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校园霸凌:定义、影响与应对策略

探讨校园霸凌:定义、影响与应对策略

校园霸凌定义

校园霸凌,这一社会现象长久以来都是教育领域中不容忽视的问题。它不仅仅关乎孩子们的身体安全,更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心理健康与人格发展。

狭义上的校园霸凌

,通常指的是在校内或校周边,由一个或多个学生对另一名或多名学生实施的、持续的、恶意的身体或心理攻击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重复性、力量不均衡性和故意伤害性,使得受害者感到恐惧、无助甚至自卑。

广义上的校园霸凌

则可能还包括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网络欺凌,如散布谣言、恶意中伤、网络骚扰等,这些同样给受害者带来深重的心理负担。

校园霸凌的形式与表现

校园霸凌的形式多样,既有直接的

身体欺凌

,如打架、推搡、抢夺财物;也有间接的

心理欺凌

,如排挤、嘲笑、威胁、散布谣言等。随着科技的发展,

网络欺凌

日益成为一种新的霸凌方式,其隐匿性强、传播快,对被欺凌者的伤害往往更为持久和深远。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基本权利,也严重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氛围,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校园霸凌的影响

校园霸凌对受害者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心理层面

,受害者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自卑感增强,甚至出现自杀倾向。长期的欺凌还可能导致受害者社交能力下降,信任感缺失,影响其与他人的正常交往。

学业层面

,校园霸凌会干扰受害者的学习状态,使其难以集中注意力,导致成绩下滑,严重者甚至可能选择逃避学校,产生厌学情绪。此外,

社会层面

的影响也不容小觑,校园霸凌的存在加剧了社会的不

校园欺凌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

优质回答关于校园欺凌的定义,国外一般认为主要具备三个要素:一是倚强凌弱,双方在力量上存在差异;二是有重复性,也就是反复实施;三是造成伤害后果。在中国如何处理校园欺凌、如何定义校园欺凌?“在中国认定是否构成校园欺凌,我认为主要应考虑以下四个要素:首先校园欺凌指的是学生之间发生的行为;二是主观上存在故意,即蓄意或恶意欺负其他学生;三是通过肢体、语言或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或侮辱行为;四是造成伤害后果。”佟丽华介绍。

就这四个要素来说,主观故意有时很难判断,同学之间通过肢体、语言和网络等手段实施的开玩笑、恶作剧等行为也可能会给其他同学造成伤害,也就是说,同样的行为和后果,有的可能是校园欺凌,有的可能就是同学之间开玩笑或恶作剧。具体如何认定,还需要结合同学之间的关系、双方日常表现等综合情况做出判断。

那么,这究竟是不是欺凌?究竟谁来认定欺凌?是不是校方认为不是欺凌而是“逗你玩儿”就不是欺凌?著名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调查、处理校园欺凌行为,在校园内也必须有合法的程序,不能就由学校行政主导调查———由于学校校方也是利益相关方,“事关”学校声誉,因此,就由学校行政处理,很可能被淡化处理,甚至不了了之。对于涉嫌校园欺凌这类行为的调查、处理,应该由学校学生事务中心进行,学生事务中心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人士代表(社区代表和人大代表)共同组成的调查委员会,进行独立的调查,并在调查中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学生的辩护,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罚,并告知学生,学生如果不服处罚,可提出申诉,学校事务中心再成立申诉委员会进一步启动调查,根据新的调查结果进行处理。

什么是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有何区别?

在了解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区别之前,首先来了解几个概念。

校园欺凌:欺凌是一种不对等行为,只有攻击者在身体上、权力上或社会地位上强于受害者时,所进行的攻击行为才能被视为欺凌。校园中霸凌可以是一对一的,也可能是聚众行为(mobbing),即一群人对于某一个人的霸凌。

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或校外附近地方发生的打架斗殴、侮辱谩骂等行为举止的事件,一般包括学生暴力、老师暴力、校外暴力三种。

其实,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之间只存在量的差异,没有质的区别。

校园欺凌主要表现是欺负弱小的同学,令受害者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有持续性,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校园欺凌不仅仅包括肉体上的折磨,还包括了区别对待的软暴力。比如:给同学取侮辱性外号与喝骂,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等等。较之前者,软暴力对孩子的自尊心和性格的伤害更大。

校园暴力则不局限于学校范围,是突发的,性质也更为严重。

但是,不管是暴力还是欺凌,都会对受害者造成伤害,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如:恐惧、消沉抑郁、创伤后遗症、忧虑、胃痛、吸毒、酗酒、自残等。

校园欺凌主要包括哪些行为?

围殴打骂、狂扇耳光、强吞秽物、扒光衣服……屡屡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因其可以触动社会关注的“痛点”,往往在短时间内得到大量的关注、谈论。但和校园暴力不同的是,校园欺凌往往没有那么血腥、扎眼,不仅是学校,即使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往往认为并未出现严重身体暴力,没有殴打或者没有造成严重伤害。所以校园欺凌被很多人简单的认为就是一般的同学打闹、闹矛盾,在面对学生甚至家长的反映时,也往往并不足够重视。但必须承认,校园欺凌确实容易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有些造成严重后果。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可以划分为骂、打、毁、吓、传五个方面:

在言语上:起带有侮辱性的外号,或使用羞辱性的话语,嘲笑讽刺(阴阳怪气),散播关于他人的谣言,威胁、恐吓、强迫他人做ta不想做的事情,敲诈勒索,干涉他人的个人财物

在行为上:故意忽视:在群体中把你当透明人,或在他人试图与你交流时进行打扰中断,集结他人一起排挤孤立你,除此之外暴力行为、肢体攻击是校园中最常见的欺凌形式,却常常被认为是“小孩子打打闹闹很正常”。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下,由美国卫生公众服务部发布的校园欺凌主要的行为,其中最常见的类型是语言和社交,起外号、戏弄、散布谣言或谎言位居前三,值得注意的是这三项均属于“软暴力”,而打、扇耳光等暴力行为只占到29.2%。

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共43起。发生地既有大型城市北京、上海,也有欠发达的青海、广西、云南,从东北辽宁到南端省份海南都有发生。 据浙江大学《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的社会心理研究》调查则显示,49%的同学承认对其他同学有过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87%的人曾遭受到其他同学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

如何建立有效的预防、调查、处理及应对机制

其实在中国,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也引发了官方的关注。为治理校园欺凌,今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11月,教育部下发了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将专项治理纳入长效防治,提出“中小学校要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等多个要求。但是如何将政策贯彻落实到学校的日常管理中,司法部门、学校、家长和学生在应对“校园欺凌”危机时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熊丙奇认为,防治“校园欺凌”,建立健全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机制极为重要,没有健全的处罚、惩戒机制,就无法给学生最基本的法规教育。“归根结底,治理校园欺凌,需要依法治教,尤其是明确法律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教育管理部门、社会、司法机关也要明确各自的责任,并坚持做到不越权、不缺位。针对不同的欺凌行为,只有综合发挥教育、行政和司法的作用,方能让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都得到有效保护。”熊丙奇说。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佟丽华也认为,应该尽快建立包括学校和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在内的有效应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及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机制。“不论是因开玩笑、恶作剧导致学生受到伤害,还是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学校都应该及时启动相关应对机制,及时有效、专业地处理。包括中关村二小在内的很多学校缺乏处理类似问题的经验,缺乏有效的调查、处理及应对的机制。”

除此之外,佟丽华还为处理“校园欺凌”提出建议:不论是何种校园伤害事故,及时、友好、妥善处理都是对孩子权益的最好保护。从加害方来说,父母要及时教育的孩子,共同向受到伤害的孩子真诚道歉,反思并改正过错;从受害方来说,要鼓励孩子勇敢面对,要及时、积极处理问题,避免长期处理和矛盾升级给孩子带来更大伤害。

“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应该法律、条例的建设为主,国家要及时通过调查研究根据新的问题提出新的法律、条例,做到上下结合,美国的中小学就严格遵守‘不宽容原则’,学生即使有些小的违法行为也会受到处罚,家长也会受到严格的处罚。;其次应对‘校园欺凌’必须从家庭教育开始,对孩子进行家规教育,让家庭教育科学化,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第三,应该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教育;除此之外,我们的网络游戏、影视剧等往往通过暴力、色情等吸引孩子的注意力,所以社会应该应该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更健康的成长环境。”在接受搜狐教育《智见》的采访中,华中师范大学特聘教授陶宏开介绍。

校园“熊孩子”多受家庭环境影响

面对越来越多的校园欺凌事件,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熊孩子”?

华中师范大学特聘教授陶宏开认为,首先是早期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家长们过多的注重对孩子的赏识教育,在这样的教育下,孩子们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家长对孩子们的表扬过多,这样的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既暴躁又脆弱,到学校碰到挫折之后往往会出现暴力倾向。除此之外,现代社会家庭关系的恶化,家庭暴力也会对孩子们的成长带来很大的影响。

其次,社会风气对孩子们的影响也很关键。“现在的孩子们大部分的业余生活都在打网络游戏,但是游戏中充斥着太多的暴力倾向,电影、电视等影视作品中也有很多暴力、色情内容,这些都会对孩子的性格造成很大影响。”陶宏开说,“此外,现在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也对孩子们产生影响,学生们之间通过收保护费等方式获取金钱的现象也很突出。”

什么程度算校园霸凌行为 (二)

优质回答一般而言,校园霸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发生的一方(个体或群体)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对另一方(个体或群体)实施欺负、侮辱,导致后者身体、财产或精神受损的事件。

关于故意伤人罪的判定,根据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分为三个量刑档次:

1.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适用于犯有一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行的情形。

2. 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于造成他人重伤的情况。

3. 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适用于造成他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即自然人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完整性的权利。通常情况下,故意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2.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如拳打、脚踢、刀砍等,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如保姆不负责任,对幼儿的危险行为不加制止,导致幼儿受伤。无论是本人直接实施,还是利用他人或动物实施,只要出于故意并能够造成他人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犯罪。

校园霸凌年龄的界定 (三)

优质回答校园霸凌年龄界定主要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阶段。小学阶段一般指7-12周岁;初中阶段为13-15周岁;高中阶段为16-18周岁。

根据中国《预防和处理校园暴力条例》的规定,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校园霸凌的行为和年龄界定如下:1. 小学阶段:小学一般指7-12周岁的学生。在小学阶段,校园霸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体罚、威胁、侮辱、辱骂、排挤、抢劫、殴打、强迫其他人进行不良行为等。这些行为都属于校园暴力范畴。2. 初中阶段:初中一般指13-15周岁的学生。在初中阶段,校园霸凌的行为也包括上述行为,此外还包括性骚扰、网络欺凌等。这些行为在性质和后果上比小学阶段更加严重,应当引起高度关注。3. 高中阶段:高中一般指16-18周岁的学生。在高中阶段,校园霸凌的行为同样包括上述行为。由于高中生有较强的自我意识和社交能力,他们在校园暴力中的表现通常更加直接和暴力。

如果成年人在校园内对未成年人进行暴力行为,属于哪种行为?成年人在校园内对未成年人进行暴力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或民事侵权行为,具体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判断。例如,对未成年人进行性侵害或者故意伤害等行为,都属于刑事犯罪行为;而侵犯未成年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行为,则可能涉及到民事责任。

校园霸凌是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安全的侵害,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学校、教师、家长等应当积极预防和处理校园暴力行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预防和处理校园暴力条例》第六条 发生校园暴力的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实施暴力行为的学生和被暴力行为侵害的学生。小学一般指7周岁至12周岁以下,初中一般指13周岁至15周岁以下,高中一般指16周岁至18周岁以下。

校园霸凌可以报警吗 (四)

优质回答1. 法律分析:如果校园霸凌情节严重,且学校的处理措施无效,受害者或家长可以选择报警。特别是当霸凌行为导致身体伤害时,报警是合理的途径。

2. 校园霸凌定义:校园霸凌包括对弱小同学的言语侮辱、敲诈勒索以及身体攻击等行为。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小学、中学,甚至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存在。近年来,随着网络和媒体的发展,霸凌事件被更多人知晓。

3. 校园暴力类型:校园暴力分为个体实施、小团体实施以及集体实施三种形式。这些行为往往发生在隐蔽的角落。

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1条规定,非学校人员在学校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学校未尽管理职责,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校园霸凌怎么定义 (五)

优质回答校园霸凌的定义:校园霸凌,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一、校园欺凌的类型

校园欺凌主要包括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两种类型。

1、直接欺凌是指采用公然、明显的方式进行欺凌。直接欺凌包括直接身体欺凌和直接言语欺凌等类型。其中,直接身体欺凌包括打、踢、抓咬、推搡、勒索、抢夺和破坏物品等身体动作行为;直接言语欺凌包括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外号等言语行为。

2、间接欺凌是指以较不易被发现的方式进行欺凌,通常借助第三方进行欺凌。间接欺凌包括关系欺凌、网络欺凌等类型。其中,关系欺凌包括传播谣言、社会孤立等;网络欺凌包括歧视性的短信和电子邮件等。

二、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关系

校园暴力包含校园欺凌,校园欺凌是最常见的一种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行为人不包括校外人员;校园暴力则可能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校内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是在校学生,校园暴力的受害者既可能是学生,也可能是教师。

校园欺凌具有持续性和反复性,而不包含偶发的侵害行为;校园暴力则不一定是持续、反复的行为。另外,精神侮辱(起绰号、孤立某人)等方面的行为属于校园欺凌,但并不能归为校园暴力。

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都属于反社会的攻击性行为,都会对受攻击者造成严重伤害。

校园欺凌的参与者

一、欺凌者

欺凌者是指在校园内外实施欺凌行为的一方,其中包括主要欺凌者和欺凌协助者(支持者)。主要欺凌者指欺凌事件的“主犯”,即在欺凌事件中起主要作用或组织、领导作用的人,这样的欺凌事件参与者在三人。

欺凌协助(支持者)不是欺凌行为的发起人,但在欺凌开始后加入或协助欺凌。部分欺凌协助者受欺凌者的恐吓、威胁,属于被迫参与欺凌。欺凌者往往受其自身的挫败感、羞辱感和愤怒情绪的影响,具有较强的攻击性和反社会性。

二、被欺凌者

被欺凌者即受欺凌者,是校园欺凌事件中的最大受害者,在校园欺凌行为中是处于弱势的一方。被欺凌者遭受欺凌的诱因众多,既包括外界欺凌者的挑衅与攻击,也包括被欺凌者自身的个性特征、父母教养方式、家庭结构、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同伴关系等主客观因素。

被欺凌者容易产生焦虑、抑郁、低自尊、孤独感、自杀信念等内化问题行为,也可能产生违反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的外化问题行为,例如逃学、盗窃、攻击等,被欺凌者可能因此被迫在同伴群体中被边缘化。

三、旁观者

旁观者旁观者既不是欺凌者,也不是被欺凌者。旁观者不是校园欺凌事件的参与者,但目睹或听闻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在校园欺凌行为中处于旁观的位置。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旁观者可能采取三种行为:“作为”、“不作为”、对欺凌行为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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