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 (一)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村干部克扣粮补违法吗 (二)
优质回答违法。在实践中,行政村干部在上报本村粮食直补时,一是无地直接在个人名下虚报粮食直补面积,个人将国家粮食直补资本予以违法占有;二是所谓以村“机敏地”名义在个人名下虚报粮补面积,采取不入账或者少入账的方式,将国家粮食直补资本个人违法占有。对第一种情况,究竟是贪污做法还是职务侵占做法存在分歧。笔者认为对于该问题,应从犯罪构成要件上予以分析:
(1)从客体上看,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的客体则是公司财物的所有权,既能够是公共财物,也能够是个人财物。
行政村干部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乡政府管理粮食直补的做法,隶属“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做法,其利用协助乡政府从事粮食直补工作的便利,欺骗国家粮补,违法予以占有的做法侵犯了其依法从事公务的职务廉洁性。
从侵犯爱人看,职务侵占罪的爱人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是公共财物,粮食直补资本是国家粮食风险专项资本,隶属公共财物,因此符合贪污罪的爱人要求。
(2)从客观方面看,贪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从事公务的便利侵吞、窃取、欺骗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公司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其工作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占为己有。
从利用职务之便上看,行政村干部违法占有粮补款利用的是协助乡镇政府从事粮补面积核实、上报、公示工作的便利,而这种便利并不是其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的便利,这种便利超发生其本身的工作便利。
从采用的手段上看,粮食直补政策限定补贴爱人只能是种粮农民,作为兑付部门的财政机关,把村委会上报的粮补面积视为种粮农民的实有土地予以兑付。因此乡村基层组织人员不顾是直接在个人名下虚报粮补还是以村“机敏地”的名义在个人名下(通常是村干部及其娃儿或亲属)虚报粮补,都是采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将国家粮食补贴予以欺骗。
(3)从主体上看,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乡镇政府从事粮食直补面积核实、上报、公示工作,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论了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什么工作时隶属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限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限定,其符合贪污罪的主观要件。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公司或其他单位人员。
(4)从主观方面看,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主观都是有意。
但从客观方面印证主观有意方面看,做法人如果是以村机敏地的名义在个人及亲属名下虚报粮食直补,在欺骗粮食直补资本后将该款入村上账务的,则说明他虽有利用公务之便欺骗国家粮补资本的做法,但其入村上账务的做法可证明其无违法占有的主观有意,因此不构成贪污罪,只是一种违纪做法。如果做法人以村机敏地的名义在个人及亲属名下虚报粮食直补,无入村上的账务而个人予以违法占有,则构成贪污罪。如果其将该款入村上账务后,再利用其作为村干部的职务便利,将该款从村账务上予以欺骗的做法,则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村干部做假账多少钱立案 (三)
优质回答村干部做假账可能涉嫌多个罪名,比如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等,因此村干部做假账的刑事立案标准主要取决于其行为所涉嫌的具体罪名以及非法占有的金额数额。一般来说,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作假账,往往涉及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关键在于假账中所涉及的公共财物金额,以及是否存在恶劣情节或特定情形。
对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村干部,若其贪污数额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如贪污数额在三万元,甚至低于三万元但符合特定情节),即可依法立案;而对于不属于此类人员,仅因作假账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情况,则通常按照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即数额较大(通常起点为六万元)时,方可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简言之,村干部做假账具体多少钱立案,需要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所涉金额进行判断,同时结合案件是否存在情节严重、恶劣影响等因素综合考量。
在村干部作假账案件中,罪名界定主要涉及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两大类。首先,对于在从事公共事务和村集体财物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做假账、以虚假数据掩盖挪用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通常会被归类为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多种方式侵吞、窃取或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而同样情形在国有单位或者其他以国有资产为委托对象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也可按贪污罪论处。
一、贪污罪的适用
1、若村干部在协助政府或村集体进行事务管理时,通过作假账等手段,侵占公共财物的数额达到三万元及,依法可追究贪污罪的刑事责任。
2、在贪污数额不足三万元的情况下,如果案件存在特定加重情节,如利用假账手段破坏财务管理制度、销毁会计凭证或存在赃款转移等,亦可能适用贪污罪并予以立案。
3、对于村干部来说,如果是利用其特殊身份和职务优势实施作假账行为,其法律后果会更加严重,无论是否首次违法,都可能受到从严追责。
二、职务侵占罪的考量
1、如果村干部在管理村集体财产过程中,并非以公共身份从事公务,而是单纯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更适用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通常以六万元为起点来认定,超过此标准的案件便可依法立案。
3、因此,判断村干部作假账构成职务侵占罪时,关键在于查明非法占有的金额是否达到六万元,并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整体情况、作假账手段以及案件后续处理的情况。
对于已经立案的村干部作假账案件,无论是以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起诉,金额是确定量刑轻重的重要因素。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参照各法律条文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定量评估,以便确定合适的处罚标准。
一、贪污案件的量刑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一般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于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但具有特定加重情节的案件,同样可能按“其他较重情节”处理,处以相近规定的刑罚。
3、如果案件中涉及金额巨大的贪污,法律将会依照更高标准予以更严厉的处罚。
二、职务侵占案件的量刑
1、对于基于职务侵占所认定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中“数额较大”的起点为六万元。即若非法占有的数额达到或超过六万元,案件即可立案追诉。
2、在实际量刑时,法院会参考案件中财物的具体数额、使用不当的手段以及后续是否有赃款退还等情节,对刑期和罚金作出综合判决。
3、量刑标准依据严格的法律规定进行,既体现了对公共财物安全的保护,也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有效震慑不法行为,促使各级干部依法履职。
通过对村干部作假账案件中涉嫌的罪名界定和量刑标准的详细剖析,可以看出,不论是贪污罪还是职务侵占罪,其关键都在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具体数额以及案件情节。法律对于金额、行为手段以及后果均有明确规定,既保障了公共财产安全,也对基层干部提出了严格要求。只有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做到对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零容忍,有效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
村干部侵占罪立案标准最新 (四)
优质回答若村干部被怀疑涉及侵占集体财产的行为,则极有可能触犯职务侵占罪这一罪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中,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员来说,如果他们运用职位上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单位的财产据为已有,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话,那么检察院将会对此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究责任。此处所提到的“数额较大”,通常是指人民币五万元到十万元的范围。
然而,具体的立案标准可能因为地域差异而有所区别,因此建议参考各地方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指导性意见。
村干部职务侵占罪应该向那个部门举报 (五)
优质回答村干部是个特殊群体,村干部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成立职务侵占,此时由公安机关管辖。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请在举报前,要收集、保存相关犯法证据材料,在举报时,向公安机关提交,由相关部门分析确定罪行。
法律分析
村干部侵占集体财产,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到公安局检举。但检查院和法院也会受理这种案件。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侵占罪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定罪处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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