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看似平凡却暗流涌动的小镇上,发生了一幕令人心碎的悲剧。一个年仅12岁的少女,本应享有无忧无虑的童年,却因母爱的突然丧失而陷入了无尽的黑暗。更令人发指的是,这位无辜的少女竟遭到了一位六旬老汉的残忍侵犯。社会的舆论开始沸腾,人们不禁要问,作为孩子的母亲,为何会将亲生女儿推向这无底的火坑?这其中隐藏的真相,如同被重重迷雾笼罩,等待着世人去揭开。
- 1、母爱丧失,12岁少女遭六旬老汉侵犯,母亲为何将女儿推向火坑?
- 2、福建一辅警工作时两次强奸同一女孩,法院最后如何判决的?
- 3、强奸15岁小姑娘怎么判
- 4、16岁少女遭老板强奸为何不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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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丧失,12岁少女遭六旬老汉侵犯,母亲为何将女儿推向火坑? (一)

贡献者回答看到这样的事情以及这样的母亲实在是令人气愤。作为孩子的母亲,对孩子不但没有一点慈爱之心,反而是将孩子推向火坑,而当人们探究孩子的母亲为什么这样做的时候,人们惊奇的发现,孩子母亲之所以会选择这样做,仅仅是因为几百块钱就选择将自己的孩子推向了火坑。让一名年仅12岁的少女体验到了这个世界的黑暗以及心灵上的创伤。
01事件:老汉为老不尊,母亲为母不慈。这起事件的主要人员是年仅12岁的少女王某某以及她的母亲丁某某,还有被告人吴某某。在这起事件当中,人物之间的关系是丁某是王某的母亲,而丁某与吴某早有认识,同时丁某已经是年过六旬的老人。看似不应该有太多瓜葛的三个人,却在王某母亲的推动之下产生了非常恶劣的事情。在王某母亲的推动之下,年仅12岁的王某与年过六旬的吴某前后三次在玉米地里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最终致使王某怀孕。
在事件发生以后,年幼的王某心灵受到了非常严重的创伤,回到家中以后王某将发生的事情告诉了自己的家人,而家人在报警之后带王某去医院检查知识,发现孩子已经怀有身孕。在接到报案后,当地警方前后两次去抓捕犯罪嫌疑人吴某都无功而返。后来吴某知道自己肯定是跑不掉的,因此选择去派出所投案,但是对于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一直是拒不认罪,直到最后DNA比对结果出来,吴某才无话可说。
02、为了区区几百元,母亲将自己的女儿推向地狱。随着人们对事件的探索,发现王某的母亲丁某与犯罪嫌疑人吴某其实早已相识。吴某年纪已经年过六旬,在早些时候吴某的妻子离世,吴某一直是与自己的儿子居住在一块儿。在私下随着吴某与丁某的交流,在交流中作为母亲的丁某居然把自己邪恶的眼光放在了自己女儿身上。为了从吴某手中得到更多的钱财,丁某将自己年仅12岁的女儿介绍给吴某。当吴某在得知丁某女儿12岁的消息后,前后三次强行与王某发生性关系。
在案发之后,吴某对于丁某得经济支付也仅仅只是以200元的人民币了结此事。而丁某面对自己女儿被吴某侵犯,这件事情不但没有任何的气愤,反而是因为吴某的200元人民币就对自己的女儿置之不管,并且将自己的女儿推向深渊。在最初的时候,这件事情仅仅只有王某的母亲丁某了解。王某家中的亲戚并不了解王某究竟被母亲拉出去做了些什么?王某的父亲也一直被蒙在鼓里,当王某的父亲得知此事以后,王某的父亲表示准备起诉自己的妻子。
03、虽一位年过六旬,一位是受害者的母亲,但是他们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案件侦破以后作为直接侵犯王某的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法院认为吴某采用强迫性的手段,强行与一名年纪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并致使怀孕,这对幼女的身心健康以及成长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同时他的行为也构成了强奸罪,因此,依法对吴某作出了裁决。而关于受害人王某的母亲丁某的处决方案至今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论,但是有关人也认为,虽然说王某的母亲没有对王某产生侵犯,但是她却间接地促使这一事件的发生。因此有关人员认为王某的母亲丁某很有可能也会被以强奸罪罪名判刑。
同时在事件发生以后,王某的家人曾要求去鉴定丁某是否存在精神问题,但是有关法律工作者才指出,无论丁某的精神是否存在问题,丁某对于促成王某与吴某之间的事情这不可否认的,因此无论在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丁某是否存在精神问题,她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对她的制裁。
虽然说法律对于犯罪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罚,但是受害人王某心灵上的创伤,并不是因此就能够被抹去的,也希望王某在今后的成长中能够多多受到家人的关爱。
福建一辅警工作时两次强奸同一女孩,法院最后如何判决的? (二)
贡献者回答福建一辅警工作时两次强奸同一女孩黄某是福州某派出所的一名辅警。2021年1月19日上午,黄某到武女士家登记人员信息并将武某带到警务室询问。之后武女士独自回家。黄某紧随其后并和她进入房间,他强行和武某发生关系。凌晨时分,黄某再次想和武某发生关系,武某拨打电话。黄某见势不妙夺门逃走,后被警察抓获。当地检察院对黄某提出公诉。
有人说,为什么武某第一次之后不报警?诚然,武某的做法是错误的,这么做只会助长黄某的嚣张气焰。但是,必须指出的是,尽管武某没有报警,那并不意味着武某原谅了黄某,更不意味着武某已经同意与黄某发生关系。
黄某的本职工作是一名辅警,他利用工作之际对一女性侵犯,就触犯了法律,构成犯罪。武某当时是一个人,黄某不顾她的反抗强行和她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凌晨,黄某打算再次和武某发生关系,武某要拨打电话。黄某,逃跑了,尽管这一次他没有得逞,他还算涉嫌强奸罪。
法院最后如何判决的
因为强奸罪属于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他当时处于准备阶段也同样构成犯罪。犯罪包括准备、中止、未遂和既遂这几个形态。黄某在工作时间对武某实施侵犯,是否算滥用职权呢?刑法第397条规定,黄某对武某人身进行了侵犯,他并没有让武某的财产受到损失,所以他不构成滥用职权罪。
现在的辅警都是合同工,他们要么和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要么和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员工犯罪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黄某的冲动行为不仅让自己身陷囹圄,还失去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值得吗?
强奸15岁小姑娘怎么判 (三)
贡献者回答性侵15岁女孩,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性侵15岁女孩,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15岁女孩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构成前面两种情形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希望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你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6岁少女遭老板强奸为何不反抗 (四)
贡献者回答16岁少女遭老板强奸为何不反抗
【新闻回顾】湘乡16岁女孩小梅(化名)因长相标致,她打工所在的烧烤摊老板谌某一直想和她发生关系。一天,谌某守在房间里不肯走,小梅出门转悠半天,不知该找谁求救,累得受不了只好回房休息,被谌某乘机强奸。芙蓉区检察院检察官说,这个孩子因年纪小,加上家里不太管她,导致她在遇到突发情况时,不敢反抗。近日,芙蓉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批准逮捕了谌某。(新闻来自《潇湘晨报》)
【小潘点评】16岁的女孩是典型的90后个体,按理说,她应是家长的掌上明珠,这个年纪的女孩,天真烂漫且对未来充满梦想,可是,在这个本应该无忧无虑的年龄段,16岁的小梅却执拗的辍学,并远离父母到外地打工,并被老板强奸。试问,这其间到底有何隐情?
首先,小梅为啥辍学?是智商有问题读不上去,家庭经济困难读上下去,还是因为另有难以言表的不堪,而无法继续求学?不论如何,从新闻中来看,小小梅之所以辍学,与家庭因素有着必然的关系。
之后,小梅外出打工为啥被轻易强奸?我们不能说,小梅还未成年,在外打工被强奸也属于正常。一个16岁的女孩,虽然没有一定的社会阅历,但是应该有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当面临老板的威胁时,她竟找不到人求救。这一点确实令人无解,当我们入读幼儿园时就知道,遇到困难和威胁时,要打110或者直接找警察求助,难道小梅不会报警?
一个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女生,竟然不懂报警,不懂如何保护自己,这无疑体对当今教育进行了赤裸裸的嘲讽。众所周知,当下学校教育利益化严重,偏颇化严重,过分的重视孩子的文化课成绩,忽视孩子的其他能力培养,无不是在间接的磨灭孩子的全面成长。
行笔至此,笔者突然想到一个时下流行的词汇失足女。其实,“失足女”并非一出来就是“失足”之人。在她们远离父母、远离家乡之前,他们只是为物质奔波的打工者,但是,后来因为他人强迫或生活窘迫,终是令其走上歧路。笔者认为,失足女之所以出现原因有三:
第一,如新闻中的“贼心男”在社会上比比皆是,他们见色起义,贪色无限。第二,时下风气浮夸,很多女孩子极其拜金,或者急于挣大钱,所以,很多男人便利用这点,骗其财色。第三,很多女性 在被骗色之后,有的会报警,有的会隐忍并重新做人,而有的人则会破罐子破摔,走上卖淫的道路。第四,因为越来越多不重视贞操的女孩在社会上出现,所以,这种不良的思想便肆意散开,污染很多未成年少女的健康思想。
以此恶性循环,大胆的色狼便会持续增多,随之更多的失足女也会出现。于是,笔者担心,如果有类似于小梅这样的女孩,外出打工却遭强奸,那她们会怎么办?会报警还是破罐子破摔呢?而这种结果的出现又是什么原因导致,又有谁来收场?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黑律帮网关于强奸女孩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