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内容简介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内容简介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两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它们于2002年8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予以公布。这部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总则部分阐述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为整个法律体系提供了基础框架。

其次,家庭承包章节详细规定了农村土地的分配和使用方式,强调了农户对承包土地的权益,以及承包经营的期限和变更程序。

接着,其他方式的承包部分涉及集体土地的流转、租赁等非家庭承包形式,为农村土地的市场化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争议的解决部分,明确了当承包经营纠纷出现时,如何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农村土地承包秩序。

最后,法律责任章节对违反法律的行为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

2009年,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的决定,这部法律进行了修正,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农村土地承包形势,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 (二)

最佳答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

一、明确答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该法规定了调解仲裁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程序规则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详细解释

1. 目的与原则:该法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调解仲裁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组织机构:法律规定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这两个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具有较强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3. 程序规则:当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或仲裁的方式解决。调解是自愿的,如果调解不成功或一方不愿调解,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仲裁庭组成、审理、裁决等环节,保证了纠纷解决的规范化。

4. 法律责任:该法还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发包方的责任、调解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的职责等。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总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一部重要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它为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保障,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这一法律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简介 (三)

最佳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法律调节和仲裁过程得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重视和规范。这一法规的主要制定和公布工作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完成,具有权威的法律效力。具体来说,它是通过主席令第十四号的形式发布的,这一决定是在2009年6月27日,由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并公布。 该法的出台,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经过深入讨论和审议后通过的,旨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有效的调解和仲裁机制。自2010年1月1日起,这部法律正式开始实施,对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总的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主席令第十四号,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和仲裁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于保障农村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这部法规的实施,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土地问题的认真对待和法治建设的推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9年6月27日颁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内容是什么?有没有网友晓得? (四)

最佳答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立法目的: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适用范围: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适用本法。具体纠纷类型包括确认土地承包关系、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回/调整承包土地、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二、仲裁原则与机构

仲裁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坚持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以事实为依照,尊重社会公德。仲裁机构: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民代表以及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三、仲裁员与仲裁程序

仲裁员聘任: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聘任公道正派的人员为仲裁员,并定期组织仲裁员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等相关法律和政策培训。仲裁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仲裁庭组成、回避、调查取证、先行裁定、调解与开庭等程序。申请与受理:申请人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载明相关信息和证据,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受理审查。仲裁庭组成: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可以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或由仲裁委员会指定。回避:仲裁庭组成人员有特定情形时,应当自行回避或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调查取证与先行裁定:仲裁庭可以调查取证,并可以决定委托鉴定机构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可以先行裁定维持现状等。调解与开庭:仲裁庭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的,可以先行调解;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特定情形除外。

四、仲裁裁决与执行

裁决:仲裁庭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决。执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依法开展工作。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内容仅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的主要框架和要点,具体细节和规定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原文。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有什么规定 (五)

最佳答案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法下,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和原则规定如下。首先,对于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补偿费,其归属集体组织,而放弃统一安置的情况,补偿费则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若土地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则为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中,分配对象为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全体股东。对于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征收集体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分配对象为集体组织。对于征收集体的机动地,分配对象为集体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在分配原则方面,根据被征地农民意愿,放弃统一安置的,集体组织需将安置补助费相对应的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分配对象。当分配对象为集体组织全体成员或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全体股东时,可将不少于8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分配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留存的土地补偿费,应纳入公积公益金,严格管理,确保不低于90%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各级政府应引导和鼓励集体组织与被征地农民按照规定,将土地补偿费用于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征地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应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补偿款计算和发放的公正性。对于存在以权谋私、侵吞和霸占补偿款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在分配问题上出现纠纷难以调解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依法解决问题。这一法律框架旨在保护农民权益,确保土地补偿费公平合理地分配给相关利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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