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别人虚假诉讼吗 (一)

优质回答一般来说,可以起诉别人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供虚假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圆察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它对于国家正常的司法秩序以及当事人的人身权利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司法机关都对它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刑法》第305条规定,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么处理别人虚假诉讼:搜集证据,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对虚假诉讼罪的相关法律解释为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首粗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者腔镇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第三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项情形,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的;
(二)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之一,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
(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财产给付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权益,数额达到一百万元的;
(四)致使他人债权无法实现,数额达到一百万元的;
(五)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数额达到十万元的;
(六)致使他人因为不执行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判决、裁定,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措施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贪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五条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民事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六条 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与他人通谋,代理提起虚假民事诉讼、故意作虚假证言或者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前三款行为的,依照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妨害作证罪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七条 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篡改案件事实,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百零七条等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单位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第九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行为人系初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自愿具结悔过,接受人民法院处理决定,积极退赃、退赔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确有必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从宽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行为的,对司法工作人员不适用本条第一款规定。
第十条 虚假诉讼刑事案件由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法院所在地或者执行法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有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四款情形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十一条 本解释所称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企业破产法等民事法律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等文书。
综上所述,一般是可以起诉别人虚假诉讼的,并且如果写这个虚假诉讼起诉书是会构成虚假诉讼罪的,因为这不仅仅妨碍了司法秩序,还侵害了个人的利益,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甚至还会受到处罚,此外还拓展了对虚假诉讼罪的法律解释,有需要的可以仔细看看。
职务侵占罪,门槛到底是3万还是6万? (二)
优质回答职务侵占罪是公司反舞弊业务中常用的利器之一,它涉及从高层领导到基层员工,甚至是保安等不同身份的工作人员。那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呢?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并不严格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只要是受单位管理并为单位利益服务的人员,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包括临时工、实习生、派遣工等。
其次,行为模式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例如利用管理、看护、使用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实施侵占行为。最后,行为人必须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如果有合法依据,将不能视为职务侵占。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构罪标准,目前存在一定的争议。公安部与检察院在2022年5月15日实施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将职务侵占犯罪的立案标准定为“数额在3万元的,应予立案追诉”。然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6年4月18日施行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起点规定为“数额较大”的2倍,即6万元。受贿罪和贪污罪的数额起点为3万元不满20万元认定为“数额较大”。因此,按照2016年的司法解释,职务侵占罪的认定起点是6万元。
尽管存在《立案标准(二)》与《解释》的差异,法院在审判中应遵循司法解释的规定,即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起点为6万元。法院不能直接适用公安部的立案标准,除非最高人民法院没有对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规定。在实务中,法院可能会根据立案追诉标准的试行情况来决定未来的司法解释尺度,但必须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本地实际来把握,不能机械地照搬立案标准。
从实务数据看,职务侵占罪的裁判文书数量近年呈下降趋势,但实际立案情况未明显减少,主要是因为大量刑事裁判文书不再上网。职务侵占罪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较为多发。随着对舞弊行为打击力度的加大,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对反舞弊的重视,未来职务侵占罪的控告案件可能会增多。因此,司法实务工作者和职场人应关注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规定,提高风险意识。
串通他人提供虚假证据污他应定什么罪? (三)
优质回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为维护正常司法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保障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惩治虚假诉讼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虚假诉讼犯罪是指为了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恶意串通,虚构事实,伪造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决定书。
二、为了提起虚假诉讼,或者在虚假诉讼过程中,指使他人提供虚假的物证、书证、陈述、证言、鉴定结论等伪证,或者受指使参与伪造证据,分别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毁灭、伪造证据罪处理。
三、在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过程中,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或者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或者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分别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处理。
四、为逃避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进行虚假诉讼,套取、转移财产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五、为转移自有财产、多分共同财产,或者逃避共同债务,进行虚假诉讼的,按照本意见第二、三条的规定处理。
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虚假诉讼,骗取公私财物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处理。
七、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虚假诉讼,侵吞本单位财产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处理。
八、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虚假诉讼,侵吞公款的,或者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虚假诉讼,侵吞本单位财产的,按照刑法三百八十二条、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处理。
九、行为人实施虚假诉讼犯罪活动,同时触犯两个或者两个罪名的,依法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2021-06-23 (四)
优质回答据裁判文书网,三只松鼠原物流参谋部总参谋蒋某因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销售不入账或调整过磅表等方式,将三只松鼠出售的废旧纸箱(价值人民币684000元)占为己有,另非法收受和索要宝马车等财物共计7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
法院一审判决,蒋某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
咱们算一笔账,到底废纸箱子有多少吨?
有人怀疑数额是假的,废纸箱子能值几个钱,68万元这么多。
我前阵子卖废品,纸箱子也就不到八毛,为了便于计算,取一块钱一斤。
说一下,废品价格不是固定的,而是浮动的,有点股票期货的性质,所以当年有人囤积钢材涨价发财了,不过废纸箱子不大容易囤积,这玩意保存麻烦,容易失火,都是快速出手。
前几年出现过废纸板价格暴涨的情况,大约是17 18年左右,我记得接近两块一斤了,评论里有说曾经涨到一块六的,可能就是我说的那个时候。这里为了计算方便,就选一块钱这个数字。
一块一斤,两块一公斤,一千公斤,也就是一吨等于2000块。
68万除以2000,等于是340吨。
340吨如果是钢板的话,也是能堆挺大一片面积的。如果是纸箱子,那肯定是高耸入云。
不过这个人是在一年多一些的时间卖了这么多,我们假设是20个月(其实不到二十个月)
那么就是340吨除以20等于17吨每个月。
不到二十个月的时间,就算一个月20吨吧。
三只松鼠出货量很大,供应商送到的纸箱子肯定更多,因为松鼠还要把原材料加工。
这样一算,是不是感觉就没那么离谱了。
下面我说下我的看法。
第一,这个量刑感觉是从轻了。
我前几年看过一家企业的内部报刊,说到有员工偷偷往外带扳手,然后在附近找地方销掉,几年时间达到十几万金额,然而判的比一年零几个月重多了。
根据裁判文书,这人是一月索要宝马,三月就案发了,可能是觉得对供货商有决定权,吃拿卡要。这宝马可能还没起到最大的效用,就东窗事发了。
文书提到他的办法是销售不入账或过磅的时候做手脚,一般作案的手法说的都不仔细,像废品这东西要隐瞒重量手段很多,比如水瓶里装点水,可能就比两三个空瓶重了。
废纸箱子重量比较大的,受潮不受潮质量都有一定偏差,如果你能在里面掺点石头等重物,质量就涨上来了。
我家这里的企业收购豆子的时候就有这么干的,往豆子里面掺小石头沙土,石头沙土当豆子卖,可以说是变废为宝。
上面这种做法是企业亏钱,内鬼和销售方获利,不过豆子是原料,不是废品,石头掺进去了当豆子卖了,石头却没法
做成豆制品,进来多少吨豆子,对应的豆制品是有一定重量的,如果企业监管严格,这个问题不难被发现。当时这企业管理已经非常混乱了,漏洞百出。这么干的不在少数。
不过三只松鼠是反过来的,这个案子是私自把废纸箱子卖给外面,掏钱的不是三只松鼠,而是收废品的。
上一个企业是以次掺好,把豆子重量做的重一些(石子的重量就是凭空多出来的),自己在这些多出来的重量上获利。
三只松鼠则要反过来,把废纸箱的重量做轻。然后在消失的重量上获利。
要么销售额不入账,直接强吃。
要么过磅上做手脚,重量变轻。
一个东西变重可以塞东西,可以增加水分,但是要让他变轻,除非把里面掏空。如果是个大机器还有办法,这玩意是纸箱子,掏空之后你还要想法卖出去,太麻烦了,只有在磅上做手脚了。
磅上动手脚,对于有些不良商家,也是小意思。毕竟重量越轻,他们越占便宜。
但是你要和收废品的联合了,先利用过磅把一吨重的东西当成半吨卖了,回头找收废品的分成。
这个磅如果是三只松鼠自己的,还得买通管理磅的人员。
这样做还是有弊端,进货量在那里摆着呢,如果能掌握清楚进货纸箱子的数量质量,想要瞒天过海抹平账本有些困难的。纸箱子属于损耗品,做不到进来多重出去多重,但是总不会差太多,几十万的纸箱子,那重量差怎么也抹不过去。
消失的纸箱子,你总要想办法给个说法,这个数额也太大了,换成纸箱子都堆积如山了。
第二,废品是个大市场。
个人家庭产生的废品数量小,感觉不出这玩意有什么利润。但是企业单位就不一样了,很多朋友算过了,六十八万废纸箱子对于三只松鼠的体量,完全有可能,何况这人是在接近两年的时间卖出去这么多。
我认识一个卖电动车的,前两年纸箱子大涨钱,一年里把废纸箱子卖卖,就有几万块。
个人家庭的废品,集中起来也是可观的,看看小区里收废品的,常年都是那些人,这活弯腰低头还很琐碎,如果没有利润支撑,没人愿意干。
我住的地方有一个收废品的大娘,我直接找她卖废品,她不是很愿意,说收废品是划片的,虽然她在这个小区住,但是这个小区不归他收。
是不是有点古惑仔分片区的感觉,废品这东西,也算是小小土石方了。
大娘还是把我的废品收了,东西不多,大家都理解。不过如果她要是挨家串户收的话,肯定有人找她,说他不遵守规矩。
一个小区产生多少废品,大体是有数的,垃圾桶里一年有多少废瓶子,也是可以估计的,划片其实是保障了每个人的权益。凭个人能力乱收,不是长久之计,收废品的也会有一个联盟协会存在。
按大娘的说法,啤酒瓶子矿泉水饮料瓶子是硬通货,一些稀奇古怪的白酒瓶子就没那么吃香,废金属看具体情况,废纸箱子是最爱,一些乱七八糟的没有固定形状的塑料玻璃制品可能都没人要。泡沫塑料那样的您就自己当垃圾扔了吧。
玻璃厂会把废瓶子回炉重新造成新的,正规厂家使用。有些假酒厂把废瓶子收过来,盖上盖子就冒充好的售卖。
所以有那么多便宜的青岛啤酒,崂山啤酒。一块钱一瓶。
如果你发现瓶身有很多磨损折旧,打开盖子,上面还有老的豁子,那这酒就是酒瓶子直接灌进去的假酒。
另外一个造假的高发区,就是一块钱一瓶的可乐瓶,这玩意只要看着脏兮兮就别买了。买贵点的吧。
不过塑料瓶子的也不保险,玻璃瓶子能看出新旧,塑料瓶子洗洗刷刷,你还看不出来。
收废品最好是能控制一片地区,你得收入是比较稳定的,整天在街上翻垃圾桶,不健康,也不稳定。
除了小区,还能有以下地方。
一个学校里的教学楼,宿舍楼,体育场,那是瓶子高产区,要是和学生熟悉,收书本也有可能。
学生大多不会攒饮料瓶子过活,很多保洁不在乎工资多少,但是调整他的岗位,他可能不愿意。
开放体育场,篮球场,你可以在那里先卖饮料,这样你对买方就有数了,一会再去收瓶子。如果关系好,走的时候他可能把瓶子再给你。
一个村,一个小庄,也是废品的收购重点。当然这要看每个地方的经济实力了。
说个故事,我有个学生,他说他们那里有个村,因为道路弯弯曲曲,家家户户又私搭乱建,导致里面非常难走,很多走亲戚的都迷了路。
这就导致废品堆积了不少。
有个村民觉得废品太多了,就找了个收废品的老头,带着他,骑着三轮就进村了。
虽然路有些难走,挺绕,但是老头没觉得有啥异样,村里嘛,道路弯曲一点,那也就是一个村,又不是故宫。
收完这一家,邻居也喊他去收废品,老头很高兴,很快三轮车堆积如山,你能想象那个样子,三轮车这东西载重量有限制,但是体积没有限制,就像是蚂蚁背着大面包屑,空中俯瞰你都看不到人和车,只感觉一堆废品在缓缓移动。
不知不觉天黑了。老头大呼过瘾,你说这些人怎么和我这么有缘,怎么就等着我来了呢。真是的。无情哈拉哨。
走了十分钟,半个小时,老头发现不对,这个村里好像迷宫,怎么出不去了。
老头慌了,那个年代也不是很安全,路上万一有对酒瓶子垂涎的呢。
于是找人带路,找来找去,只有一个小伙子愿意,但是有个条件。
给钱。
老头无奈,也不能困在这里啊,守着一堆比特币无法变现,这一晚上还不得冻坏了。
走了一半,问题又来了,小伙子选的这条路狭窄,货物体积太大,卡住啦。
咋办?
小伙子又出了个主意,我找两个人帮忙卸货再装好吧,但是有一个条件,
还是加钱。
老头感觉这事情有些不对,道路千万条,非走独木桥?但是也无法拒绝,小伙子扭头就走的话,再找人就难了,这沉默成本也太高啊。自己装上这一车容易,卸货太难了,不小心就是玉山倾颓,自己就成了葫芦娃里的大王蛇精,被压山底下了。
好吧,就依你的坏主意。
出了村,老头还是有些担心,这黑灯瞎火的,小伙子会不会再找几个人把我吃光抹净?
还好,小伙子没有赚最后一个铜板。老头安然返航。
算一算,还算赚钱。
除了地区选择,收废品赚钱也需要时机和胆量。
03年非典厉害的时候,社会恐慌,大街上人流量很少,收废品的也不出门了,这是高危行业了,不要说和各样人接触,病毒极有可能附着在废品上,你根本无法彻底消灭风险。
但是就有人挺身而出,不惧病毒挨家串户的收废品,那几个月月入过万。
第三 隐形福利。
三只松鼠下游有大量的供应链,产生了巨量的废品市场。即便企业反腐如此严格,也有人铤而走险
其实这是许多大企业的难题,企业反腐非常困难。
有些企业看着待遇薪资不高,为啥没人愿意离开,因为隐形福利,其实就是油水很多。
中层可以和供应商谈回扣,签署阴阳合同。
高层只要能控制质量和成本,对这种事也只好睁只眼闭只眼。
如果是家族企业,这种事更没法管。
如果影响到了企业生存,那就很难管了,公家单位还有上级组织,一个企业单靠内部自查,基本扭转不了局势。
我说一个我知道的故事。
前几年我去一个海滨城市学习,我的一个学生请我吃饭,这个城市久负盛名,蓝天白云,红砖碧瓦,很是舒爽。
这个学生还带了另外一个同学,他们都是我的学生,不过带来的这个我和他不是很熟悉。
我和不熟悉的同学聊家常,问他公司待遇怎么样。
同学说一般吧,三千左右。
我有点惊讶,电子厂也有四千打底了,三千可是工资比较低了。
我说你打算换工作吗,他说不用了,这个地方也比较稳定。
我感觉哪里不对,酒过三巡,他说了实话。
他的厂子制造鱼竿,还是高端一点的。
三千工资是少了点,但是有一个油水,那就是把鱼竿拿出去卖。以下是我们的对话。
我说门口不得查吗
他说查,查住了还容易拘留,他们都是顺着墙头扔出去,外面有人捡起来就跑。 一根鱼竿贵的好几万,开张一次,能吃好几个月。
领导人不管吗。
他沉默了一会,说领导人知道,但是不管。
为什么、
因为领导偷的更狠。普通工人倒腾出去还是有风险和难的的,领导人有车能进来,放在后备箱里直接出去。
门口不查吗
两条玉溪的事,不给钱不给好处,想出去比进紫禁城还难,给了好处,您就是皇上,我给您抬杆。
好杆子倒腾出去,账目上怎么处理
算成废品,废品处理不值几个钱,自己掏钱都合算。
好吧,我就问了最后一个问题,这样厂子能坚持多久?
谁知道呢,等到哪天不成了就换个地方。现在还是很舒服的。
废品的含义,太广泛了,不同的废品,不同的好处。
建筑垃圾里面的钢筋,可以弄出来卖,当然这个挺费劲。像一些违章建筑造的简单,倒腾就容易了。
前几年拆除违章建筑,很多老板单靠里面的废品,就能把工人工资开出来。
最后讲个故事吧。
08奥运会之前,钢材金属市场有过一段时间的暴涨。
涨势凶猛,堪比前一年的股票。
我前面说过有个囤积钢材的发财了,就在那个时候。
在涨价之前,有过一段时间的低迷。
别人都不愿干了,出手清仓,他想了想,还是坚持没有卖。
于是赶上了涨势凶猛。
钢材这玩意,只要有地方,很容易保存,有几个棚子就行,没棚子也就有点锈皮,不碍事。
别的东西防火防盗,这玩意不担心失火,真金不怕火炼,再说钢材市场没什么易燃物品。
至于偷盗,有看家犬,08年还有藏獒,咬你。
就算你偷,又不是黄金,你费劲巴拉偷了一根大管子,能跑几里地?你能跑得过狗吗?又能卖多少钱?
当然,贵重金属除外,废铜挺贵,但是也不随便放啊。
钢材一天一个价,每天早晨起来,看着成堆的钢板钢管,那就是金山银山。
最后他合适的时候出手,赚了上千万。
再说我的故事,就在价格疯涨的时候,我们车间需要进一批钢材作为实习材料。
于是我和后勤的几个领导出马了。
先到了一个大的钢材市场,上一次别的车间买材料,就从这里进货。
因为是实习材料,不需要太高的强度,废钢就足够。
上次买的价格是两块一斤,还可以接受
这次见到老板,老板因为最近生意不错,笑容满面,对于我们的到来也很开心。
后勤领导说了数量,老板爽快的说没问题。
后勤领导问多少钱,老板说两块五一斤。
什么玩意?怎么两块五了,上次不还是两块吗
老板说国际形势变了,就在这一星期,废铁价格涨了五毛。
后勤领导说不行啊,我回去没法和校长交代,上次买的东西还是两块一斤,一个星期之后就是两块五了。
老板说你们校长也得遵从国际大势,不信你去看看国际钢材交易指数,看不懂别怪我哈。
老板很强硬,价格降不下去,老板后来也不理我们了,和别人谈生意了。
市场经济就是这样,涨价的时候你就算喊爹人家也不卖。
后勤领导没办法,只得另寻他处。
最后在一个废品收购站,找到了合适价格的钢材。
老板比上一个也活气,还请我们吃了一顿羊肉串。
不过卖给我们的钢材,实在不敢恭维。
那是废弃船只的钢板,上面有厚厚的油漆,一加热就冒烟,很是造人。两块一斤,怕是不值。
羊肉串的钱,也从里面产生。
我有段时间担心,钢材这么涨价,以后实习材料咋办,总不能老是搞这玩意吧。
但是很快,我的担心多余了,下半年不到,钢材价格大跌。
涨的时候是竹子拔节,跌的时候就是自由落体。
那年央视有个采访,唐山的一个老板屯了上亿元的铜铁,跌的时候损失惨重。】
我至今都记得那个老板的脸色。
钢材金属储存容易,但是往外出的时候,没那么容易。
谁没事买那么钢材啊,也没地方放啊。
大量进货的,肯定早就准备好材料了。
前面我们说过,市场经济就是这样,涨价的时候你就算喊爹人家也不卖。
同样的,降价的时候,你就算喊爹人家也不买。
这一跌,钢材很多年没有翻过身。有段时间一斤钢材比白菜还便宜。
白菜虽然也是凝结了无差别的劳动,但是钢材可是现代工业产品啊。从铁矿石,到提炼,到冶炼,居然便宜的不像样子。
前阵子钢材涨价了,不知道能不能回到当年那个水平。
其实粗钢不会很贵的,因为铁矿石这玩意很便宜,
为什么那年上半年涨价很厉害呢。
我的一个同事给了我答案。
因为那几年,2012世界末日的说法甚嚣尘上。
圣经上的大洪水,将要再次席卷全球,就算是世界屋脊,也将是最后淹没的地方。
各国领导人都在积极应对危机。
有人提出了建造末日大船,就像圣经上提到的那样,装上各国领袖,各类动植物,各种种子,各位科学家,各界精英。
普通人能上船吗?可以,十亿欧元一张票。
那么在哪里造船呢,选中了西藏。
中国是最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国家,西藏也是最高的地方。可以争取一些时间。
于是各国的钢材,都被集中运往西藏,建造诺亚方舟号了。
所以那年上半年的钢材价格,暴涨不止。
后来危机解除,、
所以钢材价格暴跌。
据说现在,诺亚方舟号的废铁还没卖完呢。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黑律帮网关于职务侵占罪裁判文书就整理到这了。