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是如何定义开设赌场罪的法师兄--刑法开设赌场罪怎么算情节严重

《刑法》中是如何定义开设赌场罪的法师兄--刑法开设赌场罪怎么算情节严重

### 刑法开设赌场罪及情节严重标准解析

在《刑法》的框架下,开设赌场罪作为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还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本文旨在探讨《刑法》中如何定义开设赌场罪,并详细分析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

一、开设赌场罪的定义

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故意开设供他人赌博的场所或设施,或者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平台组织赌博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开设赌场的,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一规定旨在打击赌博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

二、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

(一)抽头渔利与赌资金额

抽头渔利数额和赌资金额是衡量开设赌场罪情节是否严重的重要指标。具体而言,当行为人从赌博活动中抽头渔利累计达到3万元,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时,应认定为情节严重。这两项标准不仅反映了赌博活动的规模,也体现了行为人通过赌博获取非法利益的程度。

(二)参赌人数与违法所得

参赌人数同样是判断开设赌场罪情节是否严重的重要因素。当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时,应视为情节严重。此外,如果行为人通过建立赌博网站供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或者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同样构成情节严重。这些标准体现了赌博活动的广泛性和行为人的非法获利情况。

(三)招募代理与招揽未成年人

在开设赌场罪中,招募下级代理接受投注以及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行为也被视为情节严重。招募代理意味着赌博活动的扩大和深化,而招揽未成年人则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因此,这两项行为在刑法中被严格禁止,并作为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之一。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除了上述具体标准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形也被视为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例如,行为人在被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后,再次实施开设赌场的行为;或者利用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且数量或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这些情况都反映了行为人对法律的蔑视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因此应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四、总结

综上所述,《刑法》中对于开设赌场罪的定义和情节严重的判定标准十分明确。这些规定不仅有助于打击赌博犯罪,维护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还体现了对行为人非法获利行为的严厉制裁。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应根据具体案情,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从而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共同努力,加强对赌博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一)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情节严重:1.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的;2.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3.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的;4.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5.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6.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7.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

开设赌场罪中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二)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开设赌场罪中的“情节严重”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开设赌场”行为。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设置赌博机60台的;设置赌博机12台,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12台的;违法所得累计达到30000元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的。

(二)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30台的。

(三)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30台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网络赌博通常指利用互联网进行的赌博行为。网络赌博类型繁多,基本上现实生活中主要的赌博方式在网络中都可以进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律师补充:

对于“开设”的含义,应当做广义理解,除传统的营业性地为赌博者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接受赌客投注,以供他人赌博外,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以及以接受电话投注的方式进行赌博,而参与者并不集中在一起的,也属于开设赌场。

开设赌场罪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会受到刑事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三)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如果抽头的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的话,那么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除此之外如果参加赌博的人数累计达到120人的,也是属于情节严重的,总之要不就是人数比较多,要不就是利润比较大。 一、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格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 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 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我们国家,开设赌场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到社会市场秩序,而且也会对社会风气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如果开设赌场必须要按照《刑法》当中的开设赌场罪来进行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需要从重处罚。

开设赌场罪如何判定情节轻重 (四)

关于开设赌场罪定罪量刑程度的归属问题,应遵循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文简称“《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相关指引。依照该法条明确规定,对于开设赌场这一行为的基本惩罚措施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缴纳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样需缴纳罚金。在实际案例中,对情节轻重的判定往往会综合考虑如下几个关键因素:

1.开设赌场的规模及影响力,包括参赌人数、赌资总额、赌博形式、赌博时长等多个维度;

2.是否涉及到有组织、策划、指挥等行为,以及是否采用了隐匿、逃避侦查等手法;

3.是否存在未成年人参与赌博,以及是否为未成年人提供赌博便利;

4.是否还涉及到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例如洗钱、暴力、威胁等;

5.是否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如毁灭证据、串供等。具体的案情分析需要紧密围绕案件事实与证据展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若在案件中,开设赌场的行为未产生严重后果,且犯罪分子具有悔过之意,那么其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较轻,从而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罚。反之,若犯罪行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那么其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进而适用较为严厉的刑罚。

相信关于《刑法》中是如何定义开设赌场罪的法师兄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黑律帮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