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无限期合同和有限期合同的区别?
- 2、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固定期限好还是无固定期限好?
- 3、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区别
- 4、劳动法第14条规定内容
- 5、合同上写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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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期合同和有限期合同的区别? (一)

优质回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很多方面规定相同:1、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和终止。2、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标准相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两者较大的区别:在固定期限合同下,当用人单位不再想留用某个员工时,可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只是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但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要有法定理由,如果有法定理由就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如果没有法定理由那就要支付赔偿金,即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待遇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区别的,都是按照劳动者的职位以及工作进行发放薪酬,但是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因为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合同的有效期,所以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固定期限好还是无固定期限好? (二)
优质回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缺点是,在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裁员时,相关限制会更多,成本会更高。所以,对用人单位来说,劳动合同是签固定期限比较好。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只要员工在同一家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超过了十年,或者是员工已经连续和用人单位签订了两次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员工就有权利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拒绝签订的,如果拒绝签订则需要赔偿员工两倍工资。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也因此,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会选择和员工签订一次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签订一年,续期也是一年的话,那员工只要两年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违反了相关规定而导致的解约、开除,那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没有影响的。总的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想留住员工,让员工更安心的工作,那和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更好的。一般情况的话,签固定期限合同对用人单位会更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区别 (三)
优质回答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区别如下:
1、合同终止时间,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
2、存续期限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存续期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3、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
4、适用范围的区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技术性较强或管理职能岗位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主要适用于非专业技术性、一般性、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灵活、因劳动性质导致人员流动性较强的一些工作岗位。其适用范围更广,应变能力更强,既能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又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是目前实操中实践运用最多的一种劳动合同;
5、定义不同,固定期限合同就是指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期限,到期合同终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3、平等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在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4、协商一致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对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5、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对方。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14条规定内容 (四)
优质回答劳动法第14条规定内容如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上写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是什么意思 (五)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也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终止条件的,合同终止的情形分为法定情形和约定情形。所以只要约定的终止条件不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约定就有效,就可以依据约定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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