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近几年的事故案例? (一)

湖南长沙近几年的事故案例?

优质回答交警用真实的事故车辆残骸和塑料假人还原了2006年6月和2007年7月在京珠高速长潭段发生的两起重大交通事故。2006年6月,驾驶人蒋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由北往南行驶至京珠高速湖南段211KM+100KM时,因车辆左后轮胎爆裂致使车辆失控,与另一辆重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2人死亡,8人受伤,两车及公路设施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2007年7月2日,驾驶人甘某驾驶湘A牌号小轿车由南往北行驶,途径京珠高速湖南段191KM+100M处时,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行车间距,与前车追尾,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两车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

在图片展区,民警利用丰富的板报内容,向前来参观的市民传播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以后开车一定得规矩些,太危险了!”一名刘姓驾驶人在参观后说,自己以前也存在超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在想起来心有余悸。

案例分析:事故发生源于三大主因

“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和违章装载是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三大主要原因。”高支队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高速公路特定的行车环境,车辆普遍较快,高速行驶车辆转向和制动反应灵敏,制动距离增加,一旦前方车辆突然减速或突发故障,或前方突然出现路面障碍、行人横穿等险情很容易发生事故。疲劳状态下行驶,驾驶人感觉机能减弱,反应时间增长,以致不能及时发现路面情况,或对突发情况判断失误、操作迟钝而发生事故。而车辆在超过装载规定的状态下行驶,有时发生轮胎爆炸或其他机械故障而引发事故,有时因严重超载低速行驶而酿成后车追尾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京珠高速近65%的事故与违反装载规定有关。

[案例一]今年4月7日1时50分,天心区驾驶人唐某驾驶湘A58069轿车行驶至京珠高速公路湖南段由南往北218km处时,撞上中央护栏发生仰翻,造成乘车人郭某受伤、车辆及路政设施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说法]严重疲劳驾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案例二]今年6月1日9时45分,湘潭市驾驶人段阿强驾驶湘C32765轿车由南往北途经京珠高速公路湖南段191km+272m处时,因违反高速公路限速规定,突然减速行驶。适遇汨罗市城郊乡驾驶人涂亮驾驶中型厢式货车,因涂亮未与同车道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追尾撞上湘C32765轿车并将其向右推,撞上山东省临沂市驾驶人周彬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路政设施损坏及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警说法] 驾驶人段阿强在高速公路上突然降低车速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的之一,应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驾驶人涂亮未与同车道行驶的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之一,应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722京珠高速客车起火导致41人死亡算不算交通事故 (二)

优质回答算啊,特大交通事故

以下来自网络,写的很有道理啊

在7-23动车特大事故的前一天,河南信阳境内的京珠高速上发生了卧铺客车起火事件,造成41人死亡的特大事故。新京报当时报道《京珠高速起火客车系个人承包 乘客均在站外上车》说:“事故车辆被个人承包按照规定,在威海汽车站购买长途车票必须刷身份证。威海汽车站客运办公室刘主任介绍,21日威海汽车站没有售出一张发往长沙的车票,“平时在威海站上车的乘客也不多,也就三四个人。”该车运营线路全程1900公里,运行时间在25小时左右,沿最近的一条线路行驶也要经过十多个县市。“车上乘客应该是沿途拉的。”“这个车正常发车时间应该是7月21日上午9时45分,应该是每3天发车一次,上午发车的时候没有售出车票。”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令勇称,按相关规定应该是不允许站外上客的。事故车隶属于威海交通运输集团二公司。该公司办公室毕主任称,该车已被个人承包,“车主好像是乳山人”。事故发生后,二公司曾联系承包方,但没有联系上,拨打开车司机的电话,也没有拨通。”后来法制网转载中广网的报道《京珠高速“7.22”事故客车严重超载 沿途随意拉客》也指出:“一辆标准载客35人的卧铺客车,出事的时候已经挤进47人,说明在发生事故之前,经营者已经涉嫌违规。虽然现在事故原因还在调查当中,但是通过对已经掌握信息进行梳理,记者发现,这辆客车虽属于威海市交通运输集团,但该集团通过媒体证实,这辆车是被个人承包的,而且在21号上午从威海发车时,并不是由汽车站出发。而出事车辆发车当天,威海汽车站没有售出一张发往长沙的车票。如果情况属实,那么鲁K08596客车上的乘客就有可能是司机在站外拉上的。沿途不经过安检,随意拣客,很可能会增加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的风险。尽管存在疑点,但事实究竟如何,需要等公安机关的鉴定检验结果公布才能最终定论。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这个客车火灾的特大事故死亡人数(41人),目前仍然超过723动车特大事故(40人),而且涉嫌违规承包和违规行驶。由于是私人承包的,遇难者家属很可能连找谁赔偿都难以确定,因此本来特别需要媒体跟进报道的。但是,至今并没有看到多少媒体跟进报道此事,几乎所有的记者们都去关注723了。关于723事故的谣言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微博上,这次722客车火灾事故却几乎“无人问津”。今天早上突然看到龙虎网的报道《京珠高速致41死客车火灾系易燃化工品引发》称:“龙虎网讯 记者从公安机关获悉,7月22日凌晨发生在河南信阳境内的京珠高速公路卧铺客车燃烧事故系事故车上非法携带、运输的易燃化工产品引发大火所致。现已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仍在对事故有关细节进行详细调查,待查清后将对涉案人员进行依法惩处。22日凌晨4时许,一辆由山东威海开往湖南长沙的严重超载(核载35人,实载47人)双层大客车在京珠高速由北向南938公里又700米处突发大火燃烧,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既然这场事故是“事故车上非法携带、运输的易燃化工产品引发大火所致”,非法携带者必然是这辆车的乘客。那么,这则报道里提到的被抓获的“6名犯罪嫌疑人”应当就是车上的乘客。根据这则报道和此前的报道,此次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已经死亡的41人当然不可能再被“抓获”,那么,被抓获的“6名犯罪嫌疑人”看来就只剩下受伤的这6个人了。难道携带易燃化工产品的六个人自己没死,没携带的那41个人反倒正好统统死了?这世间真有这么巧的事?看来,也只能借用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的话了:“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

中国十大危险高速排名(号称“中国十大死亡高速”) (三)

优质回答中国十大危险高速排名(号称“中国十大死亡高速”)如下:

318国道川藏线:

危险原因:高山反应,泥石流和塌方多发,且通常发生在固定路段。

昆磨高速27公里长下坡:

危险原因:坡长、弯多、桥密、隧长,经常出现浓雾天气,导致货车失控、起火和连环追尾事故高发。

雅西高速51公里长下坡:

危险原因:属于亚洲最长的长下坡之一,海拔高,临近悬崖转弯众多,刹车失灵事故频发。

八达岭高速死亡5公里:

危险原因:连续转弯加下坡,坡陡落差大,车流量大,导致交通事故频发。

京昆高速西汉段:

危险原因:穿越秦岭山脉,连续上下坡和隧道多,易发生交通事故。

沪昆高速潭邵路段:

危险原因:车流量大,团雾、结冰现象多,导致事故多发。

青银高速薛公岭:

危险原因:30公里下坡弯路,落差大,车流量多,下坡太快刹车失灵事故频发。

京珠高速公路粤境北段:

危险原因:货车严重超载、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路段坡陡坡长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频繁。

郭亮隧道:

危险原因:位于太行山区,隧道陡峭险峻,开有“窗户”,往下看是万丈深渊,被称为“死亡之路”。

天门山九曲十八弯:

注意:虽然具体危险原因未在参考信息中明确提及,但以其曲折险峻的路段特征,也可想而知其驾驶难度和危险性。

这些高速路段因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道路条件,成为交通事故高发区域,驾驶时应格外注意安全。

为什么京珠高速大客车起火事故已致41人死亡 (四)

优质回答这辆车在行李箱里载有部分海鲜(海螺,贝壳),海鲜在运输中是要靠氧气来维持其鲜活的,而且用的是纯氧气,行李箱是关闭的,如果行李箱与载人车厢间有缝隙,客车空调的外循 环进风口刚好对准了行李箱漏出的氧气,那么整个车厢里都是高浓度的氧气,在这种环境下人睡得是很舒服的,但只要有一粒火星,车厢内的除钢铁玻璃等无机物外,车内的任何东西 就迅速燃烧,产生的高压震碎了玻璃,而睡在车窗边的人从车窗滚出或直接随爆炸冲出车外。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京珠高速车祸41人死亡最新消息,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黑律帮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