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变得尤为重要。近期,因城市规划需要,我作为土地使用权人,与政府相关部门就位于XX区XX街道的一块私人用地达成了征地协议。该地块面积约为XX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对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提升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及征地时限等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特此签订本协议,以期实现共赢发展。

个人征地协议书 (一)

个人征地协议书

贡献者回答个人征地协议书范本(精选5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签订协议书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协议书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征地协议书范本(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个人征地协议书1 甲方(征用方):

乙方(被征用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1、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亩,其中,稻田亩,水塘亩,菜地亩,坡地亩,宅基地亩,林木亩,共有树木株。

2、所征土地东起,南起,西起,北起。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公斤,每公斤计价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公斤,每公斤计价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补偿费用计算

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第四条、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结算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年月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第六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七条、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

(1)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

(2)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

(3)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

(1)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

(2)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青苗的种植和收获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第九条、征用土地的使用

1、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第十条、逾期支付补偿的责任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工程临时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征地方案的批准

甲方按本协议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本协议自动生效,由甲方根据实际批准征用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如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效,拟征土地仍归乙方所有并负责继续耕种。

第二十条、交地的保证

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在日内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后按规定用于拟建项目建设,但因规划调整等因素,可以调整建设项目。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_月_日

个人征地协议书2 甲方:__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羊狮幕景区的开发,推动和促进羊狮幕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县及武功山管委会对羊狮幕景区的指示精神,尽快启动羊狮幕的索道建设,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座谈,大家都一致同意出让山场修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现经过市交通局的测量放线,要征用槽下村组村民山地亩。所征用土地除修建公路、路肩、排水沟、护坡等设施外,多余土地仍归还原山主管理使用,征地价格按照万槽公路的标准200元/亩计算,乡政府应付给乙方(山主)征地款__元。征地费在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本协议是在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的基础上签订,自签订之日起,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恐后无凭,特立此据。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年__月__日

个人征地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号)《关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设见:

一、征用时间:_年__月__日,时间为_年__月__日,征用土地用于建,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亩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甘肃省定西市(号)文件精神执行;注:征用土地为元每亩。

四、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不得无理取闹,如甲方组止、破坏,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鉴证方签字:

_年__月__日

个人征地协议书4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支持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观测站和办公用房建设,确保水质安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有关征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需征土地类型、坐落地点、面积、四周界至为:

1.地类:地;

2.座落地点:;

3.面积:平方米,折合亩;

4.四周界至:东;西;南;北;

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

包括土地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征地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按《土管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寻府发[20__]5号文件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附着物补助费)合计每亩元,合计人民币为元,(¥:元)。

三、付款方式

此款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由甲方通过一卡通账户一次性付给乙方,款付清后,乙方将土地交付给甲方使用。

四、其他

1、所征土地范围内涉及的临时建筑物(附着物)、青苗等由乙方负责拆除、清理。

2、土地征用后,乙方不得阻拦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在施工期间,如出现土地权属方面的争议,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村委会)

乙方:(村民)

_年__月__日

个人征地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

一、修路占地位置:村村东水泥路至河堤,东西宽约米,南北长约_米,面积约亩。

二、占地补偿费标准:每亩每年贰仟元整__元,__亩共计__元整(元)。补偿费每年付一次,于当年的_月_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

三、占地使用期限四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四、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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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协议范本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二)

贡献者回答农村 征地补偿 协议范本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 协议 拆迁 方(甲方): 被拆迁方(乙方): 社村民 家庭 安置方(丙方): 见证方(丁方):会 为发展企业和搞好地方经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和会东地方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和丙方、丁方组织协调,就甲方因探采矿工程需要拆迁乙方房屋并使用乙方土地的相关 拆迁补偿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房屋所在地点:会东县老口乡老炉房村 社,共__层_间,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 __, 房屋产权证 号),房屋的用途:农村住宅__,房屋的产权性质_,房屋的结构土墙土木结构,附属 宅基地 及附属院落土地 平方米。 第二条 被拆迁人家庭基本情况 乙方有正式户口 人,分别是 (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见附表)。其中年满18岁的有 人,分别是 。 第三条 补偿方式。 (一)房屋拆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实行补偿价格包干,甲方只支付补偿费用,不承担安置及搬迁等相关责任。 (二)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的方式。 (三)经协商一致,拆迁补偿的补偿办法及标准按每人 元包干,按乙方家庭2011年12月底有效户口人数确定。经协议各方审定,共计应补偿 人。 (四)被拆迁房屋、附属构筑物、宅基地及附属院落土地,及各种搬迁补贴等,共计补偿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其中:. 1、房屋、附属物、构筑物及附属院落土地等的货币补偿金额小计 __元; 2、各种搬迁费用、临时过度性租房补偿等包干补贴元。 (五)拆迁期限及补偿款项按如下办法支付: 1、本协议签订并支付首付款后 60 日内,乙方完成搬迁并拆除其需搬走的所以附属物,并将搬迁后无争议的场地交付甲方使用。 2、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含乡、村两级)后三日内首付 % ,乙方拆除其需用物品并完成搬家后付 %,乙方搬迁后交场地给甲方使用时付 %,共计100%。 3、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者)一致签字同意。_作为乙方家庭代表人,授权其作为家庭代表人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 4、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统一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搬迁安置、财产分配、补偿费用分配等事务安排及纠纷,一律不承担责任。 (六)因实行货币补偿,甲方对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丙方对乙方提供安置办法及安置用地,组织临时过度安置和正式安置工作,丁方监督指导。 四、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所 欠款 额的百分之一向乙方偿付 违约金 ,累计计算。 2、协议生效并如约支付费用后,乙方如不按期进行和完成搬迁,交付场地给甲方使用,每逾期一日,按本协议金额的百分之一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累计计算。同时,甲方可向有关机关申请拆除。 五、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 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 解除合同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丙方、丁方乙各执一份。 拆迁人(甲方)(公章): 被拆迁人(乙方)(签章): 代表人: 家庭18岁成员(签章): 年_月_日 年_月_日 安置方(丙方): 见证方(丁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其实征地补偿协议在法律上是被定性成为了行政合同,因为其中有一方主要是国家行政单位,国家行政单位和民众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时候都是比较规范和严谨的。而且国家诸多政策都要求政府部门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时候要严格按照本地的政策进行,这将来也是双方引发矛盾后的重要维权凭证。

2024年土地征收新规:“补偿协议签约必须要达到两个90%的比例” (三)

贡献者回答新的土地征收规定,特别是在2024年,针对土地补偿协议签约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广东省的新规定强调了六个法定程序,其中包括了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及结果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新《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实施后,土地征收程序发生重大变化,如征地批后公告改为了征地批前公告,使得在报批前必须签订补偿协议,这一变化显著提高了被征收人的权益保护。同时,广东省要求在预公告中采用书面张贴、网站公开、信息推送或者上户送达等多种方式,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并要求留存记录。未达到这一要求可能意味着侵犯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

南京市的《补偿安置办法》指出,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比例不得超过应当签订协议总数的百分之十。如果在未达到这一比例时进行强制征收,则属于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维护权益。南京市还要求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河北省的新规定要求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必须达成两个90%的比例:一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人数比例达到90%,二是未签订协议的土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10%。如果未达到这两个比例中的任何一个,则不得向相关部门报批。此外,如果超过一半的拆迁户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必须组织听证,以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听证会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并一同上报留档。

这些新规定旨在更加严谨地管理土地征收过程,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涉及到土地征收的程序,也包括补偿安置的细节,旨在促进公平、透明的土地使用和管理。在实际操作中,被征收人应关注所在地区的政策规定,提前了解相关信息,以便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黑律帮网希望个人征地协议书,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