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劝烟猝死案

电梯劝烟猝死案

### 电梯劝烟猝死案:法律与道德的考量

2017年5月2日,一起在电梯内的劝烟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最终导致了被劝阻者的猝死,这一事件不仅考验了法律的公正,也引发了公众对于道德行为的深层次思考。本文将详细回顾该事件的经过,探讨其中的法律问题与道德困境。

事件回顾

2017年5月2日上午,郑州某小区的电梯内,医生杨帆(化名)在前往地下车库取物的途中,遇到了正在吸烟的老人段肖礼(化名)。由于杨帆的妻子即将临产,他对电梯内的烟味格外敏感,于是劝阻段肖礼不要吸烟。

双方因此发生了言语争执,尽管监控视频没有声音,但从画面中可以看到两人一直在交流。随后,两人一同离开电梯前往物业办公室,继续争论。在物业工作人员的劝阻下,双方最终分开。然而,不久后段肖礼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因心脏病猝死。

段肖礼的家属随后将杨帆诉至法院,要求赔偿40余万元。这一事件迅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对于劝阻吸烟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讨论也愈演愈烈。

法律解析

一审判决与争议

2017年9月4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帆的行为与段肖礼的死亡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但考虑到“公平原则”,判决杨帆向死者家属补偿1.5万元。这一判决引发了广泛争议,有人认为劝阻吸烟是正当行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也有人认为,尽管劝阻行为本身无错,但考虑到死者家属的情绪和社会影响,适当的补偿也在情理之中。

二审改判与法律依据

2018年1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并作出改判,驳回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杨帆劝阻段肖礼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没有侵害段肖礼生命权的故意或过失,本身也不会造成段肖礼死亡的结果。因此,杨帆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二审法院的依据主要在于《民法典》(当时案件依据的是《侵权责任法》,但两者在此类案件中的原则相同)的相关规定,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在此案中,杨帆的劝阻行为并无过错,且与段肖礼的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

道德困境与公众反应

这一事件不仅考验了法律的公正性,也引发了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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