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判处死刑 (一)

什么人可以判处死刑

最佳答案国《刑法》规定的判处死刑的情节,都是可以判处死刑,而没有必须判处死刑的。对于可以判处死刑的案件,是否判处死刑,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我国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是我国一贯坚持少杀,防止错杀的方针,确保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为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死刑:一、坚持罪行法定原则,即刑法分则未明确规定死刑的犯罪,不得适用死刑。二、应当正确理解死刑的精神。我国刑法虽然对有些犯罪规定死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有死刑的犯罪都必须判处死刑。这是因为:第一、从刑法分则规定看。1、刑法分则对有些犯罪死刑的适用规定得比较具体。如贪污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必须是贪污数额在十万元并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才可以判处死刑。2、除个别条款外,死刑总是同无期徒刑等刑罚共同组成一个量刑幅度。如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从刑法总则的规定看。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所以,并不是所有有死刑的犯罪都必须判处死刑。三、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行为人犯了什么罪才会判死刑? (二)

最佳答案行为人犯了非常严重的罪的,才会判死刑的。在我国的死刑的适用的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十分恶劣的,此时在经过法定的程序之后,人民法院是可以判决对其执行死刑的,并且死刑也是存在不需要立即执行的情形的。 一、行为人犯了什么罪才会判死刑?

死刑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例如故意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危害国家安全,情节特别恶劣的严重的犯罪行为。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必须是刑法中规定的适用死刑的罪名。能够适用死刑的罪名有:故意杀人罪、严重的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罪等。

其次是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才能判处死刑。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性质极其严重,犯罪手段、后果等情节极其严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又称“生命刑”、“极刑”。

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还不能取消死刑,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人口众多,整体国民素质较低,对犯罪的仇视、对死刑的认可(这可能是最主要的)、“杀人偿命”等原始法律观念根深蒂固,以前法院宣判死刑布告中常出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中国特色”吧。而取消死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死刑在我国最终也肯定会取消,事实上,我国在近来的司法实践中已减少对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公开承认这一事实)。

死刑,是严格控制的,他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极其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是必须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此,要判处死刑的,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法定情节上都有“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损失特别严重”等规定。

二、死刑执行方式是什么?

1、我国的死刑除死刑立即执行外,还包括死刑缓期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15年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我国现行死刑的执行方式(2种)

(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警察,有别于普通警察)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

(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对于刑事案件的判决来说,死刑是我国五种主要的刑事处罚的一种,并且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处罚措施,所以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中,死刑的适用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是不符合适用的条件的,就是不能适用死刑的。

国内有死刑吗,什么情况下有? (三)

最佳答案一、国内有 死刑 吗,什么情况下有? 首先要对死刑的定义和处罚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1、死刑的定义: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 刑罚 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谋杀”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2、死刑的处罚: 审判机关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是否存在“疑罪”的情况。 2、被告人是否有 自首 或 立功 情节。 3、是否是 共同犯罪 中的 从犯 或不起主要作用的。这也主要考虑其主观恶意不大。 4、行为人的危险性。如行为人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并且对周围人的危险性特别大,则不宜适用 死缓 。 5、受害人及其他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果事情的起因是由于被害人引起的,那么也应当适当考虑死缓。 6、是否可能是“活 证据 ”。比如行为人是一个特大犯罪集团的知情人,如把他判为 死刑立即执行 ,可能使这个特大的犯罪集团的线索就此中断,因此可适当考虑死缓,不失为上策。 2011年5月24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10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 死刑复核 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尽管这“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在现时保有死刑的国家中,一般来说,“谋杀”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个重要理由。 《 刑法 修正案》9中: 执行死刑 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等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 绑架 , 抢劫 ,强奸,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被判死刑的人通称为“死囚”或“死刑犯”。通常死囚在行刑之前,都会被送往一个特定的牢房作单独囚禁。一方面,司法机关需要为死刑判决确认,以及为行刑作准备工夫;另一方面,可以让死囚有一个最后的 申诉 机会。 中国有死刑的相关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节死刑 第四十八条死刑、 死缓的适用 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 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条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 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累犯 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 限制减刑 。 第五十一条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本文首先明确了在中国是存在死刑的,其次说明了死刑的定义、死刑的处罚,从而体现对于严重犯罪者的区分和对其进行的处罚。最后对于死刑所适用对象进行了限制说明、 死刑执行 变更、刑期计算进行了说明。只要不触犯法律,死刑还是很少的。

审判的时候已满多少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四)

最佳答案审判的时候已经75周岁的犯罪嫌疑人,除特殊情形外,不得判决死刑。但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可以适用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死刑是刑法学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为一种刑罚普遍存在于各国刑法体系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杀几个人会被判死刑 (五)

最佳答案只要存在杀人的行为就可以处死刑,没有数量的规定。

死刑具体有以下几种适用条件: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本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本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故意杀人罪的立案标准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即可立案。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如下:

1、故意杀人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或10年有期徒刑;

2、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节较轻的,处3年10年以下有刑。

综上所述,只要存在杀人的行为就是可以判处死刑的,并没有数量的限制,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犯罪分子故意杀人的,就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有期徒刑,具体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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