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跟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跟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法律界定与区别探讨

引言

在法律领域中,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虽然都涉及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在犯罪构成、主体要求、行为特征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本文将深入探讨这两种犯罪的区别,以期为读者提供清晰的法律认知。

职务侵占罪详解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罪名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内部职员,包括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这一限定条件排除了非单位人员构成此罪的可能性。其次,行为特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如掌管财务、管理物资等,实施侵占行为。这种利用职务便利的行为是职务侵占罪的关键特征。最后,犯罪客体是本单位的财物,且数额较大。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因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认定为“数额较大”。

职务侵占罪的法律后果严重,根据刑法规定,犯罪者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可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此外,实践中职务侵占罪多发生于营利法人内部,涉案金额呈逐步上升趋势,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

侵占罪详解

与职务侵占罪不同,侵占罪是指一般主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一罪名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首先,犯罪主体为一般大众,没有特定的身份限制。其次,行为特征上没有利用职务便利的要求,而是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不交还。这种行为可能涉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场景,如捡到他人财物后拒不归还等。最后,犯罪客体范围广泛,包括保管的他人财产、他人遗忘或埋藏在地下的物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在立案程序上被视为自诉案件,即需要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自诉人收集证据能力相对薄弱,因此侵占罪最终被告人被定罪的情况较为罕见。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主体、行为特征、犯罪客体及立案程序等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上,职务侵占罪限于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内部职员,而侵占罪则无此限制,一般大众均可构成。其次,行为特征上,职务侵占罪要求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行为,而侵占罪则无此要求。再次,犯罪客体方面,职务侵占罪针对的是本单位的财物,而侵占罪则涵盖范围更广,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等。最后,在立案程序上,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范畴,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侵占罪则是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在理解和区分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准确把握两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及其区别,避免混淆概念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其次,在处理相关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和审判程序,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最后,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认识和理解,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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