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的管理,有效防止土地和矿产资源的非法利用,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详细的执法巡查暂行办法,并积极开展巡视巡查工作。此次自查报告旨在全面回顾并总结我局在国土资源巡视巡查方面的落实情况。通过系统的巡查措施,我们力求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和处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从而维护正常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确保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内容都有啥 (一)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内容都有啥

最佳答案巡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的核心,主要涵盖巡查制度与执行、责任制落实、巡查效果、执法监察机构与建设、定编定岗定员及装备配备等方面。巡查效果则聚焦于覆盖范围、任务完成度、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制止与报告,以及巡查信息记录的完整性。

年度巡查工作考核,需综合年度检查、抽查结果,采用评议和评分方法进行,最终结果需公开通报。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单位评先、奖惩、干部任用、国土资源执法先进单位评选。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需接受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约谈,并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如整改不力,单位将被列为执法监察重点监管地区,并可能遭受通报批评或负责人调整。

巡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与巡查效果评估,共同构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的评价标准与运行机制,旨在确保巡查工作高效、规范地实施,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二)

最佳答案为了规范国土资源执法行为,提升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并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权益,本制度应运而生。[1] 错案定义为在查处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案件处理不当,损害了当事人权益或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2]

若行政处罚决定因缺乏法定依据、改变处罚种类和幅度、违反程序、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等被依法变更或撤销,将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3] 伪造、篡改证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调查疏漏,都将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4,5]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案情或越权干预,同样需问责。[6] 上级对下级的干预导致的错案,需追究其责任。[7]

下级遵照上级处理意见出错时,上级负责人需承担责任。[8] 对案件持有不同意见的检查人员不承担错案责任,错案处理遵循责任必究、教育与惩戒并重的原则。[9]

根据过错严重程度,错案责任人可能面临通报批评、赔偿费用、暂停执法或收回执法证等处罚,严重者可能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追究。[10,11] 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从轻处理。[12]

若存在受贿、报复举报人等严重行为,将加重追究责任。[13]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错案责任追究,并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14]

扩展资料

为了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行为,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于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国土资源局巡视巡查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三)

最佳答案1.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及案件办理质量有关情况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XX]96号),我县对动态巡查工作制度落实及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 执法动态巡查工作:

(1) 制定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建立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责任制,将城区、城乡结合部、矿产资源丰富开发活动集中的地区纳入动态巡查的重点。制定了年度动态巡查方案,明确了巡查目标、重点、方法及步骤。

(2) 全面落实动态巡查制度。成立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领导小组,明确了巡查责任人,完善了动态巡查体系。建立了责任考核奖惩机制,对乡镇动态巡查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

(3) 扎实开展动态巡查。划分了动态巡查区域,配备了巡查设施,建立了巡查台帐,规范了巡查资料。

(4) 强化措施,做到“三个结合”。结合行政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中动,加大动态巡查力度,结合主题宣传活动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保持高压态势。

3. 国土资源案件办理质量情况:

(1) 联合执法,提高执法威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建立联合执法监察机制,提高国土资源法律威信。

(2) 规范运作,提高办案质量。抓好违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严格按程序操作,规范执法案卷整理。

(4) 提高查案率和结案率。对发现的违法案件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查案率100%,结案率100%。

4. 存在问题及打算:

我县动态巡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巡查力度不均衡,乡镇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县国土资源局将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加大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力度,创新动态巡查工作机制。

执法巡查暂行办法 (四)

最佳答案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的管理,防止土地和矿产资源的非法利用,本省制定了一套动态巡查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预防和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和处理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市、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这一巡查制度。

动态巡查指的是将辖区划分为多个区域,每个区域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土地开发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是否合法。市、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巡查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巡查工作负全责。

巡查工作主要由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承担。执法监察机构负责巡查的组织、规划、指导、监督和考核,而基层部门则负责具体的巡查任务。此外,其他业务机构也需要配合巡查工作。

巡查工作遵循教育与查处相结合、责任与奖惩并重的原则,同时包括本级巡查与上级抽查、部门执法与社会监督。巡查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和巡查技巧,以确保巡查工作的有效性。

为了保障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县需要落实巡查人员,配备巡查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还会为巡查人员提供人身保险,确保其在巡查过程中的安全。

建立以村(社区)为基础的信息员制度,可以有效弥补巡查工作在人力、区域和频率方面的不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为了鼓励公众参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举报有效的,应当给予奖励,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行什么制度 (五)

最佳答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强调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的实施。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零报告要求巡查人员每次巡查任务结束后,即便未发现违法行为,也需汇报巡查结果。这确保了巡查工作的透明性和即时反馈。

专项报告则针对重大或突发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求巡查实施主体立即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这种即时反馈机制有助于迅速应对可能的违法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定期报告则是指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管理所需定期向地方政府及上级部门汇报巡查工作进展、总结巡查情况、分析当地违法形势,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这种制度确保了巡查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有助于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

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系统且高效的巡查报告体系,旨在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国家土地资源的安全与合理利用。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黑律帮网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