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法49条规定 (一)

劳动仲裁法49条规定

优质回答1、在我国,劳动争议的解决采用“一裁两审制”。发生劳动争议后,首先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请求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制。这意味着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不受此限制。

3、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法院实行二审终审制。对一审判定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判决、裁定。

4、对于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简单案件),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5、《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哪些劳动争议裁决为终局裁决,并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包括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6、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第四十七条所列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符合一定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8、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该法:(一)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发生的争议;(三)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9、《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 (二)

优质回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用人单位能证明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存在特定情形,如裁决有欺诈、伪造证据、程序违法等。劳动仲裁具有保护当事人劳动权益和维护劳动秩序的作用。首先,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任何劳动争议必须在仲裁后才能提起诉讼。其次,涉及劳动合同、辞退、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方面的争议,均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逾期不提起诉讼,则裁决书生效。第五十一条规定,对生效的调解书、裁决书,当事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若一方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应依法执行。

仲裁调解法第49条 (三)

优质回答仲裁调解法第49条: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法第49条规定内容 (四)

优质回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这些条件包括:裁决书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重大过失。用人单位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劳动仲裁具有多重作用:

1.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秩序的稳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解决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不得提起诉讼。

2. 适用于多种劳动争议情况,如劳动合同、辞退、工资、补偿等纠纷。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0条,除第47条规定的情形外,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如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诉,裁决书即生效。

第51条规定,对于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当事人应按期履行。不履行的一方,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应依法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是什么 (五)

优质回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劳动者有权在收到第四十七条古裁判后的3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原因如下:1.仲裁适用法律或法规错误;2.仲裁缺乏管辖权;3.仲裁程序违法;4.仲裁依据为假证;5.对方故意隐瞒重要证据;6.仲裁员存在不当行为。经过人民法院合议庭核实裁决确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应予撤销。被撤销仲裁裁决的劳动者可在收到裁定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时的救济方式。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黑律帮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