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小产权房会被强制执行吗 (一)

唯一小产权房会被强制执行吗

唯一小产权房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小产权房指没有经过批准,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个人以及不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销售或者以长期租赁等形式变相出售的住房,这类房屋无国家下发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但并非一定是“违章建筑”。

首先,有法律依据支持小产权房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通知,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房屋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产权登记事项自行负责。这意味着为保证债权人利益,无证的小产权房也可进行处置。在小产权房三次拍卖中,若流拍且债权人要求“以房抵债”,后续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后果由债权人承担。

其次,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可对小产权房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2022)京0111执8205号等类似案件均明确可以。当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时,若不对小产权房强制执行,会导致债权人对法院工作不理解,也无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不过,目前各地对小产权房的处置方式可能存在差异。

什么是小产权房? (二)

“小产权房”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无法取得城市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其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又称“乡产权房”。

特征:土地性质:建造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时无偿占有和使用该土地。产权证件:缺少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未按合法土地使用审批流程进行,即便部分有乡镇或村委会颁发的产权证,也是部分或不完全产权。销售对象:多出售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目的通常是获利。其他特点:价格低廉,因无需缴纳诸多费用;地域性明显,多建在城中村或城市近郊农村;买受主体多为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与商品房区别:商品房由开发商开发建设用于销售,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可在市场自由交易;小产权房不具备商品房法律性质,无法通过有效《房屋产权证》确权受法律保护。形成原因:包括城乡二元化土地制度、商品房价格飞涨、保障体系不完善以及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博弈。交易与购买:一般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销售或委托中介,通过手机短信、口口相传等形式揽客,合同多采用《合作建房合同》等,使用年限不一,部分开发商自制房产证,多数需全款交付。购买对象广泛,涵盖外地打工者、拆迁户、中低收入群体等。风险:存在法律、政策风险,开发建设缺乏监管,可能成烂尾工程,房屋质量、售后保修及物业管理难以保证,转让也不受法律认可与保护。影响:积极方面能平抑房价、推动新农村建设、填补保障房供应空白;消极方面是质量难控、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不利于购房者权益保护。

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三)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如下:

1、无法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小产权房不得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因为它的土地性质往往属于农村集体土地,而且往往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所以不被国家房屋管理部门承认。

2、买卖合同可能无效。如果买卖双方都属于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那么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通常是有效的;如果买房不属于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那么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可能无效。

3、拆迁补偿的数额。因为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明且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所以在面临房屋拆迁补偿数额的时候,可能面临没有补偿,或者和普通商品房补偿数额相比也相对较低。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四)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以下是关于小产权房的详细解释:

产权证颁发机构:

小产权房:产权证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并非国家房管部门。大产权房:产权证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使用权:

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其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所以小产权房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房屋性质:

小产权房有两种性质: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法律地位:

“小产权房”并非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产生原因:房价过高,导致小产权房存在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给小产权房建设留下了擦边球的空间。农地制度不合理,也是导致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之一。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黑律帮网关于什么事小产权房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