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有明确体现 (一)

最佳答案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基本原则之一,指罪名、刑罚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明确规定。现行法律不允许追溯既往,不得对行为人进行无罪推定以外的不利修改。
罪刑法定原则又称“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即行为人的罪名和刑罚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任何情况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它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实施刑罚的基本规则之一。罪刑法定原则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罪名必须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不得瞎编乱造,否则将涉及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2. 刑罚必须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不得恶意增加、变相降低或超过法定幅度,否则将涉及司法违法的法律责任。3. 违法行为必须在法律上明确规定,行为人只有明知违法才能被定罪,不能对行为人进行无罪推定以外的不利修改,否则将涉及违反法律程序的法律责任。
罪刑法定原则如何保障公民权利?罪刑法定原则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础。它限制了司法部门的裁量权,使刑罚的认定更具确定性和规范性,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此外,罪刑法定原则还要求法律必须具备明确性和确定性,便于公民理解、适用和遵守。这也为公民行使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过度惩罚和司法不公等现象,建立公正、规范、可信赖的法制环境,使司法实践更加科学和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清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答宽纳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不溯及既往什么意思 (二)
最佳答案“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法具有指引作用,无论是确定的指引还是不确定的指引,都是为人们提供一个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依法实施自己的行为。而新法颁布之前,并不存在新法提供的既定的行为框架或界限,所以颁布后的新法就不能依据该模式对之前人们的行为去引导。
换句话说,新法颁布前人们的行为,只能按照当时的法律来调整。 另外,法还具有预测作用,即凭借法律的存在,人们可以预先估计相互间行为的法律后果。但是,未颁布的法,并不为人们预知,自然也就不能起到任何作用,因此,新法不具有溯及力。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适用新法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可以具有溯及力。具体例外情形包括:
1、有利溯及
如果新法的适用能够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则可以溯及既往。例如,民法典实施前成立的合同,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无效,而民法典规定合同有效,则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2、新增规定的溯及适用:在民事审判领域,旧法对某一事项没有规定,而新的法律在总结理论研究成果和审判实践经验基础上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的,基于维护公平正义、统一法律适用的需要,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新法的规定。
这些例外情形体现了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和对公民权益保护的重视。
现代国家一般通行的原则有两个:
1、首先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国家不能用当前制定的法律去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更不能由于人们过去从事了某种当时是合法但是现在看来是违法的行为而依照当前的法律处罚他们。不少学者认为,"法律不溯及既往"应该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2、其次,作为"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补充,许多国家同时还认为法律规范的效力可以有条件的适用于既往行为,即所谓的"有利追溯"原则。在我国民法当中,有利追溯的原则体现为,如果先前的某种行为或者关系在行为时并不符合当时法律的规定,但依照现行法律是合法的,并且与相关各方都有利,就应当依照新法律承认其合法性并且予以保护。在我国刑法中,"有利追溯"表现为"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律在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或处罚较轻的,适用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一百零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什么叫“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三)
最佳答案“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具体含义如下:
1.从定义上来看:
(1)法律具有指导作用。无论是明确的指导还是无限期的指导,它都为人们提供了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依法实施自己的行为。在颁布新法律之前,新法律没有提供既定的行为模式。
(2)因此,颁布后的新法律不能根据模型指导前人的行为。换句话说,新法律颁布前人们的行为只能根据当时的法律进行调整。
(3)此外,法律还具有预测效应,即由于法律的存在,人们可以预先估计相互行为的法律后果。然而,未发布的法律并未由人们预见,自然也无法发挥任何作用。因此,新法律不具追溯力。
2.该原则的具体表现:
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是国家不能用现行法律来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也不能用现行的法律来惩罚当时合法的人们过去的行为。从而限制国家权力的扩张和滥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保护人们所期望的信赖利益。
3.现代国家一般遵循的原则:
(1)首先是“法不追溯”的原则,即国家不能使用现行法律来指导人们过去的行为,也不能基于人们从事某种合法行为的事实。时间但现在似乎是非法的。法律惩罚他们。许多学者认为“法律不追溯”应该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
(2)其次,作为“法不追溯”原则的补充,许多国家也认为法律规范的有效性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于过去的行为,即所谓的“有利可追溯”原则。在我们的国家法律中,有利的可追溯原则反映在过去行为或关系在当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但根据现行法律是合法的,则在对所有人都有益的情况下。
(3)有关各方应该按照新法律承认其合法性并予以保护。在我国的刑法中,“有利的可追溯”被表达为“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即新法律原则上不追溯,但新法律并不认为属于犯罪或只受到较轻处罚的,采用新法律衡量。
拓展资料:
1.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2.溯及力出自法律出版社的《法学导论》(杨宗科主编):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没有溯及力。
3.对于刑法的溯及力,各国采取不同的原则,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从旧原则,即刑法对其生效前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
(2)从新原则,即刑法对于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一律适用,具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具有溯及力,但旧法(行为时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依照旧法处理。
(4)从旧兼从轻原则,即新法原则上不具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依新法处理。
4.上述诸种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既符合罪刑法定的要求,又适应实际的需要,为绝大多数国家刑法所采,我国刑法亦采此原则。
法不追溯及既往原则 (四)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 法治原则 。 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在我国,“法无溯及力”同样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不追溯既往是刑法什么原则,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