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新证据不予核准死刑的规定?

出现新证据不予核准死刑的规定?

优质回答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释也已将这些规定具体化,为死刑复核工作提供了较周密的准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死刑复核案件发现新的事实和证据,可能影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检察意见。

改判的情况有两种:

1,“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即定错罪名的应当改判;就算定罪名准确了,但是量刑畸轻或者畸重的应当改判。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黑律帮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