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法律问题时,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定无疑是一个重要而复杂的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原则主要有:首先,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这里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其次,当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时,可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居住地涵盖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最后,在多个同级法院均有管辖权的情况下,最初受理的法院负责审判,必要时可移送主要犯罪地法院。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基本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一)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

最佳答案原则为犯罪地点法院审判。

若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更适于审判,则可移送至该法院。

地域管辖亦称为“区域管辖”或“土地管辖”,指同级法院间对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分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八条

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地域管辖包括哪四个 (二)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合并管辖。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又可称“普通管辖”或“一般管辖”,它是以诉讼当事人住所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管辖的。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民事案件以作为诉讼的特定法律关系或者标的物所在地为标准而确定的管辖。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指某些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当事人可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协议,选择在某一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而产生的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第二十二条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第三款中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人民法院管区内,各该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第23条至33条在特殊地域管辖中常给有关案件规定了两个甚至两个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这样一来,就往往发生对同一案件,两个或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民事诉讼法规定,遇有这种情况,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如原告同时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这就是所谓的选择管辖。

什么是地域管辖?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三)

最佳答案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同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同一诉讼涉及多个被告,且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分布在两个人民法院辖区,则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对于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或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以及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或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则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继承遗产纠纷等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港口所在地或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两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怎么确定 (四)

最佳答案民事诉讼地域管辖,即案件根据地域确定管辖权,称为地域管辖。地域管辖,亦称区域管辖、土地管辖。在同级法院间,按各自辖区对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审理。

首先,是关于一般地域管辖。这是指除了法律特别列举外,所有行政案件的地域管辖制度。一般地域管辖确保了除特定例外情况之外,案件能够在适宜的法院审理。

其次,特殊地域管辖涉及法律针对特定案件所列出的特别管辖规定。这意指法律为某些类型的案件提供了专门的管辖规定,以确保此类案件得到适当的处理。

接着,是关于共同管辖。在行政诉讼中,当两个或多个法院对同一案件的管辖权存在争议时,法律允许将管辖权提交给共同的上一级法院决定。此外,《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认为必要,可调查处理下级部门管辖的案件。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间对管辖发生争议,则由共同的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省级人民政府可制定具体办法来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确定涵盖了从一般到特殊,再到共同管辖的各个层面,旨在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

什么叫地域管辖 (五)

最佳答案地域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其辖区在审判案件时的管辖范围。

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含义

地域管辖,也称为区域管辖,它是人民法院之间对某一案件在地域上的分工。这种分工主要依据案件的性质、情节、诉讼标的金额大小等因素来确定,旨在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的审理。地域管辖确定了案件应由哪个地区、哪个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对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法院的审判工作至关重要。

二、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关系

在司法实践中,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是相辅相成的。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来确定案件应由哪一级法院管辖。而地域管辖则是在级别管辖确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具体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审理。因此,确定一个案件的地域管辖,需要综合考虑级别管辖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

三、地域管辖的实际应用

在实际案件中,地域管辖的确定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通常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合同纠纷中,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当事人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来选择合适的法院。此外,还有一些案件可能涉及到多个地区,这时就需要法院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以确保案件的顺利审理。

四、重要性

正确确定地域管辖对于保障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能够确保案件得到专业、高效的审理,还能够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司法公信力。同时,合理的地域管辖也有助于法院之间的合理分工与协作,促进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黑律帮网希望刑事案件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哪些?,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