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一)

贡献者回答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边;
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
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法律的书有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的书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书籍: 一、《法律基础常识》
这本书适合法律初学者,介绍了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等基础知识。对于想要了解法律的人来说,是一本很好的入门读物。 二、《民法典释义》
本书详细解释了民法典的各个方面,包括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等。对于理解民事法律实务有很大帮助。 三、《刑法总论》
此书对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刑事责任等进行了系统阐述,是学习和研究刑法的重要参考书籍。 四、《公司法实务》
这本书针对公司法实务操作中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对于了解公司法律实务、处理公司法律纠纷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五、《中国法制史》
如果你对法律的历史演变感兴趣,那么《中国法制史》是一本很好的读物。它详细介绍了中国法律制度的起源、发展和演变过程。 六、《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
这两本书分别介绍了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的内容,对于理解和处理跨国法律事务非常重要。 七、《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写作是法律实践中的重要环节,《法律文书写作》一书详细介绍了各类法律文书的写作技巧和规范,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是一本非常实用的书籍。 书籍涵盖了法律的基础理论、各部门法实务操作以及法律文书写作等方面,对于学习法律知识和提高法律素养都有很大的帮助。此外,还有许多其他专业的法律书籍,如《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等,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需要进行选择和学习。
青少年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 (三)
贡献者回答青少年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如下:
1、年龄限制。在中国法律规定下,未满18周岁的人被视为未成年人,其行为受到一些法律限制。
2、与他人交往。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不要随意将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重要信息透露给他人,也不要轻易地与陌生人交往。
3、饮酒与吸烟。在中国法律规定下,未满18周岁的人不得饮酒和吸烟。
4、违法行为与制裁。青少年如果犯罪,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少年犯罪可能会被判决罚款、拘留、劳动教养等。
5、保护个人隐私。他人不得擅自拍照、录音、录像个人,侵犯个人隐私的发生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6、人身安全。侵害他人人身安全是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人身侵害,可以拨打紧急电话110求助。
7、保护知识产权。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8、网络安全。不要在网络上盗用他人作品,不要公开谣言和侮辱性言论,也要保护个人的网络账号和密码等信息。
9、环保意识。不要随意乱扔垃圾,并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等环境污染物品。
10、交通安全。需要有效地保护个人和他人的交通安全,比如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正确佩戴安全带、穿好头盔等。
掌握法律常识的意义:
1、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掌握法律常识能够让人们知晓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包括个人财产、人身安全、劳动权益等,遇到类似的问题或者受到侵害时就知道如何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掌握法律常识还能够帮助人们了解法律的规定和程序,更好地维权自身利益。
2、能够增强个人和社会的法律意识
法律常识是人们认识法律的入门级别,掌握它可以为人们增强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以及树立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的法律意识。
3、能够预防和减少法律纠纷
掌握法律常识有助于人们了解和遵守法律规定,减少和预防法律纠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损失和麻烦。
4、能够促进社会和法治国家的建设
掌握法律常识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同时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一部分,为建设法治社会打下基础。
民事法律小常识100条 (四)
贡献者回答《民法典》于
2020年5月28日发布,2021年1月1日实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年5月是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让我们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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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法律要点再次学习《民法典》的部分重点内容。
一、
总则编的
8个重要知识点
1.胎儿享有继承权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十六条)
2.
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十九条)
3.
成年人也会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
4.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第一百零一条)
5.
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一十一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6.
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百八十三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八十四条)
7.
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
8.
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二、物权编的
7个重要知识点
9.新设添附制度
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民法典》规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种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产、房屋增建、房屋装修等。(第三百二十二条)
10.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来了
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
11.
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
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一条)
12.
细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
《民法典》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有利于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规定使用期限最长七十年,如继续使用需再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是否缴纳费用、缴纳多少费用等等问题,《民法典》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后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
13.
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第二编第十四章)
14.
走向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的统一
删除了《物权法》中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具体登记机构的内容,为今后建立统一的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二十七条)
15.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中国法律知识大全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黑律帮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