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管学院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试题目 (一)

贡献者回答请注意,由于我没有2006年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所以无法保证以下内容的完全准确性。以下是对您提供的试题内容的理解和改写:

一、单项选择题

1. 在王某诉某区工商局违法查封货物一案中,该局法制科科长纪××出庭应诉。问本案中纪××的法律身份是( )

A.原告 B.被告

C.诉讼代表人 D.诉讼代理人

答案:B.被告

2.“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这是国家公务员的( )

A.执行职务权 B.职位保障权

C.申诉控告权 D.工资福利权

答案:B.职位保障权

3.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 )

A.公定力 B.确定力

C.拘束力 D.执行力

答案:A.公定力

4.某市政府决定停止三轮车营运并给予因此遭受损失的车主一定补偿。市政府的决定体现了行政许可的( )

A.法定原则 B.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C.均衡比例适度原则 D.信赖保护原则

答案:D.信赖保护原则

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为罚的是( )

A.行政拘留 B.劳动教养

C.吊销许可证、执照 D.没收非法财物

答案:C.吊销许可证、执照

.(此处省略部分题目以节约空间)

39.论行政法治原则。

答案:行政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即行政主体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律程序行使行政权力,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率性。这一原则是现代行政法的基础,旨在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

六、案例分析题

40.乐彩影视城销售盗版光碟和淫秽影像被辖区工商分局查获。该工商分局依法没收了全部盗版光碟和淫秽影像,并作出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处罚款2500元的决定。辖区文化稽查大队得知此事后,来到乐彩影视城对业主又进行了2000元罚款。

问:判断本案两次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4分)说明理由。(6分)

答案:第一次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因为工商分局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

第二次行政执法行为可能不合法。根据行政法原则,同一行政行为不得重复处理。如果辖区文化稽查大队已经对乐彩影视城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工商分局不得再次对同一行为进行处罚。

41.万达水泥厂原系禾田城建局下属的集体所有制企业。1996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华任厂长。但李华上任不到一年,城建局企业处决定撤销李华厂长职务,指派王春喜接任。但万达水泥厂职工代表大会不同意城建局撤销李华的决定,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1)本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1分)说明理由。(4分)

(2)本案中原告资格?(1分)说明理由。(4分)

答案:(1)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因为涉及到万达水泥厂职工的权益,属于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影响。

(2)本案中的原告资格属于万达水泥厂职工代表大会。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了企业职工的利益,对城建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指导试题类型举例答案 (二)

贡献者回答一、选择题

1、A 2、D 3、BC 4、AD

二、填空题

1、显示公正 2、该组织、委托的行政机关

三、名词解释

1、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出裁判的活动和制度。

2、行政侵权赔偿: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由国家对受害人承当赔偿责任的制度。

四、简答题

1、答:有八类:1、不服行政处罚的案件。1、不服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案件。4、对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或者不予答复不服的案件。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而被拒绝或者不予答复的案件。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案件。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案件。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2、答: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论述题

答: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一样,也是程序法。行政诉讼法是从民事诉讼法中脱胎而来的。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外,对于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的,还要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例如,民事诉讼中有关回避、证据、期间、送达、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以及执行程序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行政案件时可以适用。但两者调整的对象不同,因此,在具体内容上有显著的不同:(1)诉讼的主体不同。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其他组织、法人和公民之间在行政管理中引起的纠纷。行政诉讼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原告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只能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行政复议机关。而民事诉讼是解决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法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因而,民事诉讼主体之间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隶属关系。(2)诉讼的性质不同。行政诉讼中争执的是关于行政权利义务问题,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提起的诉讼;而民事诉讼中争执的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问题,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纠纷时提起的诉讼。(3)诉讼发生的条件不同。行政纠纷发生后,有的争议须经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后,当事人对处理不服时,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民事纠纷发生后,纠纷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程序因此而发生。(4)举证责任不同。行政诉讼中,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即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民事诉讼中,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均负举证责任。(5)适用调解的范围不同。行政诉讼中,除行政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外,人民法院不能以调解方式处理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这是因为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主管机关,它的职责就是维护国家的利益,保障社会的稳定,保护公民或法人的合法权益,它不能对依据国家法规所作出的决定加以更改和让步。而民事诉讼中,自愿、合法调解原则是一项重要原则,贯穿于整个审判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用调解方式处理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