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导语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土地征收成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2025年,河南省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方面做出了一系列调整和规定,旨在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本文将详细介绍2025年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政策。
一、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概述
河南省在2025年继续执行并更新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这些标准包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主要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含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此外,河南省还首次发布了全省统一的最低补偿标准,涵盖了青苗、林木、建筑物等。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详解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土地征收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构成。在河南省,这一标准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执行,但2025年3月发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豫政文〔2025〕16号)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各市、县需制定不低于省级标准的具体补偿方案。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河南省在2025年首次发布了全省统一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低补偿标准,这一标准涵盖了青苗、林木、建筑物等多种类型。对于未涵盖的类型,将通过第三方评估确定补偿标准。这一举措旨在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减少因补偿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是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的重要手段。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92号),各地需按照不低于该标准的要求,为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用。此外,河南省还鼓励各地采取货币安置、就业安置、留地安置等多种方式,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多元化的安置选择。
五、实际案例与政策应用
以新密市为例,该市在2025年发布了征收土地公告,明确了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范围、被征收土地单位权属及面积等详细信息。在补偿标准方面,该市严格按照河南省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了被征地农民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该市还积极采取措施,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后续服务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六、总结与展望
2025年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调整和更新,旨在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通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等多方面的规定,河南省确保了土地征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未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河南省将继续优化土地征收补偿政策,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 1、2021年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
- 2、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政策
- 3、2021商丘最新动迁补偿标准
- 4、2021年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地
- 5、2021洛阳最新征地通告-征地范围及面积
2025年河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相关问答
2021年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 (一)
优质回答2021年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耕地补偿费用:
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计算。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其他土地补偿费用:
对于征收其他土地(如林地、草地等),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树木等)和青苗(如农作物)的补偿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特殊规定:
如果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公告与监督: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请注意,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土地类型、年产值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政策 (二)
优质回答被征地农民社保补贴政策通常涵盖补贴标准、适用社保类型、申请流程等方面,各地政策细则存在差异。
补贴标准:各地政府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被征地农民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标准,一般按一定比例补贴社保费用,以减轻农民经济负担。例如河南省规定,每征一亩地的标准不低于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5% ,2021年郑州市补贴标准是每亩5.82万元。适用社保类型:通常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补贴主要用于这些险种的缴费部分,确保被征地农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需要医疗保障时,能享受相应待遇。申请流程:被征地农民需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社保补贴申请,并提交征地协议、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标准发放补贴。发放周期:征地农民社保补偿通常每年进行一次。征地工作完成后,当地政府按规定和程序为农民办理手续,并在每年固定时间节点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因地区而异。补贴范围和对象:以河南为例,补贴对象需同时满足被征地、家庭承包土地被依法征收、征地时具有土地承包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条件。补贴对象可由被征地农户从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中自主选择指定,也可是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被征地农民应及时了解当地政策,积极申请补贴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1商丘最新动迁补偿标准 (三)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征地补偿安置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水浇地、旱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按1500元/亩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省政府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
法律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做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征地补偿安置费和社会保障费组成,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二、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分配和使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豫政办〔2006〕50号)执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三、社会保障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劳社〔2008〕19号)执行。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政府制定、完善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省林业厅制定和调整。
五、《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原则上2到3年调整1次。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政府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六日
《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9〕152号)要求,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征地环境,现就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浇地、旱地的青苗补偿标准按1500元/亩执行。
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详见附表。
三、未列入该标准范围内的附着物补偿标准及菜地补偿标准,属于市区规划范围内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其他范围内的,由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部门参照市场价格提出补偿标准,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四、国家、省重点项目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标准执行。
五、本《通知》发布施行之日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3〕40号)同时废止。
2021年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地 (四)
优质回答地方征收每亩土地价值的补偿标准都会有所不同,特别是一些靠近一线城市的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可能会较高,新《土地管理法》进一步地提高了补偿标准,现在征收土地每亩地的补偿更多了,那么2021年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地?2021年征地补偿价格表,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
2021年土地征收多少钱一亩地
新《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充分考虑了地方经济市场的自主性,降低了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性。在尊重地方市场环境的前提下,让被征收人能根据地方的市场经济价格预估到自己应到手的实际补偿利益。
土地征收会补偿多少钱,一般是没有固定金额的。其得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等来评估和计算,同时要看当地的征收拆迁公告的规定,各地的政策会有所不同。
一般关于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一般是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这三类,其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一般是该土地被征收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安置补助费:按照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数量计算。
3、青苗的补偿费:不同的农作物有区别,刚播种的农作物应按照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进行补偿,成长期的农作物则按照最高一季度产值进行补偿。能够得到收获的,例如粮食、油料、蔬菜青苗是不予补偿。对于可移植的多年生经济林木给予移植费补偿,如必须砍伐的,对于成材的不予补偿,其它的按实际价值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其他附着物包括需要迁移的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根据实际情况跟有关部门协商,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尝坟墓、厕所、猪圈等,参照有关标准进行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的建设时,就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法律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2021年征地补偿价格表
1、广东省
2021年3月,广东省政府审批通过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全省平均价为6.51万元/亩,以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为例,区片综合地价为51万元/亩,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占比分别为50%和50,根据分配比例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25.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则为25.5万元/亩。
2、青海省
2020年9月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公布青海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青政〔2020〕64号,其中规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2:8。其中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城东区的1类片区区片综合地价为11.66万元/亩,根据比例分配,其中土地补偿费2.33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则为9.328万元/亩。
3、安徽省
2020年7月安徽省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其中合肥市部分区片综合地价最高为149500元/亩;长丰县区片综合地价最高为47960元/亩;肥东县区片综合地价最高为48500元/亩。
4、四川省
2020年9月四川省公布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其中成都市区片综合地价最高的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每亩85000元;自贡市片综合地价最高492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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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洛阳最新征地通告-征地范围及面积 (五)
优质回答洛阳最近发布了征地通告,不过很多小伙伴多多少少都是知道一些的,征地通告详细的说明了征地时间地点以及征地的用途,大家可以提前看看,顺便了解一下。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拟征地补偿安置的通告
洛政通〔2021〕34号
根据洛阳市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李北社区等2个镇、11个社区集体农用地28.7158公顷(其中耕地25.6813公顷、园地0.7678公顷、林地0.9583公顷、其他农用地1.3084公顷)、建设用地12.7803公顷、未利用地0.244公顷。共计41.7401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三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拟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玉泉街、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块2:东至玉溪东街、西至玉溪西街、南至用地界、北至兰台路;
地块3:东至柿园街、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块4: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福民巷、北至用地界;
地块5:东至玉泉街、西至咸宁寨街、南至兰台路、北至用地界;
地块6: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二、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李南社区集体土地6.1504公顷,其中农用地4.632公顷(耕地4.3031公顷、其他农用地0.3289公顷)、建设用地1.4037公顷、未利用地0.1147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李西社区集体土地1.9241公顷,其中农用地1.4777公顷(耕地1.3397公顷、林地0.134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35公顷)、建设用地0.4464公顷、未利用地0.3105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提庄社区集体土地12.572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2.032公顷、其他农用地0.5407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李东社区集体土地1.9774公顷,其中农用地1.8858公顷(耕地1.7924公顷、其他农用地0.0934公顷)、建设用地0.0035公顷、未利用地0.0881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偏桥社区集体土地1.2554公顷,其中农用地1.2142公顷(耕地1.1729公顷、其他农用地0.0413公顷)、未利用地0.0412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土地1.5464公顷,其中农用地1.1562公顷(耕地1.1223公顷、其他农用地0.0339公顷)、建设用地0.3902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李北社区集体土地2.169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李村镇南寨社区集体土地3.004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9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3.002公顷;
拟征收李村镇西李社区集体土地0.0043公顷,其中农用地0.0011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0032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道湛社区集体土地3.8942公顷,其中农用地0.3387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3.5555公顷;
拟征收诸葛镇西马社区集体土地7.2404公顷,其中农用地5.4345公顷(其中耕地3.5762公顷、园地0.7678公顷、林地0.8238公顷、其他农用地0.2667公顷)、建设用地1.8059公顷。
三、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文化设施用地、绿化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规定执行,标准为97.5公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69.2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7062.42492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用4069.65975万元、社会保障费用2992.76517万元)。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据实补偿。
五、安置途径及方式
征收土地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4069.65975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2. 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2992.76517万元,已预存入我市指定账户。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3. 拆迁安置。该批次用地涉及拆迁,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六、其他事宜
1.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并与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6001室,电话:69660985)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3. 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地址:伊滨区科技大厦6019室,电话:69660868)提起听证申请。如到期未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
2021年6月25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1〕35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雷村等2个镇、5个村(社区)集体农用地34.216公顷(耕地31.2465公顷、林地1.7594公顷、其他农用地1.2101公顷)、建设用地0.3563公顷、未利用地0.0189公顷。共计34.5912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用地界、西至用地界、南至南山大道、北至龙顾路;
地块2:东至西棘街、西至诸葛大街、南至用地界、北至兰台路;
地块3:东至用地界、西至安澜街、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地块4:东至孝文大道、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绿化用地、住宅用地、道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上庄社区集体土地19.8865公顷,其中农用地19.5964公顷(耕地18.3958公顷、林地0.8645公顷、其他农用地0.3361公顷)、建设用地0.2901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下庄社区集体土地1.008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97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5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李村镇雷村集体土地3.8745公顷,其中农用地3.8456公顷(耕地2.7614公顷、林地0.8949公顷、其他农用地0.1893公顷)、建设用地0.01公顷、未利用地0.0189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诸葛镇西棘针社区集体土地8.4391公顷,其中农用地8.3829公顷(耕地7.7465公顷、其他农用地0.6364公顷)、建设用地0.0562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诸葛镇梁村社区集体土地1.382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3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8公顷)。
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拟组织伊滨区征迁处、李村镇政府、诸葛镇政府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经开分局和李村镇、诸葛镇政府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社区)、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6月25日
虽然生活经常设置难关给我们,但是让人生不都是这样嘛?一级级的打怪升级,你现在所面临的就是你要打的怪兽,等你打赢,你就升级了。所以遇到问题不要气馁。如需了解更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信息,欢迎点击黑律帮网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