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签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一)

实际施工人签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合同补充协议是当事人合法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工程建设合同结算额超过10%需要签订补充协议吗 (二)

贡献者回答在通常情况下,当工程结算审计额超出中标价10%时,并不需要额外签署补充协议。这种情况下的超额往往源于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款或工程结算制度的调整等。

对于这些超额部分,一般的做法是将相关的变更文件、签证单据等作为结算文件的附件一并提交。这类资料的补充,通常被称为补交资料。只要这些补充资料完整、准确,并且附在结算文件中,就不需要签署额外的补充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补充协议中的条款与原合同存在不一致或冲突,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是,如果原合同中明确指出某些条款不得变更,则即使在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进行了修改,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签订合同之后,如果发现合同内容需要进一步补充或修改,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来实现。拟定补充协议时,应注意详细列出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明确补充协议的原因,以及补充或变更的具体内容。

补充协议的拟定应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补充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三)

贡献者回答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补充协议”一般也被视为无效,特别是在该合同是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情况下。具体分析如下:

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合同规定:

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招标人与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该合同内容不得修改:所订立的合同需保持原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变。

补充协议的效力:

若原合同是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招标方与中标方不得再订立与原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补充协议。背离原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任何修改或背离原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协议,均视为无效。

因此,在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上签订的补充协议,特别是当原合同涉及招投标程序且补充协议修改了原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时,该补充协议同样被视为无效。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是否要备案? (四)

贡献者回答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不需要备案,这是根据各个地方所作出的一些规定,同时需要进一步的注意的是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需要完成备案的,但是如果没有完成备案的话,并不会因此而影响到合同的效力问题。

一、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是否要备案

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不需要备案,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应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到主管部门备案。由于建设部所做规定不属于法律、行*规,因此,施工合同未备案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办理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是什么

1、《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已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复印件;

7、建设单位同意工程分包的证明原件(劳务分包或已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的工程可不提供);

8、分包工程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9、非招标工程,应提供分包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核原件)。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能没有关于一些具体的事项,做出非常明确的规定,之后就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一些补充协议签订完毕之后,如果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还需要备案,这是法律当中所作出的规定。

施工承包合同后的补充协议需要备案吗? (五)

贡献者回答施工承包合同后的补充协议是不需要再备案的,已我国已正式的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流程,现在只需要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即可依法的施工,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一、施工承包合同后的补充协议需要备案吗?

施工承包合同后的补充协议不需要备案了;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当事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不需要去办理备案登记了,施工合同的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的,就不需要去办理备案登记了,毕竟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程序了,当事人不用去相关机构办理备案,只需要保证施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合法的就可以了。

二、施工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取消施工合同的修改有哪些?

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住建部下发通知,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修改。

1、取消建设工程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合同,不再需要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取消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备案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不再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删除部分文件中“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施工合同备案不管是正式签订的合同,还有属于补充的协议都可以不用再备案,这也是简化了建设行政门的审批手续,但在施工之前也需要获得施工的许可证,如果没有此证件也是不能正常的开工,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