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罪以什么入刑? (一)

高空抛物罪以什么入刑?

高空抛物罪是以《刑法》修正案入刑。我国以前是没有规定高空抛物罪的,这个罪名是最新增加的,行为人有高空抛物行为的,涉嫌构成高空抛物罪,以前都是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其他罪处罚,但现在可以以高空抛物罪处罚了。 一、高空抛物罪以什么入刑

高空抛物罪是以《刑法》修正案入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前是没有规定高空抛物罪的,行为人有高空抛物行为的,都是按照其他罪名进行处罚。现在在修改《刑法》时,以修正案的方式让高空抛物罪入刑,是通过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入刑,以后行为人有高空抛物行为的,可以以高空抛物罪定罪处罚,但同时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高空抛物罪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高空抛物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结束后,应当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发现有犯罪事实,并且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会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然后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犯罪分子同时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按照较重的罪名进行处罚,不再是按照高空抛物罪处罚了,而是以其他罪名进行处罚,这个是不能数罪并罚的。

高空抛物罪是一个新增的罪名,以前是没有高空抛物罪的,是在修改《刑法》时,以《刑法》修正案入刑的。国家在修改《刑法》时,出具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在这个修正案中,就新增了高空抛物罪,同时规定该罪是不能数罪并罚,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较重的规定进行处罚。

高空抛物可以入刑吗 (二)

高空抛物行为根据其严重程度可以被判刑。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意见》明确指出,对于此类行为,法官需考量行为人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情况及后果等因素,以全面评估社会危害程度。故意从高空抛物,若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危及公共安全,将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定罪处罚,罪名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则适用《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加重刑罚。针对故意伤害、杀害特定人员的高空抛物行为,则依据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五条,定罪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规定,从高空坠物,导致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定罪,罪名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综上,《意见》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后果,旨在严惩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

高空抛物罪入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三)

目前相关法律制度还没有明确规定高空抛物罪的入刑标准,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了高空抛物罪的判刑标准,高空抛物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的高空抛物罪可以判处拘役、管制,或是单处罚金等刑罚。 一、高空抛物罪入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抛物罪的入刑标准暂无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涉嫌高空抛物罪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高空抛物罪的定罪证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由此可见,高空抛物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要定罪入刑,但是,情节严重的界定标准缺乏明确的司法解释,从法律制度增加了高空抛物罪之后,对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不能按照故意杀人罪或是其他罪名定罪量刑。

高空抛物是什么罪 (四)

高空抛物属于刑事犯罪,构成高空抛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高空抛物罪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高空抛物罪回应了比较引起关注的社会事件。高空抛物罪要求抛的物品是具有危险性的,比较重的物体。或者在有人经过的地方抛物,足以危害到多人的安全。要求抛物者有主观的故意,并且造成了危险性。如果造成了人员伤害、死亡,还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有关高空抛物的行为,是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后果来进行认定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事项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涉及到严重的违法事实的需要从严进行处罚。

高空抛物罪立案标准:

1、高空抛物的立案标准是导致受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公安机关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的;

2、如果没有造成有人重伤的,高空抛物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也必须要确定了具体的侵权人,如果难以确定侵权人的,可能整栋住户都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高空抛物罪如果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物损失,情节严重的,达到高空抛物罪的入刑标准。

高空抛物罪量刑标准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对于存在故意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害的还需要追究有关故意伤害的违法责任。

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高空抛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的管理;

2、客观要件:表现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行为人已满十六周岁的,即可以达到该罪的刑事责任年龄;

4、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是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故意将物品从高空抛出去。

综上所述,高空抛物属于刑事犯罪,构成高空抛物罪,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对于存在故意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害的还需要追究有关故意伤害的违法责任。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了高空抛物罪,即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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