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有哪些 (一)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有哪些

优质回答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主要适用《劳动合同法》,该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劳务外包则主要适用《合同法》,双方基于合同约定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承包单位的性质不同:

劳务外包的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劳务派遣单位则通常是依法设立的法人实体,专门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在劳务派遣关系中,被派遣劳动者的日常管理通常由用工单位负责,但劳动关系仍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

在劳务外包关系中,劳务承包单位对其招用的劳动者承担全部的管理责任,包括日常管理和劳动关系的维护。

费用结算方式和合同标的不同: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即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劳务派遣则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进行费用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即提供一定数量的被派遣劳动者。

违法的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若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等。

劳务外包关系中,若劳务承包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同样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和可能的法律责任,但具体的法律后果可能因合同内容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在法律适用、劳务承包单位性质、劳动者管理责任主体、费用结算方式和合同标的以及违法后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 ,终于一次性讲清楚(有图有说明) (二)

优质回答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一次性讲清楚1、劳务派遣

定义: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说明:劳务派遣业务实质是“出人头”。员工所有权归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用工方仅有员工使用权。

业务关系:

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并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但与被派遣劳动者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过程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管理。

资质要求:经县级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限制要求: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2、劳务外包

定义:用人单位(发包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自行安排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发包单位)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的用工形式。

说明:劳务外包业务实质是“派活”。

业务关系: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基于外包合同形成民事上契约关系。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约定将发包单位一定工作交付给承包单位完成,由发包单位支付承包单位一定的费用;承包单位与所雇用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支配;发包单位不能直接管理与支配承包单位的劳动者。

适用法律:使用《合同法》。不涉及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不享受同工同酬。3、人力资源外包

定义:企业根据需要将某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交由其他企业或组织进行管理,以降低人力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亦即本应由客户人力资源部门做的工作,比如招聘员工,培训员工,发放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将这些工作外包给第三方。

说明:人力资源外包实质是将公司的HR部门职能工作外包给第三方。

4、税收开票区别

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开票: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劳务外包开票:适用《合同法》,属于承揽合同。

如果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劳力、材料,完成定作人的要求,是销售货物。

如果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劳力,定作人提供材料,是提供加工劳务。

如果承揽人以劳力,定作人提供场地、设备、材料,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5、财务处理

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在“管理费用—劳务费”会计科目核算。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费用,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会计科目核算。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通过内容,可以清晰地了解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定义、说明、业务关系、适用法律、限制要求以及税收开票区别和财务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一文分清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 (三)

优质回答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

劳务派遣

定义:劳务派遣是指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以经营方式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示例:A公司从家政公司找保洁员,该保洁员服从A公司工作安排,每月A公司向家政公司支付管理费,这种情形即为劳务派遣。

劳务外包

定义:劳务外包是指用人单位(发包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自行安排人员按照用人单位(发包单位)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内容的用工形式。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示例:A公司从安保公司请保安,保安人员接受安保公司调配,A公司按月向安保公司支付服务费用,这种情形更可能是劳务外包,因为安保公司提供的不仅仅是人,更多的是安全服务。

人力资源外包

定义:人力资源外包指企业将其人力资源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办理人员招聘、档案管理、落户、社保开户、发放工资、培训等工作。其合同标的也是“事”,但更侧重于人事代理服务。

示例:某企业将招聘、档案管理等工作外包给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该公司代为处理相关事务。

二、开票税目不同

劳务派遣: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外包: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劳务外包:税目由所提供的服务性质来决定,如提供建筑劳务外包则为建筑服务,提供保洁劳务外包则为生活服务,以此类推。三、计税方式不同

不同用工形式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具体如下表所示:

四、劳务派遣的限制要求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总量=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在定义、开票税目、计税方式以及劳务派遣的限制要求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企业在选择用工形式时,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合法合规并有效降低成本。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什么不同? (四)

优质回答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定义与性质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而用工单位虽然用工,但与被派遣劳动者并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内部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劳务外包中,发包企业与承包企业之间形成的是合同关系,发包企业并不参与承包企业的人员管理,只关注承包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二、成本与风险

劳务派遣:主要侧重于减少企业的用工成本,尤其是减少企业自身的人员管理成本。通过劳务派遣,企业可以将人力资源管理、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繁琐工作外包给劳务派遣单位,从而减轻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负担。

劳务外包:则更加侧重于减少企业的用工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工亡的用工风险,辞退的赔偿风险,以及诉讼风险等。通过劳务外包,企业可以将这些风险转移给承包企业,从而降低自身的经营风险。

三、劳动者权益

劳务派遣:由于劳务派遣人员属于第三方员工,其福利待遇、晋升空间等往往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存在差异。此外,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也较为复杂,可能涉及到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以及劳动者三方之间的权益纠纷。

劳务外包:劳务外包人员同样属于第三方员工,但其与发包企业的关系更为松散。发包企业通常只关注承包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作,而不直接参与承包企业的人员管理。因此,劳务外包人员在发包企业中的权益保障也相对较弱。

四、社会观念与声讨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这两种用工形式在社会发展中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如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用工灵活度等。然而,这两种用工形式也面临着诸多争议和批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两种用工形式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相对较弱,导致劳动者在福利待遇、晋升空间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此外,一些劳务公司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往往采取各种手段剥削劳动者权益,进一步加剧了这两种用工形式的社会争议和批评。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在定义、成本与风险、劳动者权益以及社会观念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企业在选择这两种用工形式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权衡和选择,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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