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网上申请

介绍: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住房问题成为许多中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重大挑战。为了有效缓解这一矛盾,政府推出了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政策,旨在为符合条件的社会成员提供租金低廉、条件适宜的居住环境。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公租房网上申请”系统应运而生,极大地简化了申请流程,提高了办理效率,使得更多有需要的家庭能够便捷地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
公租房网上申请流程
1. 了解政策与条件
在正式申请之前,申请人需详细阅读当地公租房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申请资格、所需材料及审核标准。通常,公租房面向本地户籍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开放,具体条件依据各地政策有所差异。
2. 注册登录平台
访问所在城市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或直接搜索“公租房网上申请平台”,按照指引完成用户的注册和登录。注册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这是后续资格审核及通知发放的重要依据。
3. 在线填写申请表
登录后,进入公租房申请页面,根据提示逐步填写个人信息、家庭状况、收入证明、房产情况等内容。部分地区可能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务必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系统会将申请信息流转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申请人需耐心等待。期间,可通过申请平台查询申请状态,了解审核进度。
5. 审核结果与公示
审核完成后,管理部门会公布合格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将进入公租房分配环节。分配过程可能涉及摇号、评分排序等方式,具体规则依据当地政策执行。
6. 签订租赁合同
获得配租资格的申请人需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合同中将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
注意事项
1. 信息真实性:申请过程中务必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虚假申报将严重影响个人信用,甚至面临法律责任。
2. 及时关注动态:通过官方渠道关注申请进度和公租房政策更新,以免错过重要通知。
3. 合规使用:入住后,应遵守租赁合同及小区管理规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转租、转借。
4. 配合复审:部分城市实行定期复审制度,承租人需配合提供复审材料,确保继续符合条件。
5. 维护权益:遇到任何问题,应及时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沟通,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步骤和注意事项,申请者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公租房的网上申请流程,享受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福利。公租房申请审核要多久? (一)
贡献者回答公租房申请审核一般要三十个工作日左右,在实际上操作包括系统性的和纸质档案的操作,而且申请人必须要年满十八周岁,而且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来源等,也就是需要有支付租金的能力。
一、公租房申请审核要多久
公租房申请后一般能够批复成功的时间规定是:初审 复核 公示,一般都在30个工作日左右(个别行政审批流程简化优化比较好的地区20个工作日左右)。实际操作上因为有系统操作和纸质档案,审批周期大概是2-3个月。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二、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三、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017年12月,公租房入选2017年民生热词榜。
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启动公租房分配(含市场租房补贴)1.26万套(户),其中实物房源约1万套,新增市场租房补贴发放2600户。完成全年政府实事任务分配公租房1.5万套(户)的84%。
综上所述,对于公租房也是城市中为了解决打工人群的政策,解决收入不高,租房房租困难的人群,对于公租房的申请一般需要大致五个步骤,对于申请递交了材料进行审核后前后大概都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才能成功。
申请公租房提交哪些材料 (二)
贡献者回答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印在正面,变更页印在背面)。3、婚姻状况证明。①已婚:出示结婚证③离婚:出示离婚证,民政局存档的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等等。 一、申请公租房提交哪些材料
各地关于申请公租房需要当事人准备提交的证件材料不同,可具体咨询一下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以下是以北京市为例,介绍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证件材料。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发[2011]25号文规定:申请公租房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社保所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印在正面,变更页印在背面)
1.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出示结婚证③离婚:出示离婚证,民政局存档的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2.房产证明(无房证明)
①租房:出示租赁合同(写明租赁年限,签订时间,产权人)
②身份证与户口本所在地的房产证明:楼房出示房产证;平房出示宅基地证及村(居委会)出示的房产证明(没拆迁的村,需村里出证明,证明平房宅基地没有拆迁)。
③涉及拆迁的地址需出示拆迁协议及安置房买卖合同
3、公积金出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4、社保出示:社保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
5、地税出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有工作单位的出示公司签的劳动合同
7、关于资产:
①汽车出示购票发票②房产价值出示买卖合同和契税票③京外住房需出示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8、优先证明:残疾证、优抚证明、退伍证、转业证书、大病诊断证明(区级)
9、初中未成年人出示在校证明(小学、初中出示学生卡)
10、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
注: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排放随两份核定表一同上报申请公租房须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社保所。
二、公租房5年后是否可以买卖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无相关政策规定公租房五年之后可上市买卖。
公租房不属于个人所有,即便承租人的租住时间满五年,公租房也不会属于个人所有,但是承租人住满五年后,若打算继续租住该房屋,可以重新将个人信息提交至公租房管理机构,通过审核后即可办理续签手续,但若未通过审核,则需办理退租手续。
长春公租房申报条件、流程、所需资料都有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一、长春公租房住房管理
1、报名程序上,长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在申报时需要经过社区或街道、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市级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在区市两级进行公示,资格合格后可进入摇号配租程序。
2、配租程序上,摇号配租工作在相关部门、媒体、申报家庭代表、公证机关等监督下公开进行,整个摇号配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原则开展。统一摇号后,经过住房保障部门清退和保障家庭自然退出等因素空置出的房源,按照轮候号顺序依次递补。
3、日常管理上,保障家庭入住后,住房保障部门每年都要进行资格复核,对房产、收入、工商注册信息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一旦发现资格不符合,会对违规家庭进行清退。同时要求委托的运营单位定期进行上门查访,防止出现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情况。同时,会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公租房使用情况,并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有针对性的查访,对转租转借的家庭进行清退。
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承租或存在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的,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或取消轮候资格,同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4、在管理手段上,今年房管局启动了住房保障家庭房产锁定和住房保障家庭成员购买房产行为的限制工作。住房保障家庭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有房产的,房产被锁定,将不能进行更名过户或房产抵押;目前暂无房产的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购房前,必须先主动退出住房保障,否则将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二手房买卖)。在每一轮递补过程中也将对轮候人员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如果发现轮候人员条件发生变化并不再符合保障资格,将不予进行递补。,长春市安居办出台了《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涉及的相关工作始终在开展,目的就是实现公租房管理工作的精细化、严格化。
二、长春公租房申请条件
长春公租房供应范围暂定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学历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三个类别。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2)在本市没有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2、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学历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专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在本市没有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3、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累计2年(含2年);
(2)在本市没有住房;
(3)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4、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5、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三、长春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主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点提出申请,同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有稳定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本市户籍的无业、个体工商户或者离退休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调查后出具收入证明);
3、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4、户籍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5、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6、《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财产及有关信息核查委托书》;
7、依据有关规定不受收入限制及优先保障的家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除前款材料外,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学历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当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和劳动合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应当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存证明材料(由工作单位出具)。
受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予以提供。
提醒: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提交材料涉及各类证件的,主申请人应当提供原件核对,并提交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主申请人需承诺对申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四、长春公租房申请流程
在提交申请资料后,相关部门和机构收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后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查:
1、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点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实。
2、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申请家庭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本市户籍家庭依据户口所在行政区域上报,非本市户籍家庭依据主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行政区域上报。
3、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住房等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合格的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上公示1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确定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统一登记,参加轮候。实施保障的情况应当在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长期向社会公开。
5、经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审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受理申请的受理点,由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成都公租房哪里申请 (四)
贡献者回答成都公租房申请如果有户籍的应当到户籍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是外来人员,需要到居住证所在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应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办理地址可以登陆成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办理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五)
贡献者回答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综上所述,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公租房网上申请,黑律帮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