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一)

优质回答一、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
1、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如下: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父母一方与继父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继母对其承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的视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继父母女之间的继承权取决于是否成立抚养关系:
1、继父母有抚养继子女的,继子女有继承权,否则没有继承权;
2、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家的,通常没有继承权,当事人立有遗嘱的除外。
继子女抚养关系认定年龄是多少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关于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至关重要。主要有以下两个判断要素:(1)继父或继母是否为继子女提供了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者是否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了3年。这是判断的客观标准。首先,继父或继母可能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承担继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全部或部分。其次,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为继子女提供生活上的关照、帮助,以及在思想、学业上的关怀、培养,包括知识传授、技能训练、思想品德培养、身体和智力发展等方面的帮助、教育、保护和支持,这些都是认定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抚养关系的重要依据。有学者提出,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应达到5年,方可认定形成了抚养关系。继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继父或继母为继子女提供生活费和教育费,并对继子女进行生活关照和知识教育,是最完整的抚养表现形式。然而,实际生活中的情况往往较为复杂,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确实为亲子关系和财产继承制度的设计与完善带来了难度。实践中,有的继父母和继子女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由生父母提供;有的继子女随生父母一方生活,但由于各种原因,如住宅拆迁、工作调动、外出做生意或打工等,与祖父母共同生活,而继母或继父提供生活费和教育费。因此,是否共同生活是否应作为独立的判断标准,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只有当当事人同时具备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才能认定其为“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其中,客观因素只需具备承担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者与继子女共同生活3年这两个条件之一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权利与义务,以及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权利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了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和增加抚养费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中继子女抚养关系怎么认定 (三)
优质回答在民法典中,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主要基于四个情形。首先,当未成年继子女与生父母一方共同生活,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用时,这被视为存在抚养关系。
其次,即使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未共同生活,但若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视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第三,即使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承担了其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也可视为存在抚养关系。
最后,对于成年继子女,若其在事实上对继父母进行了长期的赡养扶助,同样被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这四个情形共同构成了继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的? (四)
优质回答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是只要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继父母与其共同的生活在一起,双方存在的抚养事实持续的时间比较长,那么就可以认定双方存在抚养的关系,这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一、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的?
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判定标准,当然,继子女如果已经成年,但是属于精神病人,也一直都是由继母或者继父照顾的,双方也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事实抚养关系”应包括:
1、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继父(母)对未满18岁的继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2、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抚养关系:养父(母)对未满18岁的养子女共同生活并承担抚养费。
二、申请事实抚养公证怎么申请办理
申请事实抚养公证的当事人须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公证。须提交的证件、证明包括:
1.抚养人户口簿、身份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抚养人为单身的,提供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抚养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事实证明》,抚养人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
3.抚养人提供保证抚养事实真实对被抚养人履行保证书。公证机构受理抚养事实公证申请后,须调查核实抚养事实的真伪情况(被抚养人超过10周岁的,须询问其意思表示),并将核实记录归档留存。
公证机构对符合抚养事实公证规定的,应出具事实抚养公证书。事实抚养公证参照公证收取公证费,外出调查费依相关规定收取。涉及计划生育相关问题时,办理抚养事实公证的被抚养人,纳入抚养人本人生育子女数。
已经办理事实抚养公证的,抚养人可为被抚养人提出户籍登记申请。持办理公证手续时提交的证件、抚养公证书、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等复印材料,到抚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公安派出所经审查情况属实的,须单独立户,逐级上报市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落户手续。
综合上面所说的,事实抚养关系就是在不办理任何收养手续的情况之下所形成的合法关系,但此关系在认定时就要确实是共同的生活在一起,而且持续的关系比较长,这样才能获得保护,但最好还需要办理收集手续,这样才能更合理、合法。
如何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 (五)
优质回答继父母,指子女对生母或生父的后婚配偶,称继父或继母。 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者生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而形成的。
网友咨询:
如何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
律师解答:
继父母与继子女抚养教育关系的认定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继子女是否属于未成年;
2.是否提供经济帮助;
3.是否保证继子女能接受正常的教育;
4.抚养教育行为是否经过一定的期间。
父或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已经独立生活,或者继子女与继父母虽然共同生活但未受其抚养教育,此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的是姻亲关系,而非父母子女关系。
律师补充:
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因其符合一定条件,从而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可以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具有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与此同时,继子女与生父或生母的关系仍然存在,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并不消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黑律帮网关于抚养关系的认定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