诉人的,如果不涉及他的权利和义务的话,他的诉讼地位会在二审中按原审列明。这个是旧的民事诉讼法,现在新的民事诉讼法可能要大修,就像新刑诉一样修,所以如果新出台了新法,请关注新法。
如果甲和乙是当事人和律师的关系,则,可以代理二审的。
原告同意调解,两个被告中,一个同意调解,另一个不同意,怎么办? (三)
最佳答案原告和甲,不可以绕开乙单独调解,因为调解要求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如果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和解,即调解无效。而题目中甲乙双方共同作为被告方,需要一起参与同原告之间的调解,也不存在题目中说的,原告对甲撤诉,而让被告乙单独还4万元钱的情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调解协议有效:
(一)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
(一)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什么是参与度鉴定? (四)
最佳答案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常出现损伤和疾病共存的情况。如甲乙二人酒后斗殴,甲打了乙胸部一拳,乙当场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诊断证明写明乙死于晚期肝癌。丙拦路抢劫用刀扎上丁的胳膊,丁送医院后死亡,死亡诊断证明,丁死于白血病。一骑车人将一老人撞倒,老人突发脑溢血成了植物人。某人欠债不还,债主将赖账人非法拘禁,拘禁期间赖账人突发心肌梗塞,未及时抢救死亡。 参与度是指实际发生的后果与外界损伤因果关系,包括是否有关和有多大关系。参与度以百分数表述。如法医鉴定参与度为20%.被告人就赔偿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的20%。涉及刑事犯罪的,参与度越低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以较轻刑法。如一被告人被指控故意伤害致死,要求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法医鉴定意见被害人死于心脏病急性发作,外因参与度为30%。法院判决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按轻伤害标准量刑,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 参与度涉及较专业的医学知识,参与度鉴定意见只能由法医做出。 我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参与度鉴定标准。中国人民法医1995年出台过一个《外伤在与疾病共同存在的案件中参与度的评判标准(试行稿)》。这个试行稿规定的很不具体。还要靠医学专家凭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判断。
相信关于甲乙两个被告人,其中一个人可能被判死刑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黑律帮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