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征收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哪些方面需要注意? (一)

最佳答案房产税的征收时间因房产类型(单位房产或个人房产)而异,且个人房产税的试点改革正在加快推进中,具体征收时间可能需待明年两会进一步确定。在房产税征收过程中,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征收时间
单位房产税:单位持有的房产,房产税早已开始征收。个人房产税:对于个人持有的房产,目前正处于试点改革阶段。根据最新消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可能会更明确地提出“加快推进房产税试点改革”,而具体的扩围或区别征收时间表可能最快在明年两会期间确定。
二、注意事项
关注政策动态:由于房产税政策可能随时调整,特别是个人房产税的试点范围和征收标准,因此纳税人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发布和更新。了解征收标准:不同地区的房产税征收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包括税率、免税面积等。纳税人应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征收标准,以便准确计算应缴税额。按时申报缴纳:一旦房产税开始征收,纳税人应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逾期未缴或逃税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保留相关凭证:纳税人应妥善保留与房产相关的凭证,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咨询专业人士:对于房产税的具体计算、申报和缴纳等问题,纳税人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房产税的征收时间因房产类型而异,且个人房产税的试点改革正在加快推进中。在征收过程中,纳税人应关注政策动态、了解征收标准、按时申报缴纳、保留相关凭证并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税试点扩围已暂停 “房产税”正转向“房地产税” (二)
最佳答案日前,《房产税法》与《环境保护法》《期货法》一道被国家发改委列入2014年“重点研究”范围的消息,一度被外界解读为房产税“提速”的信号之一。
然而,事实情况恰恰相反,从2010年开始的房产税地方试点工作,已经进入“暂停”状态,何时“解封”目前未有消息。
与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的情况均不相同,“房产税”的相关内容,未被纳入2014年住建部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当中。在向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负责人部署新一年工作的时候,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甚至对房产税问题只字未提。
导致房产税试点扩围暂停的原因,主要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房地产税”已经替代“房产税”成为主导思路。3月7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将加紧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目前,住建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正处在由“房产税”转向“房地产税”的思路调整当中。
试点暂停
房地产税扩围的“另一只靴子”恐怕短期内难以“掉下来”了。两个接近住建部、财政部的独立消息源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从2011年开始在重庆、上海试点征收的房产税,近期内暂时没有新的城市会被批准加入试点。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有关房地产税收改革的思路,也开始有所调整。
在上海、重庆分别试点征收房产税后,多个城市分别上报了各自城市房产税试点征收的“技术性方案”。在开列2013年全年工作重点清单时,北京市地税局还特别将房地产税制改革列入“积极参与税制改革”的重点工作,要求地税系统“开展前期调研,做好数据测算、研提政策建议”。
但是,最终上述城市上报的技术性方案无一被批准。这一态势至少将延续到2014年前半年。记者了解到,在住建部开列的2014年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当中,房产税的相关工作均未被纳入其中。而截至目前,住建部还是房产税有关工作的牵头部门。
这一现象与往年不同。从2011年开始,住建部均将房产税改革的有关工作列入来年的工作重点,在部署2013年重点工作时,甚至首次提出“加快房产税改革”工作的要求,于是,才有了杭州、青岛、深圳、北京等城市上报“技术性方案”。
“两税”归并
导致房产税扩围试点暂停的,是“房地产税”思路的提出和逐步在最高决策层中形成的主导地位。在暂停了原有“房产税”试点的扩围工作之后,与房产税税制改革有关的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当前正在进行的主要工作即是调整思路,从“房产税”调整到“房地产税”的思路上来。
杭州城市上报的技术方案中,税率与免征面积划定有所不同,但基本采用了存量、增量房产统一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的方式,尽管如此,仍然只是对“房”课税。而“房地产税”的思路核心,即是房屋、土地有关税费事项的合并征收。
这一思路较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早“成型”。因此,无论是哪个城市的技术性方案,均无法与中央最大决策层认可的“房地产税”思路相衔接。也正因如此,2013年8月,杭州房产税试点征收方案在经过住建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会签并即将进入下发程序之时,最终被国务院否决。
按照这一已经获得最高决策层首肯的总体思路,房地产税将不仅涉及新增房屋持有环节税负的工作,还将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涉及土地税费的归并工作,因此这一改革的工作量极大。与土地有关的主要税种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均归属地方财政。按照当前研究的“房地产税”思路,第一步很可能将首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和目前仅对经营生产性物业征收的房产税合并征收,湖南、湖北已经提交了以这一归并征收为方式的有关研究方案。
所谓现行房产税,即1986年开始实施征收的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只对城市经营、生产性物业征收,城市居民住宅豁免征收。但在2010年房产税改革初期启动时,财政部曾一度提出对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取消对城市居民住房的豁免优惠。
谁来主导
显然,“房地产税”的改革,不再是简单的加法,而变成了复杂的加减法。不过这也意味着房产税从短期调控房价的手段,开始纳入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当中,而一旦从“控制房价手段”的名单中退出,住建部就很难继续维持这一领域工作的主导权。
为了推进此前的房产税试点有关工作,国务院层面设立了房产税试点征收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财政部、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均是这一联席会议机制的参与部门。除最初一年外,住建部一直是这一联席会议机制的牵头部门。
在提出房产税改革工作之初,财政部曾一度是房产税改革的牵头部门,其具体工作由财政部税政司地方税处承担。正是这一部门提出了对现有1986年版《房产税暂行条例》修订,取消城市居民个人住房豁免征收的优惠。但是,这一思路由于牵涉利益太过广泛,且执行难度颇大,而最终未能付诸实施,1986年版《房产税暂行条例》的修订工作,也未有结果。
实际上,在2009年~2010年期间,对于房产税的问题,财政部与住建部一直分歧巨大。住建部坚持增加房屋持有成本是长期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有效手段,并可以在短期内控制房价的快速上涨。但是,财政部则坚持认为房产税的改革是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财政收入来源的体制改革工作,因此需要系统开展,不能将房产税作为控制房价的手段。
但是,此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问题成为上届政府经济工作的重点之后,住建部于2010年开始牵头房产税的有关改革工作,从而促成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房产税的试点征收。但是,原有的房产税仅是“简单加法”方遇到阻力不小,而涉及“减税”的“房地产税”显然已经再难由住建部牵头推进了。
什么叫房产税 (三)
最佳答案房产税,作为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的一种财产税,其计税依据可以是房屋的计税余值,也可以是租金收入。这一税种旨在向产权所有人征收,以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
现行的房产税制度是在中国第二步利改税之后开始实施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生效。这一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房产税在中国正式成为一项法定税种。
在2010年7月22日,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有消息称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然而,考虑到全国推行的难度,这一计划决定先从个别城市开始试点。这一决策体现了政府对房产税改革的审慎态度,以及对地方实际情况的充分考虑。
2011年1月,重庆成功申报了首笔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为6154.83元。这一事件标志着房产税改革在重庆取得了初步成果,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同年8月12日,全国超过30个省市的地税部门开始为开征存量房房产税做准备。这一系列动作表明,政府对房产税改革的决心和行动正在逐步落实。
到了2013年7月,有关房产税改革扩围的消息再次传来。据称,改革扩围有可能在下半年实现,杭州或将成为第三个征收房产税的城市。这一消息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预示着中国房产税改革正在逐步深入。
房产税试点扩大范围了吗?谁说说看? (四)
最佳答案房产税试点范围已经明确扩大。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政策背景
“国五条”中已明确提出,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一政策导向为房产税试点的扩围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
二、扩围地区
湖北:作为中部地区的重要省份,湖北正在积极准备房产税试点的扩围工作,以响应国家政策的号召。湖南:同样作为中部地区的省份,湖南也在为房产税的进一步试点做准备,以期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发挥更大作用。海南:作为全国知名的旅游胜地和房地产热点地区,海南的房产税试点扩围工作备受关注。广州:作为一线城市和房地产市场的重镇,广州的房产税试点扩围将对全国房地产市场产生重要影响。杭州:作为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发达城市,杭州的房产税试点扩围也将为其他地区提供有益的借鉴。
三、意义与影响
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扩大,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试点扩围,可以积累更多的经验,为全面推行房产税奠定基础。同时,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扩大也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调控作用,有助于稳定房价和市场预期。
综上所述,房产税试点范围已经明确扩大,包括湖北、湖南、海南、广州、杭州等地均在为扩围房产税做准备。这一政策导向将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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