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刑二审维持恰在最高院核准期间刑法修改则仍然会改判无期徒刑

判死刑二审维持恰在最高院核准期间刑法修改则仍然会改判无期徒刑

### 死刑二审维持期间遇刑法修改:改判无期徒刑的特例分析

引言

背景介绍

在中国司法体系中,死刑案件的审理过程严谨且复杂,需经过一审、二审乃至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在这一过程中,若恰逢法律修订,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受到影响。本文将探讨一个特例:当死刑二审维持原判,恰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期间刑法发生修改,该案件是否会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法律修订对判决的影响

法律原则

通常情况下,依照当时法律作出的生效判决,不会因法律的后续修改而失效。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法律修订涉及罪名的废除或刑罚的减轻,且案件尚未进入执行阶段,判决结果有可能根据新法进行调整。

死刑案件的特殊性

死刑案件因其严厉性,在判决和执行过程中需经过多重审查。特别是在二审维持原判后,案件需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在此期间,若刑法发生修改,且修改内容涉及死刑相关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在核准时会考虑新法的规定。

改判无期徒刑的案例分析

具体情境

假设一起死刑案件,在一审被判死刑后,被告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案件随后进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阶段。恰在此时,刑法进行了修订,取消了某些特定罪名的死刑。在此情境下,根据“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有可能将原判决的死刑改为无期徒刑。

法律依据

此类改判的法律依据在于新法的溯及力问题。尽管一般原则下生效判决不受后续法律修改的影响,但当新法有利于被告人时,出于公平和人道原则,司法机关通常会考虑适用新法。

实践中的操作与挑战

操作程序

在实际操作中,最高人民法院在核准死刑案件时,若发现新法有利于被告人,会启动相应的法律适用程序。这包括对新旧法律的对比分析、对被告人具体情况的评估,以及最终的判决调整。

面临的挑战

尽管法律原则和实践操作提供了改判的可能性,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新旧法律的衔接问题、被告人权益的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平衡等。

总结

在死刑二审维持原判、恰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期间刑法发生修改的情况下,根据新法的规定和“从旧兼从轻”的法律适用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有可能将原判决的死刑改为无期徒刑。这一做法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法律的尊重和对被告人权益的保障。然而,在实践中仍需面对诸多挑战,需要司法机关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以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平衡。

死缓减无期后还能减刑吗 (一)

优质回答死缓减无期后还能减刑。《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法律还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一般可以减为18年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18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审判死刑二审变死缓的几率多大? (二)

优质回答二审改为死缓的可能性不大。理由如下:

1. 公共场所实施杀人,犯罪性质恶劣。

2. 有预谋、有策划的犯罪,犯罪情节严重。

3. 投案后不如实交代犯罪,不能认定自首。

4. 有前科属于重新犯罪,如果是五年内重新犯罪更不可原谅累犯。

综上所述,犯罪性质极其严重,认罪态度不好。所以很难改判死缓。

5、主张一审中没有出现或是没有被支持的自首立功等酌定从轻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6、如果有同案犯或是知悉他人犯罪的境况的话可以向司法机关告发,运气好查证属实改变的话可以认定成立功,应酌定从轻处罚。所以说,有些时候为了保命还是得不择手段。

7、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上的补偿赔付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是一个量刑时考虑的重要因素。有时赔钱到位了,是可以变为有期或是无期的。根据上诉不加刑是有可能改判死缓的。再者,二审就算不改判,还是要经过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的,一般死立执的案件最高院很多都是发回重审的。

自首减40%以下,犯罪较轻的减40%或者免除处罚,一般立功减20%,重大立功减20%-50%,主动退赃减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根据上诉不加刑是有可能改判死缓的。再者,二审就算不改判,还是要经过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的,一般死立执的案件最高院很多都是发回重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死刑犯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会被改为无期徒刑吗? (三)

优质回答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所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它适用于那些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

网友咨询:

死刑犯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比那些立即执行的罪要轻?还是两年就不可以改成无期?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蔡大伟律师解答: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蔡大伟律师解析: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二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注意,是故意犯罪,如果是过失犯罪是不需要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的,只有故意犯罪,并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蔡大伟,北京市两高所律师,高级合伙人,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律师执业十六年。《中国当代优秀律师》收录的2013年度全国优秀青年律师,两高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年度十大优秀律师。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判死刑二审维持恰在最高院核准期间刑法修改则仍然会改判无期徒刑。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