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逃税款2000万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

答偷逃税款2000万的量刑标准是一般会判三年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如果这2000万的数额只占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但也低于百分之三十的,那么一般就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一、偷逃税款2000万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1、逃个人所得税2000万判刑标准是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4、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企业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方法有哪些
1、校办企业、福利企业的证书没有年检,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
2、应有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进入管理费-其它。
3、主管部门向下级分摊费用,下级只有记帐支付凭证,没有原始凭证。
4、邮政、电信行业收取的邮资、话费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用盖邮戳的白条、托收承付票据给客户。
5、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发票、税票。
6、记帐凭证报销多,原始凭证数额少。
7、购入固定资产列入费用,或者将固定资产分解开票记入费用。
8、在建工程的贷款利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9、财产损失不经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在税前扣除。
10、流动资产损失在地税批复后,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11、补贴收入不并入计税所得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
12、业务费、广告费超支后放在其它科目列支,如: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有害补助等。
13、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在税前列支三新费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费)。
14、税务稽查审增的所得额,属于时间性差异部分,只补税不调帐,造成明征暗退。
综合上面所说的,偷逃税款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条款,只要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数额,那么就会按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罚,对于处罚的标准会按偷逃的税额以及占纳税额的比例来进行确定,但在逃税了之后及时补齐,那么就不会承担刑事的责任。
偷税漏税挂名法人也会受到处罚吗? (二)
答如果说公司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后挂名法人也是会受到处罚的,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伪造或者隐瞒账目信息进行偷税漏税后也是会危害到其他公民和国家的经济利益,所以司法机关是会对偷税漏税的当事人的具体行为以及违法的企业做出相应具体行为来确定处罚决定。
一、偷税漏税挂名法人也会受到处罚吗
法人代表只有在三种情况对偷税犯罪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法人代表是涉税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也说是说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自己做的,公司其他人不知道。
第二,法人代表指使别人来做。该偷税行为是法人代表授意企业的财务总监、会计操作的。
第三,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法人代表并不制止。虽然在这种情况下,法人代表没有参与违法行为,但明知道单位有偷税的行为不制止的,就要承担法律的责任。
二、新《刑法》对“偷税罪”的新表述
对比新旧法律条文的修改(新旧《刑法》对偷税罪的规定附后),可以看出:
1、摒弃了偷税概念。从通常含义上说,“偷”是指将属于别人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之所以发生偷逃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因此,偷税同为与平常概念中的盗窃行为不同,新《刑法》采用了“逃避缴纳税款”的表述,从中可以看出立法者对“偷税”概念的认识已出现变化。
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国家凭借强制力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的无偿占有;从税收契约论的角度来讲,税收是纳税人换取政府公共服务而提供的对价。从这个意义上说,逃避缴纳税款是纳税人违背一种给付义务。改变罪名的提法,更加符合一般的法理和常识,更加人性化,体现了我国立法的进步。
2、设立了逃税罪名。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并将“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规定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此概括性描述显然比旧的规定更宽泛,更具有“口袋”性质,将更有利于对犯罪行为的认定。尤其是“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的除外”。这一规定的变化,表明了立法者对于经济犯罪更多倾向于从行为的危害结果角度进行考量,对积极主动挽回国家损失的行为,可依法予以宽大处理。较好地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比较符合当前提倡的“社会和谐”。
3、对逃税的手段采用概括性的表述。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以适应实践中逃避缴纳税款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法人和财务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也是会根据公司偷税漏税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如果是一般的偷税漏税只有公司的法人会受到处罚,如果公司有虚开发票或者是有骗取出口退税等行为后,那么公司法人和财务都是会受到处罚的,具体处罚力度会根据偷税漏税的金额来确定。
逃税三十万判多少年 (三)
答逃税30万元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10%30%以下,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30%,偷税金额10万元的,偷税金额1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额一倍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与漏税的区别是什么?
偷税是行为人以偷逃国家税款为目的的故意行为,而漏税是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少缴应纳税款,属于无意识而发生的过失行为。
综上所述,逃税30万可以对逃税人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积极补缴税款的情况下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对演艺界偷逃税要应罚尽罚 (四)
答据央视新闻消息,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了解到,因为帮助郑爽偷逃税,演员郑爽的前男友张恒被罚3227万元。
从披露的案情来看,张恒被罚是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相关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郑爽是非法得益者,而张恒则是策划者和实施者。
张恒被罚给所有演艺从业者敲了一记警钟。在明星偷逃税案中,一个明星背后可能有一伙人提供了这样那样的非法服务。郑爽当然要重罚,这些帮助策划和实施的“帮手”也得重罚。
有人可能以为法不责众,罚不到自己头上;有人可能会天真地认为自己只是小虾米,并不是直接受益者,没有太大关系,其实不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这表明,谁为偷逃税提供方便,谁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张恒在这起案子中被罚三千多万,是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4302.7万元)的75%,堪称重罚。这还是在考虑张恒是郑爽偷逃税案件的举报人等情节下作出的处罚,不然处罚力度可能更大。这向所有演艺从业人员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别对偷税漏税心存侥幸,别被眼前的蝇头小利冲昏了头。
这个事件过程,从代孕风波到偷逃税案,到如今一地鸡毛,不仅暴露了演艺人员天价片酬以及职业道德的不堪,也暴露了阴阳合同、偷逃税的违法勾当。演艺圈乱象由来已久,既有明星自己的原因,也与市场的纵容有关。就拿本案来说,张恒的图谋要是没有制片方的配合,很难成功。可以说,制片方、经纪人以及相关公司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这起案子,这个行业的水就有多深。
相关部门已明确表态,发现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等帮助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将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黑幕多源于暗箱操作,透明是行业前进的动力,只有依法办事、阳光办事,这个行业才能得到 健康 发展。(高路)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协助偷税漏税应追究什么责任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黑律帮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